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寧波摔壞別人手機的老太太該怎麼處理?

我要搞事情啊


對於這種無視法律法規,道德品質惡劣的大媽,有必要讓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建議失主追責。

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上看,這位大媽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拾金不昧是我國的傳統美德,但當今社會我們沒有必要苛責每一個人都能拾金不昧,可是大媽的做法顯然已經突破了最低的道德底線。雖然大媽沒有把撿到的手機據為己有,但其要挾失主2000元的做法顯然已經有敲詐勒索的嫌疑。

失主提出用500元錢和一箱楊梅來換回手機,可以說是仁至義盡,表現出了很大的誠意。而反觀大媽的做法則令人髮指,不但認為自己撿到手機就可以漫天要價,而且隨後把手機摔毀的行為更是惡劣至極!不過也正因為她摔手機的行為已經涉嫌毀壞財物,失主可以要求其做出相應賠償,如果手機價格昂貴甚至可以追究大媽的刑事責任。(到時候大媽再想道歉了事恐怕就不行了)

其實像摔手機的大媽這類人更應該像老賴一樣被曝光出來,她們屬於道德上有嚴重缺陷的“老賴”。估計批評教育也起不到很大作用,限制她們的出行自由,在經濟上給予制裁可能才會讓其長點兒記性。

面對這種道德敗壞的行為,只有打得疼才能使其記得住,必須給予嚴懲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夜雨如書


應"千里馬5000888"等四位網友邀答本題!

寧波摔壞別人手機的老太太該怎麼處理?

這個事情發生的經過大家都已熟知,本文就本人依照社會公德和民法通則的相關法律條款為參照,有如下的意見!

1⃣️夜不閉戶,路不拾遺這是每個公民都希望看到的社會公德、你不小心丟失了物件,多麼希望還能回頭到原地復得,但社會之大無奇不有,也就有人路不拾遺,也有人撿到失物寫招領啟事或遞交相關單位幫助尋找失主,這些高尚的道德行為讓人們廣為傳頌。也有人撿得別人失物一聲不吭,佔為己有、她不說誰也不知道!

根據事情發生的經過情節判斷,老太太在撿到手機後是失主呼叫或留言承諾獎賞二千元換回手機,才誘惑了老太太約好在某個地點一手錢一手貨交接!

根據事情的不斷惡化判斷出、失主不講誠信,言而無信,用欺騙的手腕騙得了老太太的信任,才有約交接。安照邏輯推理,老太太完全可以不承認或不交出手機,正因為還有一點良知歸還失物,加之有二千元的獎勵,在老太太來說還屬美事。由於失主感到老太太被二千元釣上鉤了,就從中做好了幾套準備,派人攝像,討價還價,把承諾的二千元一下降為五百,通過相關人員逼迫老太就犯,在討價威逼未果的情況下又竟然報警,汙衊老太太偷了她的手機,老太太在人格上受到傷害後,怒火中燒,忘記了自己已被人掌控,任何出格的行為對她都不利,摔壞了她人的財物就更不沾理了,如果當時老太太不摔手機,就是一同到了派出所老太太還能如數領到二千元獎金的!這是個什麼邏輯?

2⃣️根據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凡口頭或書面文字承諾的獎勵,自當事人發出承諾後立即生效,法律予以支持。大家也常見到尋人啟事或者招領啟事承諾的獎金因當事人滿足了自己的意願後違約反臉不認帳,而被對方告上法庭最終打贏官司的,這些奇事屢見報端!

3⃣️根據事情的變化,失主錯在先,錯在哪?

a.她違背了合同法!有人會說他們沒有訂立書面合同無據可查。但你可知道判案還有推理一這手段,在鐵證如山時,不因為殺人犯死不畫供就無罪,這個摔手機案情便可由辦案人員經推理支持老太太的話是可靠的。

b.審案部門會判定失主違背了口頭約定為缺理在先!

c.審案部門會根據老太太反映的受騙實情以及報警被汙衊為小偷的案情推理支持老太太的話可信。

3⃣️這個事件應該怎樣了結為妥?

還是那句老話,斷案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因為法律支持見義勇為和拾金不昧者有所精神和物質獎勵,支持合同法,本案件沒有二千元的口頭承諾合約就不會引起事後的為了只給五百的惡性循環事件發生、按照法律程序應估算手機的價值,如果值五千,老太太必須要賠償三千元,扣除老太太應得的二千元獎勵,這樣做便為最理想的結局!

4⃣️通過這個案例,我們要崇尚社會公德,拾金不昧,誠信為本,才使社會更加和諧,美好!

本題應四人邀請解答,案中雙方當事人對我都沒有絲毫瓜葛,只有以法律為依據,出以公心加以評論!謝您閱讀!


