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朋友民間借貸做擔保人,借條上沒有寫還款時間,這個擔保期限是多久?

易安小童


一般情況下民間借款的內容和形式不是很完備,簽訂的《借款合同》條款不太完善,像你說得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款很多,你在這種情況下提供了擔保,屬於還款日期約定不明,擔保時間約定不明,你的擔保責任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因借條未寫明還款日期,擔保人的責任期限應當自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之日起六個月內,承擔保證責任。


一束小草


您好!您的這個問題是關於保證期間的相關法律問題\r

首先是保證期間\r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六個月;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如果對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的,比如約定保證期間到債務還清時為止,即屬於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r

其次是保證期間從何時開始計算\r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從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主債務沒有履行期限,比如借款手續只寫了某年某月某日借了多少錢,但是並沒有寫名還款期限,這就是屬於主債務履行期限不明,這種情況保證期間就從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還款時開始計算保證期間。\r

最後是保證期間和訴訟時效期間的轉化\r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如果未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還款責任的,則超過保證期間後,保證人就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如果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了權利,那麼保證期間就轉化成了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即使超過保證期間,只要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仍然要承擔保證責任。



東哥談法商


1、保證期限

雙方有約定保證期限的,直接根據約定確定。若未約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六個月。保證期限約定不明的,例如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2、保證期限的起算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期間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對於民間借貸來說,也就是從還款到期之日開始計算。

3、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還款時間確定

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時間,這個很正常。根據法律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債權人原則上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一旦債權人要求對方還款,那履行期限屆滿,則從這個時候起開始計算擔保期限。


葉律師


沒有約定保證方式的一般認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沒有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到期後6個月,為除斥期間,即不變期限。超過保證期間,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因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所以保證期限即為債權人向主債務人主張權利之日起6個月要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否則保證責任免除,因為系連帶責任保證,一旦有證據主張了權利,保證期間則轉化為保證責任訴訟時效,即從主張之日起三年。當然如果能夠看到借條,回答得會更準確些。


合肥洪飛律師


沒有註明連帶保證還是一般保證,視為一般保證,保證期間6個月


律師老孫


沒看到借條,無法準確回答。可參考,《擔保法》的規定;對於保證人未約定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的,依法認定為連帶保證保證人,對債權人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保證期限也沒有約定的話,則保證期限為6個月。沒約定還款期的,出借人主張歸還之日起,開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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