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深圳失業人員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漲至 1917 元/月,漲了 213 元/月。
按新標準發放失業保險金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5月1日起,深圳按新標準發放失業保險金,由原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目前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2130元/月,即失業人員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1704元/月(2130元✕80%=1704元/月/人)提高到1917元/月(2130元✕90%=1917元/月/人),提高213元/月。
補發失業保險金待遇差額
由於深圳5月份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已按原規定完成發放,為保障失業人員的社保權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通過修改系統數據儘快實現對5月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補發10%的失業保險金待遇差額(2130元✕10%=213元/人),涉及人數29171人。
深圳失業登記證辦理指南(條件/流程)
辦理條件
一、深戶基本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性16-59歲,女性16-49歲,女幹部16-54歲)、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沒有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由社區股份公司繳交養老保險的“農轉居”人員除外)的本市戶籍人員
同時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辦理:
1、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及未能繼續升學的;
2、從機關事業單位辭職或被辭退、解聘的;
3、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且用人單位停止繳交社會保險費的;
4、個體工商戶業主、私營企業和民辦非企業業主停業、關閉、破產停止經營且停止繳交社會保險費的;
5、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
6、退役軍人自謀職業,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
7、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8、“農轉居”人員;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非深戶基本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
同時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失業前用人單位(不限同一家)就業並繳交失業保險連續累計滿6個月的;
2、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領取期限的。
辦理材料
一、深戶基本材料
1、戶口本:提交複印件
2、身份證:原件核對後退回
3、《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原件核對後收回
4、勞動合同或原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判決書或仲裁書):原件核對後退回;就業轉失業人員辦理時提交
不同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還可能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肄業)證明:原件核對後退回;未就業人員辦理時提交
2、提供部隊安置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核對後退回;退役軍人自謀職業,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人員辦理時提交
3、提供司法(公安)部門證明或戶籍所在地街道有關單位證明:原件核對後退回;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人員辦理時提交
二、非深戶基本材料
1、身份證:原件核對後退回
2、《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原件核對後收回
3、勞動合同或原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判決書或仲裁書):原件核對後退回;就業轉失業人員辦理時提交
辦理流程
申請人攜帶材料到各區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當場審核,審核通過的出具《受理回執》,並即時辦理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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