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基層幹部要填的“本本”竟多達11種?這種新形式主義必須剎住!

湖北省黃岡市紀委在調研中發現,基層幹部各類考核記實簿、履職手冊、日誌等有11種之多。

痕跡化管理,本身是為了更好地落實工作。然而,基層幹部看似忙忙碌碌,實則大量時間花在轉抄轉摘上。

為了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為基層幹部“減負”,黃岡市向形式主義開刀。

曾經,每次下鄉,湖北黃岡市英山縣石頭咀鎮黨委書記張春梅的包裡都要裝五六個本子。“有時候忘了帶,只能先在工作筆記本上記下來,回去再謄抄。”張春梅說,“現在好了,不管去哪兒,隨身帶兩個本子就行。”

變輕的不僅是幹部的揹包。去年以來,黃岡的基層幹部明顯感覺到,考核評比少了,發文簡報少了,下鄉調研多了,工作更紮實了,幹勁更足了。

昔:留痕管理專本專用,越到基層本子越多

今:11種筆記本減為2種,負擔輕了

“這是按照法治黃岡建設領導小組要求,專門準備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筆記;這是按照市河湖庫長制辦公室要求,專門準備的《河湖庫長巡查日誌》……”黃岡市黃州區路口鎮黨委書記張勁松“變戲法似的”,從包裡掏出一摞厚厚的筆記本。

實際上,一些筆記本並沒有明確規定必須專本專用,但在基層執行過程中,又逐漸成了“慣例”。

記者翻閱《黃岡市河湖庫長巡查制度》,其中第二條規定:“各級河湖庫長應當及時、準確、詳細記錄《河湖庫長巡查日誌》,以紙質或電子記錄等形式存檔備查。”文件要求,各級河湖庫長及聯繫部門做好記錄,加強痕跡管理,以利各級驗收備查。

基层干部要填的“本本”竟多达11种?这种新形式主义必须刹住!

不少地方、部門將“專本專用”作為留痕備查、幹部考核的重要依據。“曾經,要是沒有在專用筆記本上記錄,就算工作沒有做到位,甚至要追責。”張春梅說。

經過調研,黃岡市紀委發現,各類考核記實簿、履職手冊、日誌等有11種之多。從市委班子成員,到基層村黨支部書記,幹部的包裡少則四五個,多則十來個筆記本。

為減輕基層幹部負擔,避免形式主義氾濫,黃岡市委辦公室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黨員幹部記實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將各地各單位印發的11種筆記本整合為2種。通知還明確,改進黨員幹部記實工作,目的是優化和加強履職痕跡管理,整合絕不是降低工作標準和要求,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昔:22個部門分別考核,上報數據近百項

今:精簡考核省下時間,調研多了

今年初,黃岡市黃州區委考核組一行9人,由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徐映紅帶隊,對陳策樓鎮黨委班子進行年終考核。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將過去名目繁多的考核合併成一次綜合考核。首先由鎮黨委書記張智富代表班子做年度述職述廉述法報告,接著由參會人員對鎮黨委班子2017年度工作情況進行民主測評,然後考核組組織鎮領導班子成員和村黨支部書記代表們進行個別座談,最後考核組到重點項目現場和部分村灣進行實地考察走訪。全流程下來,只花了半天時間。

“往年這個時候,區裡20多個部門會分別派人下來考核,我們要反覆準備、彙報。幹部們不停地寫總結、謄抄筆記,一個數據往往要重複多次使用。” 張智富說,“鄉鎮幹部天天坐在辦公室忙彙報,佔用了很多下基層的時間!”

如今,考核精簡了,下基層多了,為群眾辦實事更多了。每逢長假,張智富基本上每隔一天都要去下面看看,現場督辦工作進展,全鎮26個村都走了個遍。

基层干部要填的“本本”竟多达11种?这种新形式主义必须刹住!

昔:每週一半時間寫信息,百份簡報看不過來

今:壓縮簡報只發電子版,“乾貨”多了

“以前,哪有時間用心做宣傳,編簡報都忙不過來。”曾曉春說,之前每週至少有一半的工作時間耗費在編《扶貧簡報》上。從A4紙擴張到A3紙,簡報越辦越厚,“乾貨”卻越來越少。“想多下去走訪、調研,也沒有時間和精力。”

如今,曾曉春多數時間能準時下班,精神狀態變好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寫出的文章也更加充滿“泥土氣息”。

基层干部要填的“本本”竟多达11种?这种新形式主义必须刹住!

麻城強化簡報專項治理,規定市直各部門一律不辦工作簡報,市委、市政府各保留一份簡報。今年,市政府的簡報也精簡了,全市只保留市委辦的《麻城信息與調研》,而且不再印發紙質版,只發電子版。“與過去包含各種領導調研、會議情況、上級文件轉發等內容的數十個部門簡報相比,而今數量少了,內容精了,信息更加務實。”秦豔介紹,“碩果僅存”的簡報側重實際調查研究與問題反映,成為市委市政府重要的決策參考。

解局:誰拿走了基層幹部的時間和精力?

面對本就不輕鬆的工作任務,少數地方的少數基層幹部,卻還在地為“本本的煩惱”吐槽——造成這一現象的根源,究竟是什麼呢?

