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渭南6名未成年人被判刑!為闖名氣,搶劫、盜竊、故意傷害...

渭南6名未成年人被判刑!為闖名氣,搶劫、盜竊、故意傷害...

3月19日,蒲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蒲城縣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訴。

3月29日,該案在蒲城縣人民法院七樓刑事審判庭進行了公開宣判。該案共有19名被告人,其中以被告人花某某為首要分子的郭某某、廣某某、李某、王某、竇某某等6名未成年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分別被判處三年一個月至五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餘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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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該院指控,被告人花某某、郭某某、廣某某、李某、王某、竇某某以“衝社會、闖名氣”為共同目的經常糾集在一起,長期聚集於蒲城縣騰達酒店內,隨身攜帶刀具、催淚瓦斯等工具,自2017年10月中旬開始作案至2018年4月上旬,在短短的6個月內,先後在蒲城縣中心廣場實施搶劫1次、在蒲城縣祥和家園實施尋釁滋事1次、奔赴華州區華州公園和臨潼集貿市場兩地尋釁滋事2次、在蒲城縣故意傷害他人2次、竄至蒲城縣騰達菜市場、椿林鎮一帶盜竊8次、擅自闖入椿林初中、職教中心滋事2次,違法犯罪次數多達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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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的罪名有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盜竊罪,其中最小的最初作案時還未滿15週歲,最大的最初作案時未滿18週歲,殃及的被害人眾多,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後果比較嚴重,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引發的社會關注度較高,已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堅持打早打小,從嚴懲處。

黑惡勢力逐漸開始利用未成年人思想簡單

不計後果、敢打敢衝、易於控制的特點

誘導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使未成年人成為黑惡勢力的“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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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家長們要警惕

給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遇到黑惡勢力威脅、恐嚇時

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擴散出去,給身邊的家長們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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