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詹姆斯,是一個大半職業生涯從未準備好的人。
這篇文章寫於18年夏天,是我籃球寫作生涯的第一篇文章,也是我迄今為止最喜歡的一篇文章,發在虎撲後來被吞了,如今就當保存一下吧。
作為邁克爾-喬丹的球迷,我對勒布朗-詹姆斯的感情十分複雜,我從來不排斥任何球員和喬丹比較,並且無比期望看到一個超越他的存在。而勒布朗作為一個天賦上匹敵,打法上看起來更高級的人,在更年輕的時候進入了聯盟,毫無疑問,他是這二十年以來最有可能超越喬丹,帶領我們走向屬於籃球這項運動裡“牛奶與蜜之地”的人。更何況,在2012年季後賽裡,他已經擁有過了我關注這項運動以來前四好的球員巔峰——1972年的卡里姆,1991年的邁克爾,2000年的沙克,然後是2012年的勒布朗-詹姆斯。
但如今看來,他卻只剩下很小的可能擁有一個“更好的生涯”並且要承擔相當大的非議 , 而已經不是一個“更好的球員”了——除非他能徹底的逆生長。
那,為什麼呢,是什麼讓他的生涯最終呈現的樣子,他展現的比賽沒有來到那裡呢?
我們可能要先從籃球場之內入手。
自從這位出生於阿克倫的偉大巨星輸掉2018總決賽後,幾乎所有認真思考籃球的人都會去努力想明白一種奇怪的現象,就是勒布朗的球隊為什麼總是會在最後一年裡陷入鏡子一樣的困局——套路簡單化,射手站樁化,內線渣化,巨大的壓力與責任集中化。這在歷史上確實是絕無僅有的特殊。
常年總決賽帶來給球隊的疲憊,角色球員專注度的下降以及“貪多症”確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社媒時代下球員們像玻璃一樣易碎的脆弱自尊還有核心球員高流動性同樣能成為這個話題的解釋。但是哪怕在內憂外困,皮蓬在關鍵的一場比賽裡甚至直不起腰的1998年,邁克爾不得不像勒布朗一樣提升自己的接管幅度和接受球隊防守端的下降,公牛也從未像14熱火、18年騎士變成一個大寫的尷尬。
公牛該打的套路確實還在打。而18賽季的克利夫蘭的陣地戰套路已經完全簡化成了勒布朗輪流和所有能構成錯位的點擋拆,然後在對方大中鋒上的時候加一些JR、科沃爾和勒夫的無球擋拆的小花樣,這其中有球隊進攻資源的限制,但球隊進攻資源的選擇本身就基於核心球員自身。
我想說的是,在勒布朗職業生涯的大部分時段,世界還不懂該怎麼使用勒布朗這類球員,甚至勒布朗本人也不知道。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我們先從18年騎士的盧教練的困局講起。
騎士要麼攻不進要麼防守不住確實不只是因為盧無能,你在套路這麼簡單的情況下為了提升效率,拓寬進攻空間就只能推速度打機遇戰,那就必須要射程。科沃爾老了,特里斯坦沒射程,那就只有增加JR的上場時間和讓樂福打五,不管JR看起來有多不靠譜,樂福看起來被對方揍的多慘。
提升防守不是沒有辦法,上特里斯坦、甚至上被人惦記的奧斯曼一類,那你就只能靠勒布朗陣地戰強攻,那就必須要勒布朗拿出首輪G7對步行者的手感作為陣地戰強解法。賽季這麼長,勒布朗有可能總保持這種投籃手感嗎?哪怕他的手感始終能像季後賽那樣,你也不想讓他累死吧。所以盧把特里斯坦在漫長的系列賽第七場突然拿出來拼防守,勒布朗神勇無比狂衝內線以及中投打出漂亮的40+。但你如果系列賽第一第二場就把特里斯坦拿出來拼防守堵空間讓勒布朗無敵狂衝內線以及中投打出漂亮的40+,那騎士這個系列賽差不多就停在那了。
這都是有籃球規律在的,瓊斯說的沒錯,盧教練真的挺適合執教季後賽。
總而言之,圍繞一名球員建隊時,需要按照核心球員的技術特性搭配配角,而收集不同球員的難度和這類球員的特點,就是一名球員的“建隊成本”。勒布朗球隊建隊的容錯率太高了,但勒布朗球隊成為冠軍的容錯率又在同級別球員裡太低了,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超級核心後衛的能力有點像亞當和夏娃偷吃的禁果,在誘惑球隊走在一個錯誤的,背離籃球本質的道路上。
納什的球隊如此,CP3的球隊如此,對於勒布朗也如此,除非你能像火箭一樣總湊出兩個核心後衛打終極的小球,但整個聯盟的核心後衛:庫裡哈登勒布朗保羅威少,這5個之外沒有了,威少還得看心情,哪有這麼容易撞上兩個?