【1】吐槽

去年新州鎮接受縣以上有名目記載的各項工作檢查就達111次,平均兩三天就有一次,這種情況在其他鄉鎮也很普遍。頻繁檢查讓基層幹部有“三怕”:一是部門眾多,重複檢查;二是檢查都要求基層領導陪同,並把領導參加陪同作為評比的標準;三是檢查過多,導致各鄉鎮之間相互攀比,甚至是虛報浮誇,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堆材料、找典型上,沒工夫多幹群眾滿意的實事。

——這是2016年8月貴州省人大代表潘秀華等向省人大提交的一份題為“規範工作檢查、減輕基層負擔”的議案。

去年鎮裡的政法委副書記開了280多場會,平均一個工作日超過一個會。鎮裡到縣城有兩小時的車程,來回路上就得半天,再加上開會半天,一天開一個會,基本上就沒時間幹別的工作了。不少會議是重複開的,上面出臺一個文件、部署一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開到縣一級,接下來省、市、縣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又分別召開貫徹落實的會議,有的基層幹部同一主題的會要開4遍。不僅如此,很多會都 要求一把手去開。

——這是2017年6月26日《半月談》刊載精準扶貧駐村幹部所看到的現狀。

【2】設問

每年招那麼多公務員,基層為什麼還缺人?有人舉出了這樣例子:比如,一個小鎮需要辦理社保的有1萬人,登記信息、審核材料、整理材料、上報材料,錯了再修改信息,算算工作量是多少?再比如,一個鄉鎮當中專職負責辦理低保的民政辦就幾個人,面對一個2萬人的鎮,要一個個走訪、一個個深入核實信息,工作量又是多少?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應付檢查考評的時間多了,辦事的時間自然就少了,他們豈能不明顯感覺人員短缺?

檢查很有必要,過多的檢查有沒有必要?檢查督查是促進工作取得實效的一種手段。但有多少檢查組能真正瞭解情況、有多少檢查組能真正到現場看看、有多少檢查組能在沒有基層領導陪同下直接聽取群眾的意見?扶貧攻堅要檢查、大氣汙染防治要檢查、文明城市創建要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要檢查、基層黨建工作要檢查、維護社會信訪穩定要檢查、基層文化宣傳要檢查,經濟指標和項目建設要檢查、清潔衛生和各種教育培訓也要檢查。就拿黨建工作來說吧,黨費收繳要檢查、活動陣地要檢查、發展黨員要檢查、黨會記錄要檢查、開展活動要檢查、電教工作要檢查……大檢查中有小檢查,小檢查中有各部門和各科室的檢查。儘管有時候上級下來只是調研或慰問,基層也必須要當作檢查搞彙報搞陪同,他們豈能不身心疲憊、苦不堪言?

材料若成重頭戲,怎能利於推動工作?材料是現在各項檢查中最最重要的環節。因為“最最重要”,所以每次檢查基層就要準備的材料很多很多的檔案盒、很多很多的小冊子,有彙報、文件、有記錄、有照片,而且還要做到整潔精美,否則就是人浮於事、沒有落實,就是應付塞責、態度不端正。

於是,每次檢查來臨之前,基層單位都要全力以赴準備各種資料、填寫各種表格、做好各項統計,然後圖片打印、封面設計、裝釘成冊……既然上級不相信基層、不願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實實在在的東西,只需要用材料來作證一切,否則就問責查辦,他們又豈能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關注民生、發展經濟?

於是,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門,每一個政策出臺、每一項工作安排、每一次活動開展,都是幾次三番幾次三番地開會,有動員會、有彙報會、有通報會、有推進會、還有總結會和反思整改會等。難怪少數基層幹部常抱怨,一年到頭忙卻不知道忙了些什麼。

基层干部要填的“本本”竟多达11种?这种新形式主义必须刹住!

【3】解局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宏偉藍圖描繪的再好,也需要基層去落實去推動。試想一下,設若凡事都是省裡下給市裡、市裡下給縣裡,縣裡下給鄉鎮、鄉鎮下給村裡,然後大家就都只是在開會議、發文件、做檢查、搞督促,中央描繪的宏偉藍圖靠誰來實現?

所以,為基層“減負”是一個必須重視的宏大課題,必須首先從形式主義減起,讓基層幹部真正從各種不斷變異的形式主義、從頻繁的檢查和考核中解脫出來,讓基層幹部真正騰出手腳、空出精力、專心工作,在新時代走好新的長征路。

其一,痕跡管理要“返樸歸真”。要減少檢查督查的次數、降低檢查督查的頻率,檢查督查時要尊重實際、尊重科學,強調原始性、真實性、一致性、可考性。原則上,只需要重點檢查基層幹部記的工作記錄本、學習筆記本即可。其它方面的檢查督查,要注重向現場聚焦、注重向工作進度聚焦,無須不必要的彙報、無須不必要的陪同、無須不必要的文字圖片類材料支撐。

其二,黨委主體要下好“一盤棋”。要嚴格落實會議申報審批制度,對需要開展檢查督查的工作進行彙總梳理,組建聯合檢查或督查組進行實施,以避免陷入“部門主義”和“本本主義”之中、避免部門工作各自為陣、肆意“擾民”,讓基層幹部疲於應對。

其三,考核項目要精簡“瘦身”。相關部門在制定考核制度和考核目標時,要結合基層實際,著眼長遠、有所側重,確保既能做到節約時間精力,又能做到精準有效。必要時可以建立抽查機制,把抽查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結果,經抽查的基層單位可以不再接受上級其它部門的檢查。

其四,檢查督查要嚴守“規矩”。要建立對檢查督查人員的檢查督查機制和工作保障機制,堅決杜絕檢查督查人員住賓館、讓陪同,動不動就聽彙報、查資料。要讓他們樹立檢查督查乃為本職的觀念,自覺主動地去發現問題、作出評估,而不是讓基層自說自話、自我評價。真正把有效的時間和精力還給基層幹部,讓他們真正能夠履行有效的職責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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