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有人提議成立“拒絕插管CLB”拒絕臨終時的一些過度醫療,你能接受嗎?

中國大養老


有些人誤解了,醫院其實不想這樣做,但只要家屬簽字放棄治療就可以回家了,但有些病人及家屬不鑑籤啊!因為他們還想活著,醫院若放棄治療,那醫鬧就更會頻頻發生了,所以,這個提議是多餘的,病人和家屬可以隨時放棄治療,只要你簽字自願放棄治療就行。併沒有誰強迫你去治啊?


閒人171567636


我會接受這樣的倡議。事實上我已經這樣做了。我深信這樣的操作就是瀕死者心中不容褻瀆的願望。

之前我父親我84歲時病重不治,在他還清醒的時候,他曾向我母親交代:萬一到了那一天,他已無可挽救,絕對不要給他插管,就讓他走。可是真的到了那一天,醫生來徵求家屬意見插管。母親為難的找我商量,出於子女挽救父親生命的本能考慮,我還是建議插管。

醫生為父親做插管操作,已經完全沒有能力反抗的父親只能圓睜雙眼,以震驚的表情看著我們。那種眼神,永不能忘!

父親是醫生,1934年畢業於上海醫學院。醫生給他插管的時候,他虛弱的甚至連搖頭點頭動一根手指的能力都沒有。完全的聽人擺佈。而插管的指令是我們下的。

至此以後,他就再也沒有睜開眼。只有呼吸機乎達乎達千篇一律的聲音,以及輸液瓶無聲的注入各種液體。心跳,一直維持在40跳/每分鐘的狀態下。他其實已經死了,但是一個心跳有呼吸的死人。逐漸的,輸入的液體完全無法通過導尿管排洩出來,人開始浮腫起來。輸入的液體全部滲出到皮下,皮膚開始腫得發亮。

實在看不下去了。終於,我們兄弟商量了一下,由哥哥上前關閉了呼吸機的電源,擰緊了輸液管上的開關。等待著,等待著儀器的心跳歸零。召喚醫生前來,醫生例行公事的帶來了強心針,注射進毫無感覺的身體裡。然後,宣佈病人死亡。

按照父親生前訂立下的遺體捐贈協議。醫生的遺體要交給醫學院的學生做生理解剖,為培養醫學院新人做最後的貢獻。

自那時開始,我們就下定決心,再也不要在病人臨終前無謂的插管。

後來母親在98歲高齡上患病住院,在最後臨終時刻,我們拒絕了插管搶救的醫生詢問,讓她安靜的離世。然後,依照她的願望送她去遺體捐獻。兩個老醫生,用自己的軀體,為培養今後的醫生,盡力了。

我相信,如果到了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刻,絕不要挽留,不要用外來的力量強行張開自己的肺葉。不要用呼吸機強姦自己的肺。它想要休息,就讓它睡去吧!

死的安樂,是無比的幸福!善始善終!


上海默石


一般來說到了ICU,需要渾身插滿管子之時,醫生一定要先經過家屬的同意。過不過度醫療的決定權,其實在病人家屬手中,而此時的你因為陷入昏迷,是不可能為自己做任何決定的。

所以這一切最好在病人清醒的時候,自己做決定,等到了無意識的狀態之時,家屬在傳統的道德壓力面前,是不敢隨便做拒絕治療的選擇。很多時候,子女家屬並不是不知道病人的痛苦,只是不能做這個“壞人”。

就我個人而言,一直跟子女們說,真到了這種場景,請記住我的選擇,無論無何不要插管子,強行為我續命,這跟費錢無管,而是我不想讓自己在痛苦中離開。而你們也不需要揹負什麼道德包袱,一切都是我自願的。

如果有這樣想法的人,一定要儘早的立下遺囑,不讓親人為難,也給自己找一個體面離開世界的機會。


王醫生談精神病


先說說我老公一個去世兩年的遠房姑父,老人家是離休幹部,抗戰時期的,月工資接近兩萬元,老伴生活尚能自理,兒子早過世,一個女兒在外地,去世前有一年零三個月時間在重症監護室,醫藥費幾乎全報,因為使用一些不能報銷的進口藥,還有請護工等,每月還得自費一萬多元。反正他老人家全靠儀器活著,肉體遭受什麼痛苦,有知覺時心裡什麼感受,外人都無從知道。

再說我自己的媽媽,我媽媽是退休幹部,因為年輕時工作太拼命,身體落下病根,從我有記憶她就一直在疼,頸椎腰椎關節沒一處好,從小就看她扎針吃藥各種治療,卻不能根治,就這樣病病歪歪一直到85歲不能自理,長期病痛和兩年臥床,媽媽對死亡看的很淡。

今年5月21號晚,媽媽突發心衰,在醫院搶救室穩定後,醫生說隨時有生命危險,要送去重症監護室,我們不同意。第二天喂媽媽吃過飯,看她安詳躺著,跟平時一樣,我說:“媽媽,昨天嚇死我了,你手都涼了,害怕了嗎?”我媽說:“不怕,死了就不受罪了,再那樣就別救了。”我說:“那可不行,我可不能眼睜睜看你走,昨天醫生讓你進監護室,我可要聽醫生的。”媽媽安詳地看著我:“不進,不去活受罪,別救我。”

