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號
洛陽市印發
《洛陽市大氣汙染防治
“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
自今年12月1號至明年3月15號
我市將對燃煤汙染、工業汙染
揚塵汙染、機動車汙染、面源汙染等
五類汙染加強攻堅和細化管控
確保今冬明春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和老賈瞭解詳細內容
根據《方案》,市委、市政府將出臺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正向激勵政策,重點圍繞煤炭消費減量、“雙替代”及“禁煤區”燃煤清零、新能源車推廣、柴油車治理、工業汙染防治、城市清潔行動、重點區域管控、重點企業退城搬遷、環衛車輛配備等23項工作予以獎補,各縣(市)區也要集中財力向大氣汙染防治攻堅傾斜,確保財政支持力度與大氣汙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
同時,嚴格考核獎懲,改進督查方式,提高督導成效,加大問責力度,持續傳導壓力,推動各項攻堅任務及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在嚴控燃煤汙染方面
《方案》指出,我市將在滿足電力安全和冬季供暖的前提下,調度壓減燃煤機組,積極爭取省攻堅辦、省發改委、省電力公司支持,力爭停運市區及部分縣(市)共5臺燃煤發電機組。
各縣(市)區將開展對“雙替代”用戶逐一核查確認,對仍違規使用燃煤的用戶,沒收其散煤及燃煤設施,收回“雙替代”享受的各類補貼。
對散煤燃燒反彈、騙取“雙替代”補貼資金嚴重的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對生產、銷售不合格煤炭的企業,違規使用不合格煤炭的重點用煤企業,依法從重處罰。
在嚴控工業汙染方面
《方案》明確,在“百日攻堅行動”期間,將對全市4968家涉氣企業重汙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對未落實績效分級和減排要求的企業,依法從嚴查處。
此外,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和管控要求,我市將對磚瓦窯企業實施季節性生產調控。對列入保障類的60家企業進行核查,對未落實“以熱定產”“以需定產”超產能或超範圍生產排汙的企業,移出保障類企業清單。
對存在環保手續不完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無組織排放治理不到位、逾期未完成年度治理任務的十類企業實施停產。
對納入退城搬遷、升級改造的企業壓減產能30%,對逾期未完成關閉退出、就地改造任務的企業落實停產措施。
在嚴控揚塵汙染方面
《方案》明確,12月1日至12月31日,除經審批的民生工程和搶險救災施工作業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渣土清運、建築拆除作業。對經過批准但未落實“七個百分之百”防塵措施的,一經發現責令停工至2020年3月15日,同時將施工企業納入“黑名單”。
經過批准實施的民生工程,嚴格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凡未按“五固定”落實到位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從重處理,直至列入“黑名單”。
《方案》明確要提高道路清掃保潔標準,全面開展城市清潔行動。
在嚴控機動車汙染方面
《方案》指出,“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我市將加大對機動車尾氣排放的監管力度。擴大柴油貨車禁限行範圍、老舊特種車輛停止使用。
要突出柴油貨車汙染治理;
嚴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
建立機動車汙染排放監管機制。
在嚴控面源汙染方面
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將打出組合拳。
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強化餐飲油煙監管;嚴禁秸稈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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