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不容“霸道”者任意妄為

2日晚間,瀋陽SR新城一商住樓外牆保溫材料發生大火,25層樓體燒焦。據工作人員介紹稱:原本只是五樓的一戶窗口外牆保溫起火,由於離樓體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車輛堵塞,未能在初期階段控制火情,6分鐘火就竄到了樓頂 。一段現場視頻顯示,不少居民圍住疑似停車車主質問,而該車主卻反駁稱,“樓上著火跟我有什麼關係?”

目前,公安部門已經對當晚佔用SR國際新城小區消防通道的車主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將於近期公佈。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不容“霸道”者任意妄為

眾所周知,消防通道的意義就是在搶險救災時發揮作用的生命通道,但是在現實中,消防通道被佔用、堵塞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搶險救火等關鍵時刻,這無疑會增大搶險難度,延誤救援時機。此前在其他地方也發生過類似情況,消防通道被堵後給火災救援造成了極大阻力,直接影響到救援效果和火災損失。為此 ,@中國消防 發文稱,消防車通道是生命通道!十萬火急,不得佔用、堵塞、封閉!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不容“霸道”者任意妄為

不少人呼籲對堵塞消防通道行為實施嚴厲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單位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行為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該行為的,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既然有法可依,就要依法嚴懲。

說到底,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消防通道不暢的重要原因。在很多人的觀念裡,消防通道=雜貨間/停車場,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如果被佔用,會直接威脅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像上述瀋陽大火後,堵塞消防通道的車主居然聲稱著火與自己無關,可正是因為他非法佔用消防通道才造成了無謂的損失,要知道消防滅火就是與火情賽跑,搶先一步才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作為執法機關,理當對無視規則,堵塞消防車通道行為及時制止和處理,不要等到燃起了大火才“後知後覺”。同時,在失火等緊急狀態下,無論是應急消防人員還是公眾,都有行使緊急避險的權利,將佔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車輛搬離、移走,且無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應當重視到這一問題,相對於搶險救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這500元違法代價顯然太低,不足以警醒違法者。另外,附近居民和物業公司也有義務對佔用消防通道等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讓違法行為能夠被及時發覺並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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