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海歸大玩“套路貸”,終為自己人生設下“圈套”

原標題:海歸大玩“套路貸”,終為自己人生設下“圈套”

表面上,人們眼中的陳老闆,畢業於清華大學,後前往日本留學。海歸後在上海創業,從事互聯網金融行業。員工眾多,分工明確,業務繁忙,收入頗豐。可謂年輕有為,事業有成。

背地裡,陳老闆以信息科技公司的合法外衣作掩護,肆無忌憚地開展“套路貸”犯罪活動,公司下設推廣組、審核組、放款組、催收組。大肆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偽造私刻律師印章,甚至將討債業務外包。團伙犯罪行為極其囂張,短時間內全國多名被害人遭受侵害。

小夥慘遭“套路”,牽出億元大案

被害人許盛隆(化名)大學畢業後,在醫院上班,收入穩定、工作體面。因家庭困難急需用錢時,恰巧接到網貸平臺的推介電話,未加思索,就按照網貸平臺的要求,提供詳細資料。當即簽定合同,申請借款1500元,對方扣除450元手續費,實際借款1050元。一週後,小許打算按照約定時間還錢,出借的網貸公司卻刻意令小許違約,不是不接電話,就是提供的還款卡號錯誤。如此“逾期”後,並以每天20%以上的違約金虛增債務,致使小許逐步陷入“套路貸”泥潭。截止案發,加上其他多個網貸公司的債務,小許的欠款金額已滾雪球般迅速增至28萬元!

“每天清晨一睜眼,眼前就會浮現恐嚇短信的字眼,耳朵裡不斷迴響著催收人員刺耳的辱罵聲。親戚朋友和單位領導也受到騷擾。朋友們都躲著我,領導要求我解決好個人問題再來上班。真想時光可以倒流,回到簽訂合同的那一刻,這可怕的一切就都不會發生了”。不堪其擾的小許最終辭去工作,生活陷入困頓。

2018年5 月29日,小許向敦煌市公安局報案,稱自己遭受網絡詐騙。公安機關審查後於當日立案,經多方偵查、分析研判,發現該案系典型的電信網絡詐騙,且涉案地域廣,涉案團伙、成員眾多,決定將該案定為“5.30”特大網絡“套路貸”專案。

立案後,通過摸查海量信息,抽絲剝繭、巡線深挖、跨省作戰,一舉摧毀了非法網貸團伙1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00名,繳獲作案電腦866臺,手機529部,銀行卡204張,硬盤391塊,U盤等其他作案工具76件,扣押車輛5輛,凍結涉案資金100餘萬元。

“公司”分工明確,“爪牙”步步緊逼

“5.30專案”中打掉的14個非法網貸團伙,遍佈上海、廣州、安徽、福建、浙江、湖北等地,普遍具有智能化、產業化的特點,大多數已經形成犯罪利益鏈、黑色產業鏈,給案件偵破造成了取證難、打擊難、抓捕難、追贓難、定性難。團伙成員多數較年輕、學歷較高,特別是前文提到的“陳老闆”陳永輝(化名),因其清華大學畢業及留學日本的經歷,在團伙中具有絕對的“話語權”。陳永輝歸國後於2017年4月在上海成立了上海慧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桐鄉市又成立了嘉興振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公司的外衣掩蓋了其精心策劃的“一整套”違法犯罪行為:公司設置的電話推廣組,掌握著大量從非法渠道購買來的特定身份公民個人信息及電話號碼,用“小額借款公司”的名義向被害人撥打電話,以“快速放款”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被害人一旦咬鉤,則由初審組收集被害人提供的個人身份信息、手機通訊錄、工作單位及親友、同事的姓名、電話、QQ號碼等非常詳細的個人資料,審核挑選出負債低、有還款能力的被害人,按照不同的條件給被害人1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借款額度。放款組通過微信引導被害人在“有憑證”(網絡借貸中介平臺)與出借人簽訂年化利率不超過24%的虛假借條,製造合法民間借貸的假象,實際將借條金額的30%以“手續費”、“利息”等名義直接扣除,借款期限為5天。急於用錢的被害人誤以為對方是正規的網貸公司,答應了上述高利息(實際年化利率高達3150%)、短週期的苛刻條件。

“借款”到期後,初審組主動引導被害人支付實際到手金額50%的“展期費”後,延長“借款”期限7天。若逾期,則每天收取借條金額8.7%的“逾期費”,以此種看似“合理”的方式實際騙取被害人的錢財。

