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一大早被查醉駕還無證

一大早被查醉駕還無證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馮豔輝 通訊員楊麗 畢文卿)昨天記者獲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張店大隊民警查獲一起醉駕違法行為,駕駛人竟然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8月6日早晨,張店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金晶大道與共青團路路口設置臨時檢查點,7時33分許,車號為魯CR***8的小型轎車順張博路由南向北駛來,行駛至金晶大道與共青團路路口時被民警查扣。經查,該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裡酒精含量11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將其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驗。

經核實,駕駛人趙某35歲,在博山某大排檔飯店打工,凌晨兩點下班後覺得累就喝了幾瓶啤酒解乏,喝完酒後睡到五點左右,開車從博山回桓臺,結果被民警查個正著。因駕駛證已經作廢,趙某屬於無證駕駛。

民警介紹,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12分。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酒後駕車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張店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共同維護和諧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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