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雲南通海“陳老大”一審獲刑11年

原標題:通海“陳老大”一審獲刑11年

3月21日,記者從玉溪市公安局召開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玉溪市通海縣以陳某、祁某等人為首的惡勢力團伙自2016年以來,共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案件14起,受害人達20餘人。2018年11月23日,通海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陳某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其餘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至六年零五個月。

參加朋友聚會無辜被打

“秀山街道E客尚品酒吧有人打架,打架的人已經跑了。”2017年8月25日22時31分,通海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案。王某告訴民警,當天晚上她與朋友在酒吧聚會,22時許,旁邊一桌數名年輕男子無故持啤酒瓶、凳子對與她一起聚會的兩名男子進行毆打。“對方一個在眉心間紋有一隻眼睛圖案的男子拿起啤酒瓶就往我的頭上砸,其餘幾個小夥子也一起對我們一桌的人拳打腳踢。”受害人李某告訴民警,隨後該團伙又在樓道內對前來酒吧二樓娛樂的納某實施毆打,毆打結束後以認錯人為由迅速逃離現場。

民警現場走訪調查所能獲取的犯罪嫌疑人信息極為匱乏,僅能確定犯罪嫌疑人約10人左右,年齡大約20歲,其中一名參與打架的男子眉心處紋有疑似眼睛的圖案。

心狠手辣的“陳老大”

此後民警圍繞眉心紋有一隻疑似眼睛圖案的嫌疑男子開展大量的走訪調查後發現,該男子綽號“小弟”,姓祁,通海縣裡山鄉人。民警圍繞“小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經過長期調查取證,民警摸清了該犯罪團伙的基本犯罪事實。一個以陳某、祁某、曾某、胡某、羅某等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2018年1月26日晚上,抓捕時機成熟,通海縣公安局專案指揮部抽調80餘名民警組成12個抓捕組,對該團伙成員實施抓捕。經過24個小時奮戰,犯罪嫌疑人陳某、祁某等人分別在通海、易門、昆明等地被抓獲歸案。至此,該犯罪團伙5名骨幹及7名團伙成員均已落網。

辦案民警介紹,就在專案組收網當天的20時許,陳某、羅某等人還在人流量較大的秀山街道步行街口藉故生非,當眾對楊某拳打腳踢,氣焰極其囂張。

據陳某等人交待,2017年8月25日他與團伙成員在秀山街道E客尚品酒吧二樓對他人實施毆打是因為鄰桌的客人從他們旁邊走過妨礙他們娛樂。下樓時,在樓梯上看到一名男子快速往二樓跑,認為是對方的人,又對這名男子實施毆打。

“1999年10月出生的陳某,年齡不是團伙裡最大的,但是因其下得了狠手,講義氣,做事不計後果,團伙裡的人都叫他老大。”辦案民警介紹。據部分團伙成員交待,陳某“膽子很大”,打架不要命,還經常不定期給他們100至300元不等的零花錢,自從跟著陳某“混社會”,別人對他們很客氣,感覺很有面子。辦案民警介紹,為方便團伙聚集、降低團伙不必要開支,陳某在秀山街道專門租下1套房供團伙成員居住。為了滿足團伙成員的日常開支,陳某一方面向家人索取數額不等的生活費用,另一方面通過非法手段斂財作為團伙活動經費。

團伙成員曾多次尋釁滋事

警方查明,2016年9月25日晚間,在通海縣代理某品牌啤酒銷售的王某駕乘轎車行駛至秀山街道北街口遭到陳某團伙的打砸。該團伙成員駕車分別從王某駕駛車輛左右兩側和後方將王某車輛逼停,後持刀、鋼叉等工具瘋狂擊打王某駕駛的車輛,造成車窗玻璃全部損毀,車門凹陷。此外,團伙成員還爬上車頂瘋狂踩踏。經鑑定,該車損失價值為9940元。據陳某等人交待,因為王某的朋友“老梅”和自己的朋友曾經吵過架,本來是要去教訓“老梅”,因為沒有找到“老梅”所以就打砸王某的轎車洩憤。同時通過此行為警告“老梅”。

2016年6月7日凌晨3時許,市民趙某和朋友在秀山街道某燒烤店吃夜宵。吃夜宵過程中趙某和陳某團伙成員胡某發生口角,隨後陳某和團伙成員曾某等人火速馳援趕到燒烤攤附近伺機而動。半醉半清醒中趙某在朋友的提醒下感覺到危險即將到來,當即從燒烤攤提著凳子做防身之物準備回家避難。趙某走出燒烤攤不遠後,便遭到陳某、曾某、王某等10餘名團伙成員持刀毆打,導致趙某左右手、頭部等多處損傷,達到輕傷一級。

2017年3月初,陳某得知此前被抓的兄弟即將開庭受審,心生不滿的陳某以陶某等5人和自己兄弟打架導致兄弟被公安機抓獲為由,敲詐陶某等人10萬元現金。因陶某沒錢,為獲取現金,陳某等人逼迫陶某將一輛價值7萬餘元的轎車抵押給他人,預先支付1萬元現金。

“該團伙聚集在通海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違法犯罪行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11月23日,隨著法官的莊嚴宣判,一個曾經在通海縣橫行一時、肆無忌憚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宣告覆滅。

本報記者 管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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