巧將債務外包,大膽私刻公章

“套路貸”犯罪,最為關鍵的環節在於“催收”,企業化、產業化的犯罪團伙通常會將債務催收業務外包給專業的討債公司。2018年6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陳永輝為使利益最大化,將其控制的三個犯罪團伙催收未果、逾期較長的客戶名單資料(共292條)交由以犯罪嫌疑人張銀華(化名)為首的“中山市億能信息諮詢有限公司”進一步催收,並約定,除“本金”外虛高部分的債務全部屬中山億能公司所有。後者則通過反覆給被害人及其親友打電話、發短信、發微信,進行辱罵、侮辱、威脅、恐嚇、發送淫穢圖片文字、電話“轟炸”等方式進行滋擾、糾纏,並冒充外訪人員給被害人打電話,以上門催收為要挾脅迫被害人償還虛高債務。

該催收公司為了提高公司業績,竟衍生出了私刻公章印製律師函的非法手段。他們使用編造的‘律師名’,並將公司催收電話作為律師聯繫電話,偽造出‘廣東德元律師事務所’的公章,加蓋在其私自印製的律師函上,交由公司業務員通過微信發送給客戶用於催收。對催收困難巨大的債務,該公司也會將債務二次外包,將受害人信息及偽造的律師函發給受害人當地的無業人員。於是,就有了光頭、金鍊形象的“律師”找到受害人,拿著所謂的“律師函”逼迫還債的荒唐鬧劇一再上演。

經統計,自2018 年5月22日至7月10日,陳永輝犯罪團伙通過“有憑證”借貸平臺以犯罪嫌疑人元在勤的名義,共向全國“放貸”83人次,實際“放貸”138400元,通過手續費、利息、展期費、續期費等多種名義收回資金102256元,從中非法獲利34401元。

而該團伙所涉及的詐騙金額僅僅是“5.30專案”的冰山一角。該案全部涉案人員多達400餘人,涉及全國其他省市受害人3000餘人,涉案資金近億元。

執檢察利劍斬“套路”

該案案發後,酒泉市、縣兩級檢察院充分履行偵查監督職能,派員提前介入“5.30套路貸”案件,引導案件偵查和分析工作,提升偵辦“套路貸”案件的質效,合力嚴懲“套路貸”犯罪。

為確保各地“套路貸”案件順利批捕、起訴,酒泉市檢察院確定了以員額檢察官為辦案主體、檢察輔助人員協同配合、集體研究決策的辦案模式,成立了以分管副檢察長為組長的“套路貸”專案領導小組,從相關基層院刑事檢察部門抽調54名幹警,組成18個辦案組,每組配備1名員額檢察官、1名檢察官助理和1名書記員。在提前介入偵查過程中,檢察機關及時組織召開專案組會議和公檢聯席會議,圍繞案件基本情況、證據審查、案件定性等問題進行分析討論,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並及時向偵查機關反饋,及時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完善相關證據,共提出引導偵查意見130多條。

該案移送至檢察機關後,酒泉市兩級檢察院對120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等罪名批准逮捕,對不符合逮捕條件的6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要求公安機關進一步補充完善證據,防止案件“帶病”進入審查起訴環節。為進一步挖掘“套路貸”背後隱藏的犯罪鏈條,各地充分發揮偵查監督的職能作用,依法糾正漏捕8名犯罪嫌疑人,防止遺漏罪行、遺漏涉案人員,確保打擊犯罪不枉不縱。

8月20日,由瓜州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永輝等二十二人涉嫌詐騙、敲詐勒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偽造企業印章案開庭審理,嫌疑人分別被判處十三年十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以十九萬至五千元不等罰金。

其餘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海歸大玩“套路貸”,終為自己人生設下“圈套”

 檢察官有話說: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普及,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要求得到滿足,生活便利程度也在穩步提升。然而,互聯網亦是一把雙刃劍,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便可以不斷擴大其犯罪觸角---僅在某一窩點作案,受害人遍佈全國。諸如套路貸犯罪、電信詐騙等行為,都是依託於互聯網而實現。該類犯罪行為嚴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益,破壞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秩序。因此,打擊新型互聯網犯罪,顯得迫在眉睫。在政法機關提高偵破水平的同時,人民群眾也要自覺提高警惕防範意識,熟悉犯罪手段、認清犯罪面目、抵禦犯罪侵害。不要輕易相信“無抵押貸款”、“當天放款”的廣告和推銷電話,需要辦理貸款時儘量選取有正規資質的金融機構。如果在借款過程中發現自己遭遇了“套路貸”,甚至已經被暴力催款,則要沉著應對,避免直接與對方產生暴力對抗,注意留存轉賬記錄、催債短信等證據,及時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政法機關與人民群眾聯合打擊下,即使新型互聯網犯罪披著隱秘的外衣,也將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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