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屈某某等六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由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宣判,被告人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8600元;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19000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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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04:50:33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屈某某等六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由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宣判,被告人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8600元;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19000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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