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只有老妈一个人户口在村里,可她已经八十多岁,现在房屋确权登记,用我和妈妈谁的名好?

魏咏932


简单告诉你,农村宅基地确权是给农村有户口之人确权的,农村户口上的户主是被确权人,像你们这种情况,你妈妈一个人是农村户口,宅基地只能确权给你妈妈,因为你既不是农村人,又没有农村户口,这次宅基地确权很难写成你的名字,当然,确权给什么人都不重要,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这个宅基地你仍然可以使用,如果万一赶上拆迁,你仍然可以拿到和别人一样的经济补偿,这个权益是不会变的。



痴骑朽翁


像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与目前我的情况是一样的。如今老母亲也是八十多岁了,独自一人在村里居住,而我当年在城里买房之后,就已经将户口迁到了居委会,村里也是只有老母亲的户口。像这种情况,在房屋确权的时候,是不可以写我们的名字的,只能用老母亲的名字进行确权。

在农村房屋确权的过程中,只要你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并且户口还在村里,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就可以确权在自己名下。像我们户口迁出村里的这部分人,只要是自家人在村里还有户口的,房屋就会确权在户口留在农村的这人名下。所以,像这种情况下,房屋确权只能是先确权在老母亲名下。

不过,在老母亲百年之后,这房屋就会自然而然地由我们继承。不过鉴于我们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我们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后,也就相应地拥有了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然,这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像农村户口的人的期限是永久的,而是有限制的。我们继承的房屋只允许修缮,不允许翻建,等到房屋无法居住或倒塌以后,那我们对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到期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

所以,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你想上了年纪以后,还回农村老家居住的话,你就要趁着老母亲还在的时候,以老母亲的名义将农村老宅进行翻建。这样,即使是老母亲百年之后,我们继承了农村的房屋,那翻建一新的房屋住个三五十年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我觉得不管是你是否有回农村老家居住的打算,最好根据自家房屋的情况,决定是否在老母亲在世的时候进行翻建。即使不想回农村老家居住,那么翻建后的房屋也能维持个很长时间。如今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有的地方还开始合村并镇,对原有农村房屋进行拆迁。只要是房屋不倒,在拆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获得一部分补偿金嘛。

综上所述,农村的房屋目前只能确权在老母亲名下,只有我们维护好房屋,使其耐得住岁月的侵蚀,才能够保证我们这部分将户口迁出农村的人的权益,只要房屋在那里就行,反之如果房屋没有及时修缮而倒塌,那一切就都与我们这些户口不在老家的人无关了。


建行渐远


在农村房屋和宅基地进行确权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父母的户口在农村,而子女的户口则迁往城市地区的情况。由于很多父母年纪大了,子女就想将房屋确权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做是否可行呢?

根据我国现有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是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能享有。换句话说,如果户口不在农村,而是从农村迁到城市或者其他地方以后,那么就不再属于村集体成员了,那么也无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

所以面对题主的问题,母亲八十多岁,只有他一个人的户口在农村,而子女的户口都迁到城市里面的情况下,农村房屋确权只能确权到母亲的名下。也就是说,只能登记母亲的名字不能用子女的名字。

你上次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说说您的观点。


止茶


如今农村都在推进土地确权,宅基地确权也是尤为重要的一环,去年年底我们村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土地确权工作,相信很多农村都已经将土地确权证、宅基地证等发放到手了,不过我们村的宅基地证、土地证等压在村委,虽然暂时没发放,不过早晚要发的。

但关于宅基地确权,房屋确权登记,这些都是对农村的利好,毕竟只有让土地、房屋更加规范化,才能够进一步的提高农村的发展机会。而且确权持证后,确权证书将作为今后,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等等补偿问题的唯一凭证,所以房屋确权登记对于农村人来说,非常重要。

我们村房屋确权时,就已经明确规定,并通知了我们全村每一个人,房屋确权是以户为单位的,一户人家确权书上写一个名字,可以是户主,也可以委任其他家庭成员。在我们村的确权书上,我见到有一栏“土地共有人”的填空,估计是可以允许填写一些共有人。

不过确权登记用谁的名字,或者共有人填谁,都有严格规定的,首先必须为本村集体内的户口。看了一下相关土地法,在《房屋登记办法》的第87条中明确指出,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从这一条上应该能够明确知道,题主家房屋确权登记只能使用八十多岁老母亲的名字,因为只有她的户口属性合规,而题主的户口可能迁到城里了,这是没办法享有确权登记资格的,但题主作为家庭成员的儿子,是有资格享受房屋继承权,以及房屋使用权的。

另外,如果题主是在读大学生,因为户口迁移到学校,但没有固定经济来源,那么题主的名字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不过鉴于题主老母亲80多岁了,想必题主也早就不是在读大学生了。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题主虽然没有房屋确权登记姓名的资格,但享有合法的房屋继承权,继承房屋之后,只能使用不能翻建,也没有宅基地拥有权,可以修补房屋,直到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为止。