因為超級核心後衛的效率太高,能把球隊切割成簡單的個人終結+分球,可以在單場比賽裡依據自己的體力槽不斷提升接管幅度,對球隊體系培養的要求太少了,整個球隊自己就會不知不覺的遷就他。不要說波什和樂福是被“廢”,當你自身特點和超級核心後衛的打法出現一定的衝突時,球隊自然的調整是你該做的犧牲,因為超級核心後衛打的本來就是眼下效率最高的。
當然了,配內線不是不能打,2015的勒布朗喂內線喂的多好,但自己進攻的效率確實下來了,論承擔壓力,今年不比15年更多嗎?10搭配鯊魚不是不可以打,但鯊魚下去的時候騎士打的更通透,大Z確實本來就有中投,但他的出手範圍越來越靠外。勒布朗當然搭配的了傳統內線,但不搭配傳統內線的時候更舒服。這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只是單純的籃球規律——核心後衛進攻端想要打的更舒服,對擋拆型內線的喜愛要高於背身型,對遠射型球員的依賴又高於切入型。
那超級核心後衛的打法,無非就是作為球隊的究極大腦。
1.因為自己是究極大腦,我做的決定得一直正確。
2.我的進攻手段和選擇必須合理還有高效,要多出手效率至上的三分還有單挑,少一些中距離和呆板的一對一,能分球就分球。
3.同樣球隊的配置也要十分效率利於核心球員,於是就是內線輕型化和高質量的射手的堆積。
籃球所有戰術和打法,無非就是切入和空位投籃主導的簡單球,以及戰術打不通時核心球員背身、擋拆還有面框單挑的解法球兩條路。簡單球效率高,但一次戰術裡需要多層掩護和跑位,耗時長、失誤率高、對整個球隊球員的球商都有需求,可能要多年配合的戰術和默契,有產量上限;解法球效率低,但戰術簡單、失誤少、對球員的要求少,有效率上限。
這就是產量和效率的終極命題。
在小球時代裡,因為逐漸開闊的空間和越來越多的高質量射手,明星球員們突破籃下越來越容易,遭遇的協防越來越少,又可以通過優化投籃分佈來增加跳投效率,解法球的效率逐漸攀升,開始接近簡單球了,但同時又不需要揹負簡單球的產量上限、多失誤和磨合成本,這就是超級核心後衛打法最大的秘密和邏輯。
然而,籃球“讓球員發揮出超出原本陣容堆疊實力”的秘密依然沒有變,簡單球除了數據上的高效率多失誤和產量上限,還意味著角色球員對戰術更高的參與度。利文斯頓繞過追夢格林的掩護接大衛韋斯特的傳球空切扣籃未必比待在底角的科沃爾投中一記空位三分更高貴,但卻有三名角色球員在這次戰術中承擔了後者或許永遠無法承擔的複雜任務。
一場比賽、一個系列賽乃至一個賽季裡或許都不會體現出參與度對球員熱情與動力的影響,但兩個賽季呢?創立王朝呢?當第三第四個賽季你依然待在底角投中空位三分,再結合冠軍球隊“我曾經登上過山巔”的惰性與帕特萊利們不斷強調的“貪多症”,你還保持第一次衝擊冠軍時的專注度並依然覺得每天見到相同的面孔並打完82場比賽是一件有趣且富有激情與榮譽感的事嗎?