23號晚,媽媽大便兩次,是綠色的,24號早8點到9時半,一直在大便,剛收拾乾淨,又拉出來,護士來問什麼顏色,看是黑色就說:“沒事,打抗生素就這樣。”唉!當時不懂,媽媽過世後才知道拉黑便其實人就快不行了。

24號晚飯媽媽就吃了幾口,當時狀態一如平常,還能接電話,可九點多開始呼吸困難,醫生說只能送重症監護室,我也急了,對媽媽說:“咱去吧,聽醫生的。”可她老人家堅決搖頭,說著別救了別救了,然後就沒意識了,醫生試脈搏翻眼皮,大聲說:“趕緊插管。”我說“不插,我媽媽說過,她不受這個罪了。”這個時候,我哥趕來了,也對醫生說“放棄吧!我們放棄,別讓我媽受折騰了。”10時30分,我們親愛的媽媽離開了我們,享年87歲。

後記: 辦完後事,我去醫院結算,醫生說:“您家老人真明智,其實插管也不過延長兩三小時,多受罪。”

還有,我媽生我的時候38歲,現在我的大姐六十多了,哥姐們都得照顧兒子孫子加上父母,分身乏術。所以我還是空閒多的身體好的,平日有事也是我來做主處理的。所以那些反對父母年齡大生二胎的,等父母老了需要照顧時候你就知道箇中滋味了。


水波不興yq


拒絕臨終搶救,支持安樂死!


人間7114


雙手贊成!我早就對家人說過N次,一旦我語言出現障礙,表達不了我的思想時,即突發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時,必須向醫生表達我的願望,即:不搶救,不開顱,不插管,不氣切!死後不開追悼會,樹葬!我不願意沒有尊嚴的苟活,即拖累家人,又自己遭罪,絕不!


飛敏762


假如我即將離世……

親愛的兒子、妻子和家人:

自從看到瓊瑤發佈的公開信,由於擔心兒女受到道德和公義的綁架而不能自主,所以她早早地留下遺囑,用公開信的方式告知所有人,交付兒女在她重病之時不要進行無謂的過度治療和搶救。

然後我就一直想著也要學習她的思想,為孩子和家人留一份類似的遺囑,主要是認同於瓊瑤阿姨對待人生的豁達態度,同時也是不願給孩子增添無謂的責任和負擔,但是由於覺得自己年齡還不到五十歲,覺得此事不必急著做,所以在2017年3月18日把公開信下載備份後,便一直沒有實施。

今天由於清明過後的一個意外之噩夢,突然覺得人生無常,所有想到的事情應該立即去做,不能再等!

特別說明:下面的內容雖然有抄襲瓊瑤阿姨的原版,但也是我真實意願的體現,希望家人和所有關心我的人能夠理解和支持。

一、不論我生了什麼重病,如胃癌、食道癌、胰腺癌等等各類癌症,堅決不動大手術,包括以傷害身體為代價的急救或治療措施,如化療、放療、開顱、開胸、氣切、電擊、葉克膜等等!

二、不論什麼情況下,絕對不能插「鼻胃管」!因為如果我失去吞嚥的能力,等於也失去吃的快樂,我不要那樣活著!

三、不論什麼情況下,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種維持生命的管子,如尿管、呼吸管等各種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如果僅是維持,生命就連行屍走肉都算不上,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以上三條,在我能作主時讓我作主,萬一我不能作主時,照我的叮囑去做!總之,讓我最少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計讓我痛苦的活著,意義重大!當然,在安樂死還未被法律和大眾認可之前,我不強求大家幫助我死去,因為這樣會揹負太多的法律糾葛和道德譴責,我不願意!我只要求,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請你們尊重我的意願,主動選擇不動大手術、不作維持生命的無謂搶救和治療,同時思想不要糾結,保持內心的坦然,不必在意別人的看法,因為一切都是為了我——沒有痛苦的離去。

你們能做的,和應該做的,就是建議醫生採取緩和治療,來減緩我的病痛症狀,幫助改善我作為病人的心理和精神狀態,讓我的生命最後一程走的有尊嚴!

英國的緩和醫療有三條核心原則:1.承認死亡是一種正常過程; 2.既不加速也不延後死亡; 3.提供解除臨終痛苦和不適的辦法。也可以理解為我們常說的“臨終關懷”!

如果你們的時間和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參照以下幾點去做:

1、要多抽時間陪我度過最後時刻;(如果我糊塗了,會胡言亂語,也可以不陪!哈哈!)

2、我如說出希望在什麼地方離世,請儘量滿足;(如果還沒滿足時,我突然走了,也不必遺憾和懊悔!呵呵!)