在我们这里,村集体一般面对这种情况,会建议继承房屋的人,选择有偿退出房屋,给与一定的现金补偿。如果继承房屋的人不愿意,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房屋,也可以享有被拆迁的补偿,但是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房屋损坏破败后将被村集体收回。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李阿冰


这个问题提的很有代表性,因为现在有很多户口已经迁出农村而很想保留住宅基地的人。下面我就谈谈自己的看法。

你的户口一旦迁出本村那就意味着你已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宅基地确权恰恰规定要有这项资格权。所以按规定只能确权到你老母亲名下。

并且将来在你老母亲过世后,你也只能继承房屋的所有权,而无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只要房子还在你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如果房子倒塌了那宅基地可能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了。

所以说如果你打算以后回农村居住,那就最好趁现在老母亲还在世把房子修缮维护好,能翻建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楼主,不周之处还望指正。


余生幸福


这原本是不想回答的问题,但为了纠正相关谬误,又当一回"啄木鸟"吧。本回复的主要内容是:

若条件符合,最好分房办产权证或按产权份额办理房产登记,就是母子二人各确一部分广权。这样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变数的影响,保障房屋产权人的权利。

下面,就说说应符合的条件、办理的方式和程序。


一、母子二人各确一部分产权应具备的条件。

很简单,就一条,在农村老家的房屋符合继承的条件,就是该农房原产权人中有一人过世。具体到本提问来说,若父亲已百年,就符合母子二人各确一部分产权的条件。

二、母子二人各确一部分产权的方式和办理程序。

(一)确权的方式:

  1. 分房确权。将农房分成两部分,双方各通过继承确权一部分。
  2. 按份额确权。就是农房不分开,直接在新房产证注明母子二人各自占的房屋产权比例。
(二)办理程序:

  1. 请当地国土所工作人员对农房现场查看。
  2. 办理继承公证。
  3. 按资料清单提交资料。
  4. 由国土所工作人员重新测绘后制作新的产权证。
  5. 领取新的产权证。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当然用你的名好啦,现在问题是用你的名字政策不允许。从问题中可以看出来,只有你老妈一个人的户口在村里,也就是说你的户口已经迁离了村子,你已经不是村集体的成员之一,这样你就不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办法,你没有选择的余地,房屋确权登记只能用你老妈的名字。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不需要纠结,确权在你妈妈的名下,将来以后也是由你来继承。当然,如果家里兄弟姐妹多的话,确权在你老妈名下,就不能只有你一个人继承,将来你老妈百年之后,其他兄弟姐妹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房屋确权在你老妈名下,将来有一天,你老妈不在了,按照继承法,房子也要过户到你的名下。区别只是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将来以后房子旧了可以重新翻盖,而现在你不是农村户口,即使你老妈的房子旧了,按照土地法规定,你也只能修缮,无法翻盖。不过假如将来有一天,你真的想回村里住,又想把老妈的房子重新翻修一下,这就要看你的人脉关系了。虽然说政策不允许重新翻盖,但是农村有很多事还是人情比较占优势。如果能够处理好邻居之间的关系,再跟村干部沟通好,也不是没有机会重新翻盖。


为了以后少打麻烦,最好的办法,还是利用你老妈在世的时候,把老房子拆了重新盖,这样因为你妈的户口在农村,别人没有任何反对的理由,你可以名正言顺的把房子重新翻修一下,省得将来麻烦事儿太多。当然,如果将来以后不打算回老家居住,也可以不用翻盖。但是如果想保留住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要维护好老房子的修缮问题。因为如果一旦房子坍塌,你又不是村集体的成员,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村集体收回。所以不管回不回农村居住,最起码要保证房子经得起风吹雨淋。


只要房子在,农村就有你的家。如果赶上你的村子搬迁的话,那你就发财了。搬迁的时候,虽然说老房子的补偿费不如新房子补偿费多,但是按照宅基地的面积,重新分楼房的时候,是和新房子一样计算的。如果不打算要楼房,可以按照当地楼房的价格补偿现金。去年我们这里有好多村子搬迁,很多在外面工作生活的人,都回来把自己的老宅子处理了,应该说这些人一下子就都变成了百万富翁。


灵子


这几年在农村出现了很多的惠农政策,比如“一户一宅”“土地登记确权”“房屋登记确权”等这些都是围绕着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实施的,现在我们村附近都在陆陆续续的进行房屋确权登记,在登记的时候首先会提前进行丈量院子的面积以及房屋的面积,然后会给你记录下来进行确权,那么也就是说确权之后你对自己的房子才有最基本合法权益。


那么今天问题当中所提到的“只有老妈一个人的户口在村里,可是已经80多岁,现在房屋确权登记应该应该还用母亲的名字还是我的名字好呢”针对这个问题我把我们村登记确权的真实例子来讲一讲。

首先“农村为什么要进行房屋确权登记”

开始我们也讲到现在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那么现在的房屋确权登记其实就是和一户一宅相互影响的,因为现在很多村民因为在城市里买过房屋以后,也把自己的户口也迁到了城市里,那么在老家的房子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就卖给了村里的人。



