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1月26日,青岛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办税提示的通告》(2020年第2号),要求纳税人尽量通过“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涉税业务。黄岛区税务局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发票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以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为保证您的安全,在进入办税服务厅时,请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一、不见面涉税业务办理范围。目前除解除非正常户、逾期申报、注销登记、个人代开发票、大额发票审批、异地施工企业预缴税款、国际税收等少量业务外,其余业务均可通过线上办理。

二、鼓励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所有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qingdao.chinatax.gov.cn/portal/)浏览。

三、鼓励采取邮寄方式购领发票。建议您通过邮寄方式购领发票,避免直接到办税厅办理。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以直接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选择免费邮寄送达。

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您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官网,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也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下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办理,为方便您办理补退税,请您提前在系统中关联本人的一类银行卡账号。

五、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缴费人需在街保中心办理缴费核定后,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办理:

1.微信公众号。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方“微服务”中“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在线缴费即可。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缴费人打开微信--支付--腾讯服务“城市服务”,选择热门服务“社保”--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在线缴费即可。

(二)网上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中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可绑定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卡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指南可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中查找。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

已经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缴费人,可通过青岛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青岛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统网址(https://sbf.qingdao.chinatax.gov.cn/)登录办理。

六、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如果您需要办理新建商品房交易或者存量房交易涉税业务,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特色业务”→“房地产交易”,录入不动产登记收件回执号,根据提示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现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请按照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通知要求办理。

七、其他税收管理事项。为方便您了解具体办税事宜,您可通过以下电话与您的税源管理部门联系,咨询办理有关业务:

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我们坚信,在各级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全力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感谢纳税人、缴费人的理解和配合!

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信息报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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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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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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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9日


(特别声明:本文由青岛西海岸发布制作,资料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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