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新鮮!靈寶兩戶家庭被盜數次,結果卻被“小偷”報了案

當場抓住家中正在實施盜竊的小偷,讓自己財產免受損失,本是件幸運之事。萬萬沒想到,本是受害者,卻因一念之差成了犯罪嫌疑人。

近日,河南商報記者從靈寶市公安局獲悉,靈寶市公安局川口派出所在辦理一起入室盜竊案件時,遇到了一件頗令人意外的敲詐勒索案件。

11月28日,牛某某在川口鄉某小區郭某某(男,40歲,川口鄉人)家實施盜竊時,被郭某某現場抓獲。

面對入室盜竊的“小偷”,郭某某毫不留情,一頓毆打。牛某某心生畏懼,連稱“私了,私了”。

郭某某自稱,家中一共被盜4次,損失金額達16000餘元。

經協商,牛某某同意賠償郭某某損失10000元;恰在此時,同小區的田某某聞訊趕到郭某某家中,對牛某某言語威脅,也要求牛某某賠償其家中被盜的損失,牛某某因害怕郭某某、田某某報警,就通過支付寶轉給郭某某10000元,通過微信轉賬給田某某5000元。郭某某、田某某收到錢後,將“小偷”放走。

萬萬沒想到,郭某某、田某某一念之差,竟讓自己從盜竊案的受害者成為了敲詐勒索的犯罪嫌疑人。

經查,郭某某、田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11月29日,2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遇到小偷,應當立即報警交由警方處理,莫因善小而不為,莫因惡小而為之。別讓一時的貪念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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