要知道一个户口本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确权的时候也只能是确权登记一处,多余的房屋会在需要时进行收回到村集体后再进行合理分配,那么也就是说确权就是为了防止其他人拥有多处宅基地。


“只有父母一个人的户口在农村,确权登记的时候填写谁的名字好呢”

我看到你这个问题的时候分析出只有你父母现在是农村户口,而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那么现在在农村的政策就是只能是拥有农村户口的才可以在农村有合法的权益,那么也就是说你母亲的房子在房屋登记确权的时候只能填写你母亲的名字,而你的名字是不能填写的。

同时也就是说虽然你的名字填写不到农村房屋登记确权上,但是你仍然可以享有房租费使用权,不过有一天如果房屋自然倒塌了,那么你是不能在宅基地上盖房的,因为你不是农村户口,再一个就是就像刚才讲到的如果发展需要是会被征收的,但是在征收的时候会补助一些钱给你的父母,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可以填写你的名字。



综上所述:

现在农村发展的非常快,各项农村的基本利益都在进行确权登记,但是要想享受农村的发展成果的话,首先明确一点就是户口在农村。


纪录乡土


只有老妈一个人户口在村里,可她已经八十多岁,现在房屋确权登记,用我和妈妈谁的名好?其实农村房屋所有权是指建造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农村房屋确权登记,说的就是对农村的宅基地以及农村所建的房屋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以更好的保障农民的相关权益,这涉及到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你的户口已经迁走,不是本村的成员,也就是非农只有你老妈的户口是农村的,只能是用你老妈的名字来登记确权了。

毕竟农村房屋确权不单是针对房屋建筑物,也涉及到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而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权限,你的户口都不在农村了,按程序来说只有你老妈的符合条件;而从本提问来看,虽然你不是农村户口了,但你对农村的房子还是蛮在乎、关心的,应该是打算以后要回农村住吧?这当然可以了,只要房屋还在。

其实,尽管不是农村户口,但房屋确权了,那是你老妈的房子,你作为子女,是可以继承房子的所有权的,但因为你不是农村的了,宅地基的使用权你是不能继承的,而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子还在,没有坍塌或者自然灭失,宅基地是不会被收回去的,你可以放心的住那房子。

所以,要是你还是在乎农村的房子,打算以后住,那就好好保护好现有的房子该修的修,要是嫌房子比较旧,到时候趁着老妈还在,以老妈的名义翻新重建新房子,那样房子可以居住使用更久的,现在农村建的楼房经常有人住,保养维护得好可以住好几十年的,以后你的子女想回来住都可以呢。

你的老妈八十多岁了,而你应该也有五六十岁了吧,这个年纪也是退休的年龄,打算回农村养老还有以后你的后代回农村祭祖扫墓有个落脚之处,不用借宿亲戚家,那还是考虑像上面乡居小菜说的去做,好好保护好现有的房子让房子更耐用,或者是房子比较破旧趁着老妈还在,看情况翻建房子更好。

像我们这边也有人在城里混得好的,把户口包括小孩子的都转到城里了,乡下也就老人家自己住,但依然还是会像村里的其他户一样起两三层的房子,房子也装修做好防水,人家的想法就是,以后想回来农村住不怕没有地方,而且虽然户口转到城里了,但是自己的祖坟还在农村,以后节日也是要回来祭祖住一两天的,有房子很重要。


乡居小菜


房屋确权登记是农村土地确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来说房屋确权所确定就是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房屋本来就是农民所有。

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很多农村青壮年都在外地就业,在外地买房,原来的农村户口迁移出去了。但是很多农村老人因为生活习惯的问题,都留居农村,他们也就不涉及到农业户口迁移的问题。农村土地确权推行后,户口在村集体的农民包括老人就享有农耕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获得正规的证书。


提问中所说的情况就是典型的户口迁移以后原来房屋确权的问题,老人户口还在原地,但是年老体迈后续的使用权责可能有一些不便,这就是很多人顾虑的原因。农村房产确权应该登记老人的名字吗?这是肯定的,因为户口不在本村集体就不再享有宅基地、耕地等土地使用权。

  • 房屋确权登记本村户口居民。我们需要理解土地确权的概念,就是确定使用权的问题,与原来的归属权并不起冲突,土地还是村集体所有。将宅基地分给本村集体内的农民使用,农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子,房屋的所有权在农民自己手里。为了更好的享有集体权益,房屋确权应该优先登记村集体内的成员。

  • 老人过世以后房屋的归属问题。人都有生老病死,问这个问题的最终纠结点就在这里,担心如果登记老人的名字,老人过世之后房屋的权属归谁。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所以农村房屋登记老人的名字并不会影响子女对房屋的继承权。宅基地还是村集体的,但是地上的房屋就是你的。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确权登记还是要登记户口还在农村的父母更好,能够更好的享受相关合法权益。需要提醒的是当子女继承房屋以后,如果户口不在村集体,不能对房屋进行修葺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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