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认准黑恶势力 提高办案能力

认准黑恶势力 提高办案能力

6月27日,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安排,泽库县人民法院主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法院、纪委、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3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县法院副院长杨多、县检察院监委会专委马连龙分别做了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成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背景及“黑”、“恶”势力性质认定及法律适用。主要目的是提高公检法司及组织、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办案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准确定位、认清事实、锁定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就如何对黑恶线索开展摸排、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摸排黑恶势力的范围、方式方法等提出了要求。

马连龙专委要求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法律法规武器。针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拳出击、精准发力,迅速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要充分发挥刑侦、检察、审判等职能部门作用,打好扫黑除恶各环节工作。

法院副院长杨多指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与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彻查到底、绝不姑息;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坚决将涉黑涉恶人员挡在基层组织门外;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杨多副院长详细介绍了黑社会的四个特点、十类犯罪行为和各种证据认定以及各种情况的法律适用,为参加培训的人员讲清了黑恶势力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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