籃球的秘密在乎籃球之外。史蒂夫科爾曾經說過籃球如今的建隊只分兩種,一種是同一批人在一起不斷增添默契和對這項運動的熱情,另一種是一個超級巨星加幾個射手,輪換的前七人都有能力在二十四秒快到時拉開空間或者持球做點什麼小事的速成派。速成派有超低的建隊成本和只要唯一大核心不受傷其他所有人都可以替換的超高容錯率,並且也不需要在乎幾個賽季之後的化學反應。
但遺憾的是,勒布朗作為一名籃球運動員的歷史責任和他所處位置的期望值,就是追尋幾個賽季之後的連貫競爭力與可能的王朝,但他卻是這個時代最初也是最好的超級核心後衛,速成型建隊裡最需要的球員。
更何況,勒布朗本身的技術特點讓他不能像詹姆斯-哈登一樣有通過持球投籃來隨時隨地吃下35%的回合佔有率,更依賴籃下終結的他比一般的超級核心後衛更需要空間與擋拆型內線,而並不是所有的內線在輕型化和空間化之後還能擁有安東尼戴維斯的超絕天賦。大多數長人減重放棄一定的護框後,天生有錯位劣勢的他們就變成了小球時代完全的累贅了。
球隊的護框下降——更依賴外線的縮放、輪轉和夾擊——輪轉、縮放和夾擊需要活力與比賽熱情——王朝末期核心輪換自然老化+貪多症+超級核心後衛建隊模式裡的低參與度——防守崩盤。
這就是屬於超級核心後衛的禁果,與不可逆轉的籃球規律。
那能不能讓角色單獨打一套複雜的戰術呢?不能!這不是2K遊戲,這個世界上不存在核心球員的打法是一種體系,這個球隊的其他人其他人複雜另成一種體系的,只能玩些局部的小花樣。熱時代的防守與活力或許是勒布朗生涯中維持得最好的一支球隊,但他們的背後是控制狂帕特萊利,而熱時代的勒布朗恰恰因為球隊沒能給他提供足夠好的空間,逼迫著他去做了更多的切入、掩護、背身,成為迷你版沙克、魔術師、卡爾馬龍與他自己的混合體——熱火是勒布朗職業生涯經歷過球隊的最強球隊,但熱時代的勒布朗卻是打法最不勒布朗的勒布朗。
所以不得不誇科爾的魄力和籃球智慧,你別打你的核心後衛高位擋拆了,跑位去,你打的不舒服一點不要緊,我們輸一點比賽不要緊,甘願用一些場次的多失誤、核心球員的數據乃至於一些失敗,來換取球隊長遠的注意力、樂趣和凝聚力,這才是球員時代完成過四連冠,經歷過公牛後三連、鄧肯、納什、波波維奇和菲爾傑克遜,通曉籃球的一切秘密並被比爾西蒙斯在書裡瘋狂引用的偉大教練。
勒布朗自己這麼聰明的人,自己意識不到嗎 ?先後兩次騎士之旅,勒布朗的身邊有多少讓他具備放權能力的球員?這就是管理層與世界的思考了。
超級核心後衛的用法,整個世界還在平衡。球權和團隊我們都知道團隊為重,簡單球和解法球我們都知道簡單球越多越好,但是球權變得超級高效時再和和團隊比呢?當解法球的效率逼近簡單球,我們還需要在戰術和球隊文化層面上追求簡單球嗎?抑或是把球扔給詹姆斯哈登每場打12~15次面框單挑,每次面框單挑都能得到匹敵空位投籃的1.1~1.2分,輕輕鬆鬆的配上一堆射手打卡50勝。
這是可能是數據精算後正確的打法,但勒布朗這種層次的球員所要思考的,應該是正確的籃球。
作為第一批效率為重的超級核心後衛,這是勒布朗第一個沒準備好的地方,他的教練,他的管理層乃至作為看客的評論員們,整個世界都沒準備好如何使用與如何平衡這類球員。哪怕不去探究籃球本身的秘密單從超級核心後衛建隊的角度看,勒布朗作為這種球員的初號機,生涯最巔峰的前半段沒能搭上小球時代的車,後半段又在過分追求空間的騎士坐過了站。
這是籃球之內的故事,之外呢?
我不知道勒布朗球迷有沒有思考過一件事,騎士1.0時代裡,勒布朗的比賽或者說是領袖風格是怎樣的?
我不知道,並且這也是我真正想說也百感交集的:2014年之前的勒布朗,沒有準備好成為一個領袖。
什麼?別扯淡了,這麼厲害的少年早熟,這麼優秀的大指揮官,你剛剛還說他是超級核心後衛的初號機,怎麼就不是一個領袖了?——真的不是,勒布朗14年之後,是作為勒布朗在領導球隊,而14年之前,勒布朗是把自己放進一個“領袖”的殼子裡去領袖球隊。
這可不是什麼文字遊戲,西蒙斯曾經在《籃史通鑑》裡提出過一個概念,用一個詞去定義這個球員的特質,我很喜歡這個概念,但他當時的定義我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
對我來說,屬於張伯倫的關鍵詞是【驚歎】,他給世界製造驚喜和偉大,然後讓世界回饋給他皇帝般的尊崇,100分如此,助攻王如此,20000這個吹噓如此,總冠軍也如此,他太優秀了太全面了,籃球從來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只是想給自己的光輝人生加一點日後可以吹逼的段子,怎麼可能為了這項運動拼命呢?
