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通知:南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南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越是最吃劲的时候,越容不得半点放松。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发热病人接诊。县卫健委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健室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健室一律不得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卫健委报告,由专人专车接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留观,并立即开展CT检查和核酸检测。

二、严格药品销售管理。县市监局要加强药店监管,全县所有零售药店不得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销售治疗感冒咳嗽类药品必须严格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及时向县卫健委报备。

三、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发热病人监测管理,组织人员逐门逐户开展排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体温检测。对湖北省(武汉)、温州及南城县外其他高风险地区来县人员要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并自到达我县开始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韩国、日本、意大利、新加坡等疫情严重国家的留学生及务工人员回国返乡,要坚持“三条线”摸排,县教体局要负责摸排我县在国外留学生情况,县公安局要利用大数据摸排在国外留学生、务工人员等信息,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摸排辖区内在国外人员情况。对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执行有奖举报。严格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2020年2月16日发布的《南城县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要求,对发热而未按规定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提供有效线索且经核查属实的首个举报者奖励300元;对擅自接诊发热病人或隐匿有关情况的医疗机构(除县人民医院和县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定点医院外),提供有效线索且经核查属实的首个举报者奖励300元。

南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3日

来源:南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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