許科雲


索要酬金沒啥錯,錯在沒要到酬金,惱羞成怒,摔了手機。

這件事正常的處理原則也不復雜,首先看案件性質,本案據說修理費300元,這就是一個民事糾紛,警方以調解為主,賠錢就OK,如果雙方不同意,那麼警方的責任就完成了,雙方可以到法院去起訴。

現在我們的網絡輿情發酵,可以說是沒有什麼徵兆的,像這個撿手機摔手機事件,就是一個小個案,一個小糾紛,卻被無限發酵,讓很多網民喜出望外,搬板凳,吃瓜,看熱鬧。

我始終認為,無論這個輿情怎麼發酵,這都是個案,是兩個人的矛盾,而這些糾紛是正常的,哪個城市都可能發生的,甚至比這嚴重的多的,都有的是。

這件事的發酵實際是人的社會心理的一種表現,任何輿情發酵都有其根源,輿情發酵也是我們觀察社會問題的風向標,發酵的輿情實際等於洩氣閥,能發酵,某種程度是好事,高壓鍋的洩氣閥是可以有效降低危險的。

這個事件,發展到現在,忽然發現警方背鍋了,警方成了眾矢之的,有點冤枉呀,糾紛雙方現在沒啥事了,當地警方忽然成了矛頭,這是始料未及的。

這種輿情稱為次生輿情,實際也是一種社會心理的反應,警方辦案,沒啥問題,但是因為沒有公開透明,就被輿論質疑,這點也是輿情發酵的特點之一,所以並不意外。


韓東言


頭條真開放,揪一點破爛事被一大幫網友評論個沒完累不累呀?損壞東西要賠,違法要判刑,不服有110各管一行你們瞎摻和啥呀?



戲緣女王


事情的經過為:一女子蘋果手機遺失,被大媽撿到,大媽告知女子,需出價1000元才能收回手機,女子未同意,於是出現了大媽摔手機一幕。

首先來評點大媽的做法,拾金不昧是中國傳統美德,撿到手機應該及時聯繫失主並且歸還,而不應該要價,這種行為不僅觸碰了道德底線,也是對拾金不昧行為的貶低。希望大媽能賠償失主手機,並公開道歉。

我不太明白不歸還別人東西行為,有首兒歌相信大家都會唱: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說一遍、、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拾到別人物件請及時歸還,美德要傳承併發揚光大。

記得之前上大學的時候,有一次乘的士,剛下車,突然發覺手機落在的士上,當時距離學校有半個小時路程,想報警可是沒有電話,想去旁邊便利店借電話,害怕別人認為我是騙子,正在焦急時,突然一輛的士停在我面前,那位師傅對我說到:小姑娘,這是你的手機吧?定睛一看,才醒悟,是剛才的的士司機。心裡頓時無比感動。

其實這社會好人好事有很多,希望每個人都能保持善良,認真溫柔善待身邊人、事。

如果對我的問題有任何不同的意見,歡迎留言。


CAMMUS


關於寧波大媽摔手機的事件!我們寧波當地網友目前已經證實了兩件事。第一,大媽不是寧波當地人,是雙擊666省的!第二,網傳大媽是教師,也被證實是假的。古林中學確實有個數學老師跟大媽同名同姓,但是這位老師是男的,目前學校跟老師已經就造謠事件向當地派出所報警了!第三,網傳大媽有精神病,目前我們寧波當地網友正在求證中,有消息了,會告知大家!如果想知道很多信息,大家可以登陸我們寧波當地論壇,東方熱線或者天一論壇,謝謝


殘血會發光


我覺得要看過原視頻才可以,大媽索要2000元酬金,屬於貪得無厭,大媽故意摔壞別人的手機,屬於故意損壞他人財務,但必須弄清楚大媽為什麼要摔手機?如果真如他人說索要2000元酬金不果而摔的手機,那就是大媽的錯了,那如果是網上有些說的,小女孩說要報警說自己手機被偷了,那這樣的話,小女孩就是誹謗他人,沒有無風不起的浪,所以我覺得都不是什麼好鳥。


冷風Cold


拾手機的肯定是在失主答應給2000才同意見面的。心裡想的好好的能得到2000。結果見面了失主反悔了說只給500。大媽不是一個差500塊錢的人,失主你失信啊,講好的2000見面了給500不幹了。寧可摔壞了也不還給失主。所以失主你就當手機丟人沒人撿到答應要還給你。大媽就當沒撿到手機。大家全要放下。就當什麼也沒發生過。生活還是生活充滿正義也有險惡。放下


大鵬57823979




走吧一起看世界


爭論提現了各人的價值觀,問題的關鍵是,我們沒有關於撿到別人財物是否一定要歸還和怎樣歸還的法定約束,僅僅是道德層面的約束,因為我們經常看到某某拾金不昧的故事,這就默認拾金不昧是一種善良舉動,但是,善良舉動不是每個人都必須的,而且,在這類事件中,行使善良舉動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人。我們傳統中有句流行語:“拾得頂買得,金子銀子換不得!”,所以,我們一般丟失東西,大多數都認失去了,即使知道誰撿到,想弄回來都知道有看對方心情的,人家不還你,除了武力解決,是沒有法律辦法的。所以出現這種摔手機的事情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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