屬於拉塞爾的關鍵詞是【勝利】,他真的只是想贏。黑人當時倍受歧視的地位和他並不像張伯倫那麼光彩的風格,讓他在球場上和生活中是兩個人,當時甚至有白人鄰居去他家裡拉屎來羞辱他,只有在籃球場上他才是個受人尊重的英雄。所以他帶著仇恨和世界打球,然後贏下這他媽的世界,他根本不在乎別的。他可以放下面子讓三個人包夾張伯倫,可以接受張伯倫最後拿下比他多兩倍的數據,只要站到最後的是他自己。所以當這樣的怪物說出“我可以踢爆你們所有人的屁股時”,驕傲如鯊魚、天勾也只能垂手聆聽。
喬丹的詞是【征服】。他要戰勝所有的對手還要把他們的尊嚴碾到泥土裡狠狠羞辱和嘲笑,讓他們提到他的名字就恐懼發抖。勝利是最好的征服方式,但他卻並非單純為了勝利,而是為了勝利之後拔出對手血管並刻上自己名字當做藏品時的羞辱。科比、佩頓、加內特,他們的垃圾話都是挑釁對手以達成某種目的,而喬丹的垃圾話是為了挑釁而挑釁,甚至會在一場根本必勝的比賽裡抓著年輕人打賭他會搶下下一個進攻籃板,然後在做到後看著對方沮喪的臉期待下次相遇時他兩股戰戰的樣子。
那,屬於勒布朗的名詞是什麼?答案是【完美】。
我不知道你們怎麼看待勒布朗的少年時光,但我回頭去看這段時間,我只替它感到如臨深淵的恐怖並因此肅然起敬。一個家境一般乃至潦倒的人,從小就被自己和別人當做一個活體鈔票,負擔起家庭的希望,他在中學時寄宿在教練家裡,每天早起一小時刷牙洗臉只是為了不和教練家的其他人撞上,而被認為添了麻煩之後趕出家門,多刻骨銘心的早熟啊。
每個人在年少的時候都渴望被關注,但是當你16歲的一舉一動都可能會變成視頻流傳到這個世界,喬丹、鯊魚、科比這類的帝王巨擘們一個個排隊來看你的比賽,你的每一個行為都要被這個世界評頭論足,然後登上推特熱搜。你還覺得這是一件毫無負擔的事嗎?
他必須早熟,自己帶起經紀公司,自己應付媒體,然後直接進入NBA ? 他的首戰必須對得起他9000w的身價,他必須得分和組織,對得起他“MJ+MJ”的名頭,隊內沒有一個領袖式的老大哥,只有溫和可靠的老白人大Z。好吧,你必須要立刻成為NBA球隊裡的領袖,還要開始鼓勵隊友,為球隊發聲,必須打好季後賽首秀。喬丹是第幾年進入的東決?哦,限期近了,你也該進了,不然就會有人列出同期數據榮譽對比圖。
他之前不是沒有新秀有這樣的球隊地位,喬丹他們都是一進來就是球隊老大,有的打的也比勒布朗的新秀賽季打的好的多。但他們確實沒有勒布朗當時附加了社媒時代性質後那麼巨大而詭異的壓力,魔術師伯德是NBA種族和解的象徵,喬丹是NBA全球化的象徵,那勒布朗就是社媒時代的象徵。在所有的高中生新秀裡,科比在早期幼稚過,加內特幼稚過,但你絕不會在勒布朗身上聽到什麼“球隊大巴出行時他一個人坐在後座聽歌”的花邊段子。任性與犯錯是幸福的一種具象形式,沒有人想一步到胃上來就當最大的領袖。
好吧,勒布朗就做到唄。
好像真的做到了誒,chosen one嘛,當然的。粉絲們都誇他天生具有領袖氣質呢。
但是,你再想想,這怎麼可能呢?怎麼可能有人不經歷血與火就成為天生領袖呢?勒布朗新秀賽季就有一個完美領袖的形象,那真的是他自己嗎?這件事不扯淡嗎?
