03.05 疫情期间未复工的劳务承包费该咋算?

成都餐饮美食达人


这个议题还真有点料,你说呢?你说结算吧,甲方不是雪上加霜吗;要是不支付吧,乙方压力山大,加上大众舆论导向。。。

回到正题,个人认为应该从2个大的方面考量: 一.是从法律和结合现时今日(疫情爆发带来的全国乃至全球的各方面的打击)的《疾病防控》相关条例来讲,个人认为要支付给乙方。而且据我在各媒体(头条搜狐等等)看到的相关信息,广东省深圳明文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支付节后返厂基本工资',如因疫情而不能外出复工的,结合实际情况再定(这里插一句:我认为无法复工的,应该不用支付,即使支付,也就是2月份几百元的日常生活费用。因为这时候谁都难,不是吗?)。可想而知全国大多地区都有自己的一些复工机薪资待遇发放的参照条例。这里甲方食堂也不例外吧。

二. 从国情、企事业单位的劳务现状看,以及更为重要的就是人情世故考虑,我个人觉得是这样的:甲乙多方共同协商,如若甲方实力雄厚,则支付或部分支付乙方的食堂承包费用;如若甲方经营困难,由于这次的天灾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可与乙方认真沟通协商。因为这次的打击,谁也不想谁也无法承受。好在国家和全国上上下下及时同心协力,共渡难关。可想而知,由于这次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导致多方共同的损失,酌情对待之!

个人的意见大致是这样的,也就是说甲方企业和乙方食堂承包商之间的劳务费用事宜,按需补救,酌情处理。回答的好不好,请赐教。





仙岛湖梁丹丹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9.8.2条规定的原则,按照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及约定合理分担损失,不能说一点不承担,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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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下依政府要求推迟复工如何定性?

属于企业停工停产。

《意见》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

三、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此文中引用的是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的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可看出人社部认为延迟复工期间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企业停工停产的期间,并适用其相关规定。


二、是增加带薪假期还是使用原有带薪假期?

一定程度上是先使用原有带薪假期。

同样是《意见》的第三条第四款,其中提到“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用完各类休假的表述,也即是先使用原有的带薪假期。


三、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般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

那么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那么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了一个月,支付工资就出现了一个判断标准:劳动者是否提供正常劳动。

如果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报酬就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但这个国家有关规定所指向的是哪个呢?


四、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规定

2003年5月14日非典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257号(现行有效),对非典疫情期间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进行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
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通知》中提到“劳动者没有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也就是说企业需要向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生活费,支付标准按各地方规定的办法执行。


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待工工资问题的复函》
一、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我省在《关于转发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发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应低于当地失业人员救济标准。”发放的时间到复工复产或解除劳动合同为止。

广东省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应低于当地失业人员救济标准。


折花仙子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人社部等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凤城小哥


公司2月12日复工,属于私企,供参考



吃西瓜不吐核


这方面的问题,本人属实不知该怎么回答。如果是正常期间,肯定就按正常过程走,但现在是疫情当前,求组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我感觉应该相互理解,大事化小



耂鸡捉小鹰


你好,依据最新疫情政策,如果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发放正常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外,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果员工未提供劳动,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好或者是适当补偿。


北疆小马


这个不了解,作为普通人,我觉得甲方不复工还承担付费是需要很大的资金。,应该是员工付钱吧。

就当是外边吃个饭,


玄空野


个人觉得一半一半吧,毕竟都不容易


离思ghl


没有复工这个劳务承包费应该是酌情减免部分的吧?没有开工就没有收入,如果按正常核算,估计承担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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