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扫黑除恶进行时」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第三次推进会

「扫黑除恶进行时」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第三次推进会

检讯

为有力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更好地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检查,9月7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两级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国谦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志军主持。

「扫黑除恶进行时」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第三次推进会

郭国谦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市委肯定了前期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效,但是对照市委的要求,对照中央督导组督导方案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01

提升认识方面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个事关”来认识重大意义,认识高度要上去。二是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中央决定部署,并实行专项督导上去认识。三是从中央督导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的严厉程度来认识。

02

工作重点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认识提前介入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前介入的任务,积极做好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二是正确理解和执行刑事执法政策,对拟做不捕不诉的案件必须按照要求逐级汇报,审慎处理好不捕不诉案件办理、汇报、核查和归档工作。三是

要实事求是准备汇报材料,精心整理档案台账,用心掌握应知应会知识,全力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的准备工作。

03

下步工作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力争上游:一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使命和职能,从思想认识上要更进一层。二是认真核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按照程序移交相关部门。三是充分利用LED屏幕、条幅、通告、展板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四是工作持续发力,全面提前介入侦查,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内外联动。五是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考验。

「扫黑除恶进行时」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第三次推进会

会上,吴志军副检察长通报了前8个月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二是工作不够细致,有些工作没有专人管理,数据分析不够准确;三是执法办案不严格,对政策法律学习不够,对证据审查不够细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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