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疫情當前,眾志成城,檢察官有話對您說……

滄州檢察

疫情當前,眾志成城,檢察官有話對您說……

疫情當前,眾志成城,檢察官有話對您說……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容不得絲毫懈怠和馬虎。全市檢察機關已經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措施,積極投身疫情防控阻擊戰。病毒的傳染固然可怕,但特殊時期違法犯罪行為的擴散比病毒更為惡劣。近期,謠言惡意傳播,口罩坐地起價,假貨頻現市場等情形不斷見諸報端,那麼對於這樣的行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呢?疫情當前,檢察官依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為您整理了一批“乾貨”,您應該知道的都在這裡……

疫情當前,眾志成城,檢察官有話對您說……


01

風險一造謠惑眾亂人心

疫情發生後,有些“鍵盤俠”利用互聯網散佈謠言,造成社會恐慌。一些不和諧的聲音在我們耳邊響起:有關疫情的不實信息、老年人之間瘋傳的“科普貼”、讓人啼笑皆非的“高端防疫裝備”廣告等在朋友圈不脛而走。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也應遵守法律法規。您一定要從官方途徑瞭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轉發微博、貼吧、微信等互聯網自媒體平臺上出現的與疫情相關的不實信息,更不要編造、發佈不實信息。對於散步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司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利用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製造、傳播謠言,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

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02

風險二傳播病毒搞汙染

抗擊疫情不只是政府部門和醫護人員的事,更是每一個個體的事。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在防疫期間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如果在疫情發生期間,您身邊的個別人明知自己患有傳染疾病而故意傳播,造成嚴重後果,那對這種行為該如何處理呢? 依照《刑法》規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以

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除了對明知自身患有傳染疾病而故意傳播的行為定罪處罰外,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突發傳染病傳播等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行為責任,我國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也進行了明確,以汙染環境罪定罪處罰。


03

風險三製假售假亂經營

10只口罩850元,一棵白菜幾十元,黃瓜兩根18元……近期,伴隨著疫情來勢洶洶,少數商家的物價也“節節攀升”。當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攜手並肩的時刻,有些不良商家卻做起了趁火打劫的買賣。您身邊如果有這樣的行為,您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因為這些行為可能觸犯以下罪名: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以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處罰。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或者醫療機構或者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系前款規定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購買並有償使用的,按照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或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假借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按照

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用品的名義,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按照詐騙罪定罪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工作中,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按照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或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定罪處罰。


04

風險四妨害秩序惹麻煩

當您身邊有人被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後,配合政府部門隔離治療不僅是道德責任,還是公民的法律責任。如果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規定,將會以

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同樣,對於您身邊為抗“疫”而貢獻光和熱的醫護人員,請給予他們尊重和敬意,如果有使用暴力方式傷害醫護人員或者其他變相的“傷醫”行為的,將會被追究故意傷害罪甚至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現實生活中,有人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聚眾“打砸搶”, 對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會以搶劫罪定罪處罰;致人傷殘、死亡的,更是要承擔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在此期間,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將以尋釁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非法行醫,如有造成突發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突發傳染病病人貽誤診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嚴重情節的,以非法行醫罪定罪處罰。

05

風險五瀆職挪用釀禍端

疫情當前,公民應盡到公民的責任,企業應盡到企業的責任,而如果您是國家工作人員,更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用實際行動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檢察官幫您認真梳理了以下風險,為您提個醒,但無論怎樣,遠離刑事風險,從做好自己的本職做起。

貪汙、侵佔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款物或者挪用歸個人使用,構成犯罪的,以貪汙罪、職務侵佔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追究刑事責任。挪用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救災、優撫、救濟等款物,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責任。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工作中,負有組織、協調、指揮、災害調查、控制、醫療救治、信息傳遞、交通運輸、物資保障等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以

濫用職權罪、翫忽職守罪定罪處罰。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或者在受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託代表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雖未列入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人員編制但在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職權時,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構成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疫情當前,眾志成城,檢察官有話對您說……

結語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每個人都應該增強法律意識,疫情面前更要遵守法律規定,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如果您發現身邊有這樣的違法犯罪行為發生,您可以及時撥打電話:0317-7969218、0317-7969503。您身邊的檢察官一直都在!我們將與您一道,在黨和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眾志成城,堅決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疫”!

滄州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1月30日

疫情當前,眾志成城,檢察官有話對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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