那是偉大前輩的影子,他在模仿,在演出。他在模仿喬丹中後期經過活塞與三連冠洗禮後磨出來不怒自威的說話聲調,一個二十歲的小子採訪時像三十歲男人一樣尾音下壓;學喬丹和禪師爭吵後才學會的讓隊友自然沐浴在自己光輝下又不感到彆扭的方式;他在學著魔術師經過84年從全美國追著喊“悲劇師”緩過來後才掛著的滿臉微笑與鼓勵隊友的方式;他在22、23歲的時候就學著科比經歷過性侵風雲、被贊助商解約被洛杉磯球迷當做逼走鯊魚的最大凶手然後追著噓,然後才有的一副吃人的臉做憤怒兇惡狀,只是因為那樣可以成為推特上”勒布朗是個冷血殺手“的佐證。
不完美是一種美德,勒布朗不具備這種美德,這些經歷,但卻有、或者說努力模仿這些特質的外殼。
所以04-10所有人都會覺得他有點不抗壓,所有人都覺得他想的太多,所有人都說他下定決心一往無前就所向披靡,但卻沒人想想他為什麼不能下定決心一往無前。
他怎麼可能不想的多,他根本是在扮演一個角色,強撐一個角色,一個在不同情況下需要思考“哎呀我現在得變成喬丹還是變魔術師呢?我一會應該像鄧肯一樣摸摸有頭髮的隊友的頭再笑著鼓勵他還是像科比一樣嚴厲的瞪他一眼?不靠本能打球的人,怎麼可能不多想?斯托克頓的本能是組織,魔術師的本能就是聽著主場觀眾的尖叫聲演出,喬丹的本能是弄死你,勒布朗的本能是什麼呢?
他不知道,他只是在扮演那些曾經成功的人有過的風度。
2010年臭名遠揚的決定1,有一個微妙的細節:那是勒布朗職業生涯的第七年,第二座常規賽MVP;喬丹生涯的第七年,第二座MVP的時候奪冠了,這是榮譽層面上,兩人的一次重大拉開。
2007年的時候有多少人都說“他比邁克爾更早”,2010年就有多少人“他畢竟不是邁克爾”,我認為勒布朗在這個時間節點上,著急了。
10年的決定不招人喜歡,所有人都崩潰了,所有人都覺得“臥槽你生涯起點這麼完美的人,我們都希望你可以超越喬丹,你怎麼可以做這種不個人英雄主義的事”。世界接受不了他,於是對他展示了最大的嫌棄,但這次,他只有科比在2006年的臉,卻沒有他那時的心境。
於是2011年,本來可以被斯特恩寫進《球員該如何面對媒體》教程的勒布朗變得像一個低智兒童,不斷說著“你們每天還不是要面對你們糟心的生活,還來評價我?”、著急的在媒體上發言”我是阿克倫的孩子啊我離開克利夫蘭有道義上的正當性“,這種他以前絕對不會幹,感覺像是被JR-史密斯或者阿泰換了頭才會說出來的言論。
他開始和世界對峙,“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因為一直在扮演天之驕子的他真的不知道這個世界是啥樣子的,而世界,只有在你失敗的時候才會展現他是什麼樣。
然後這個壓力繃了一個賽季,總決賽的時候垮了,他其實還不知道到底要怎麼當個領袖,一個只屬於自己的領袖,而不是翻開資料庫“咦,書上說,我現在要切換成喬丹的氣質了哦”,”但我現在不完美了,怎麼辦,書上沒寫這種情況啊“。
然後,勒布朗才從“chosen one”變回了勒布朗。
所以真的得感謝韋德,那年夏天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do yourself”,然後他開始正常的作為一個領袖成長,在13年再次遭遇正常的困境和迷茫。勒布朗13年奪冠以後說的話是什麼來著?
“我現在在這裡了,你們總是說這說那,說我不該在這裡,但現在我無所謂了,我是勒布朗詹姆斯,我是來自俄亥俄的孩子”。
你確定這像一個奪冠宣言嗎?更像是一種解脫,他終於從一個勒布朗詹姆斯捏出來的完美領袖,變成了不完美的領袖勒布朗詹姆斯,直到他生涯第十年結束,他終於準備好了做一個領袖,終於進去了一個真正的,心手相印的狀態
然後14年到現在,他無論打的怎樣,都是籃球場上的原因,手感不佳也罷,失誤太多也好,是焦灼還是慘敗,但幾乎再也沒人說“他猶豫了,他糾結了,他在意外界的評價了”。
這是他第二個沒準備好,或者說很晚才準備好的地方。只是不知道,他的湖人生涯會變成什麼樣子。
這就是勒布朗,一直困在沒準備好裡面的人。他可能永遠也不會像喬丹那樣,成為凡人徵天,赫拉克勒斯式的壯美神話。而是暗淡一點的,有缺憾的,帶著一點疲憊的,平凡世界裡的人類英雄故事。
閱讀更多 文仔侃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