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通知:南城縣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

通知:南城縣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防控正處在最吃勁的關鍵階段。越是最吃勁的時候,越容不得半點放鬆。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堅決克服麻痺思想、鬆勁心態。為進一步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發熱病人接診。縣衛健委要加強鄉(鎮)衛生院和村衛健室管理,鄉(鎮)衛生院和村衛健室一律不得違規接診發熱病人。凡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縣衛健委報告,由專人專車接送至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留觀,並立即開展CT檢查和核酸檢測。

二、嚴格藥品銷售管理。縣市監局要加強藥店監管,全縣所有零售藥店不得銷售治療發熱類藥品,銷售治療感冒咳嗽類藥品必須嚴格進行實名制登記,並及時向縣衛健委報備。

三、嚴格落實管控責任。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本轄區內發熱病人監測管理,組織人員逐門逐戶開展排查;各機關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本單位幹部職工體溫檢測。對湖北省(武漢)、溫州及南城縣外其他高風險地區來縣人員要嚴格落實報備制度,並自到達我縣開始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韓國、日本、意大利、新加坡等疫情嚴重國家的留學生及務工人員回國返鄉,要堅持“三條線”摸排,縣教體局要負責摸排我縣在國外留學生情況,縣公安局要利用大數據摸排在國外留學生、務工人員等信息,各鄉鎮要落實屬地管理,摸排轄區內在國外人員情況。對組織不到位,報告不及時,落實不力的單位或個人,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等嚴重後果的,將予以嚴肅追責問責。

四、嚴格執行有獎舉報。嚴格執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在2020年2月16日發佈的《南城縣關於實行疫情防控有獎舉報的通告》要求,對發熱而未按規定到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的人員,提供有效線索且經核查屬實的首個舉報者獎勵300元;對擅自接診發熱病人或隱匿有關情況的醫療機構(除縣人民醫院和縣防控指揮部確定的定點醫院外),提供有效線索且經核查屬實的首個舉報者獎勵300元。

南城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3月3日

來源:南城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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