3、可以聽我談人生、瞎吹牛,但不必記錄;(一旦我真的走了,一定要學會在生活上和思想上儘快放下,慢慢遺忘,偶爾想起,也請只想著曾經快樂的時光!點贊!)

4、協助我彌補人生的種種遺憾;(這條就不必了,人之將死,如果還惦念著種種缺憾的話,說明還是想不開,即使你想幫助彌補,也是做不到的!但可以假假的敷衍一下,就OK了!笑臉!)

5、幫我回顧人生,肯定過去的成就。(此條與第3條雷同,說白了,能哄時哄哄,找路邊做假證的頒個榮譽證書都行!調皮!)

最後說一句,無論你們怎麼做,我愛你們,希望我離世後,你們內心能夠得到平靜,祝你們永遠幸福!

(姓名略)  2018年4月7日星期六


Zqun550


昨天和幾個醫院的朋友打羽毛球的時候聽聞在呼吸科躺了幾年的祝爺爺去世了!這位祝爺爺在呼吸科躺了整整5年,他每天依靠著各式各樣的導管和藥物維持著生命體徵。他不能講話也不能自主呼吸,不能自己吃東西更談不上活動手腳。家屬剛開始天天陪著他,後來家裡請了一個護工,於是家屬們週末才過來看望一次祝爺爺。你們認為這樣活著有意義嗎?

如果有一天我老了,我病了,病得只能依靠各種管道和藥物來維持我的生命體徵,那麼我一定會提前寫好遺囑,寫好放棄搶救,放棄各種插管的知情同意書。


臨床上我碰到過多種臨終病人,有的是在送往醫院的路上就已經斷了氣、沒了心跳,但是入院後醫生護士不得不再進行"搶救",不得不進行胸外按壓,不得不給患者一些搶救藥;有的是為了延續幾個小時的生命而渾身插滿管子;有的是為了家屬的感受而患者要繼續接受搶救。我還清楚的記得我實習的時候經歷的一次"搶救"!

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我和班上兩個同學一大早就到心內科報道。我們三人住院總辦公室的方向走去,誰知道半路上碰到住院總正在搶救病人。住院總看了一眼我們三個人,說了一句話"你們三個人輪流按壓吧,五分鐘一換!"老太太是因為心臟衰竭死的,心電監護儀上心電圖每按一下曲線就會動,不按就是直線。我們看了看住院總醫師,他似乎明白我們的疑惑,說道"按就是了,其他的不管"。兩個小時後患者的大兒子趕到病房,看了看心電監護儀還在動,撲通一下就跪在床邊嚎啕大哭道"媽,你別走,##回來了"。住院總朝我們看了一眼,我們立刻明白,放下手,心電成一條直線。患者老伴安慰他的大兒子"你媽曉得你來看她最後一眼,她安心的走了!"原來我們按了兩小時是為了讓一個母親和兒子見最後一眼!那一刻,我們毫無怨言,病房裡醫護人員慢慢收拾東西,留下患者家屬在靜靜陪伴患者。



但是,現在回想起這件事情我會認為我要是患者我肯定不會同意家人這麼做!我會早點立下遺囑,我不想渾身插滿管子,我不想經歷各種費力費錢而常常沒太大作用的搶救!假如我老了,病了,臨終了,我願意靜靜的離去!


骨科木匠劉醫生


前一陣正好經歷了類似的事情。親戚中的一位老人在生病的時候寫了遺囑,其中有一條是病危的時候不搶救。真到了病危的時候,幾位子女便遵循了父親的意願,沒有進行搶救。

這位老人本人也是從事醫學工作的,對臨終的搶救有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夠有尊嚴的離去。難得可貴的是子女能夠遵循老人的意願。在很多情況下由於孝道觀念的影響,是做不到這一點的。

題目上談到臨終前的過度醫療,這個界限很難決定,因為也不可能只拒絕臨終前的過度治療,能做的是像這位老人那樣要求不搶救,這樣醫院在患者病危的時候就不採取搶救措施,包括插管。

是否這樣做,完全是個人意願。搶救是有可能延長生命的,很多人的考慮是增加患者的痛苦、經常無濟於事、就算搶救過來也有可能只延長有限的時間,加上昂貴的費用,這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要在本人清醒的時候考慮好,不僅本人考慮好,家屬也要轉過彎來,保證到時候不要違背患者的意願。

人有求生的權利,也有死的尊嚴,究竟怎麼選擇,就讓本人決定吧。

在國外還有一種極端現象,幾年前美國一家醫院接收了一個因為吸毒過量而病危患者,準備搶救的時候發現他胸前有”不要搶救“的紋身,再一查,此人簽署過不搶救的法律文獻。雖然他的情況如果搶救的話,是能夠救過來的,但醫院還是決定不搶救,結果患者死了。這個病例在美國醫學界引發一場討論,最終,專家認為醫院做得對。

這種情況就和救死扶傷的宗旨有所違背了。


京虎子


支持安樂死合法化,死的有尊嚴,活的無後顧之憂,拒絕插管只是緩衝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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