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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题主的这个问题,在字里行间凸显出题主是一个有较强职业素养和职业责任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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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满30天后不管有没有交接都可以从原单位离开,这是一种合法的离职程序。
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同用人单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只要有一方发出邀约,另一方就应该对邀约给出相应的回应,也就是说劳动者提交的辞职报告,用人单位要给予同意和不同意的回应。
如果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交的辞职报告进行了审批,表示同意离开单位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意愿,可以即时办理交接手续,离开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辞职报告表示不同意的或者一时难以做决定的,可以不立即签署同意的意见。但是只要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满30天,不管用人单位同意与否,不管有没有做好交接,劳动者都可以惬意地离开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法律上所保护的,是合法的做法。
我们都知道,既然劳动者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至于交接还是不交接,劳动者并没有多大的支配权,反而是用人单位具有决定权,什么时候交接,交接给谁,都是单位来安排的,劳动者从其安排即可,能做好配合,就是不错的员工。
比如说你离开了原单位,单位打电话让你回来做交接,主动权在你手里,具体是什么时间由你决定。只要能做到,完成交接即可,不要说我离开这个单位了,我就不来交接。
02
为了体现自己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做好离职工作。
作为一名劳动者,为了给自己未来的工作和原单位留下比较好的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离职工作。
1、及时提醒用人单位,找好交接人,把交接的各项工作按交接清单进行交接,清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
- 工作具体内容的交接,包含已经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即将进行的重点工作。
- 物品的交接,比如相关的资料档案、办公用品、钥匙、宿舍用品等。
- 财务的交接,工资的结清,社保的转移,欠账的还清等。
2、可以根据领导的需要,带教一名新的接手人,让其在业务上、在工作方式上和工作思路上能迅速的跟你接近,那你离开单位以后,他马上就可以上手,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3、如果是非常有情有义的离开单位,也可以组织一个小型的感恩宴请,对曾经帮助过你的领导和同事表示真心的感谢,感恩在这个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当然很多企业,不是让劳动者来安排这样一个宴请的,而是用人单位组织,一般叫欢送聚餐或者欢送仪式,有的比较正式,有的相对随意,是否安排欢送这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去所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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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e洞察
确实很多人都会遇到没人交接的情况。
我也遇到过。
按照道理来说只要书面提交申请30后可以自动离职的。
但是,一般如果没有人来接手,可能领导会让你多待一点时间,一个礼拜啊或者是怎么样的。
这个时候就看你了
如果你实在一天都不想多待了,就和领导说 你要去朋友公司,一直再叫,没办法了,要走了。感谢公司之类的,虽然是屁话,也得稍微给公司点面子吧。
或者你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不介意的话,可以躲待几天。但是一般这么久了,工作应该也差不多了。看你咯,想待就待,不想待就和上面说的一样,給领导个台阶下,说要走人了。
把交接资料准备好就可以了,记得找人事要离职证明。
这个时候,如果领导非不让你走,是用道德压你的,或者用离职证明压你的,你是可以到仲裁局申述的。
总之,当然大家都希望好聚好散,最好能这样,也许江湖还会再见嘛。
今日话题——你离职最快多久就可以离开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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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答案:辞职报告提交30天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已经从法律上履行完了辞职的程序,至于是否有人接手工作,那是企业方需要考虑的问题,你可以在时间到期直接选择走人。
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向企业方提出辞职申请,按照规定,到时间以后就算已经履行完了法定的辞职程序,至于企业方是否从外部招聘或者内部安排其他人进行移交工作,都是企业方自己的事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在这里面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就是,辞职申请递交时的证据,这种申请不宜直接面呈上级,否则作为劳动者没有证据,建议大家在递交辞职申请的时候,通过企业的OA管理平台,邮件或者微信等形式,这样方便以后万一发生劳动纠纷时,有据可查。
所以综上所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报告提交30天后,你已经从法律上履行完了辞职的程序,可以在时间到期直接选择走人。
辞职的时候,建议尽可能的和原单位的领导做好辞职沟通,让原单位的领导和同事能够理解自己,取得他们的支持,这样方便于自己的离职交接。无论以前工作中存在什么样的分歧和误会,从你递交辞职报告的那时候起,所有的误会和分歧都已经不存在了,俗话说你入场的时候体现了自己的能力,而离场的姿态体现了你的格局。
第三个方面我建议大家尽可能的做好离职交接,虽然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做来看,只要辞职报告叫了,到时间企业没有派人接手工作,自己走人完全是合法的。但是这样的后遗症很大,一则如果你的工作没有移交,一般企业放是不会给你自己出具离职证明,而对于离职证明现在很多企业都是会要求候选人提供的。然后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没有做好工作移交,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企业方是可以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追溯追责的,并且会提起诉讼,要求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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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红卫
和领导做好资料报备、工作进程报备,然后可以直接离职了。
满1个月提交辞职报告,没有人交接,员工可以和领导交接,然后直接离职。
不过最好的离职方式是:
一、和领导交接你工作的情况
资料文件夹制作一份清单
工作进程情况制作一份清单
日常工作需要做的事项可以列一个情况表,方便给下一任看
以上也可以留一份电子档文件
这样的好处是,留下好印象,是职场的必备素养。
二、留下好情面
我非常欣赏香港公司的同事离职,她们离职首先会发邮件告知大家工作情况
并且还会购买一些简单的零食,作为告别礼物送给同事们
我觉得她们的离职仪式感做的很好,你会一直记得这个人为人处事之道。
之前在网上有看见,离职后被领导踢出群的新闻报道,事主觉得好心寒。
其实没什么好心寒的,离职了就自觉退群,在退群之前,无论是否有对工作有什么不满,都可以编辑好告别短信,然后发到公司群里。
告别短信可以是,谢谢组织栽培,谢谢同事日常的帮助。
好的离职交接形式,决定个人的格局~也是一个职场人士必须要具备的素养。
以上的3个建议,希望能帮到你~祝好~
摇摇光芒万丈
首先我要问你,你的辞职报告是口头还是书面的?离职3种情况,第一试用期,第二正式工,第三被公司开除。如果是正式工的话,比较正式的离职方式是你自己手写一个离职通知书交给你的上面主管。15天之后他是必须批你离职的,不允许有任何理由,如果他不批,你可以去当地就近的劳动部门去投诉他。去的时候记得带上身份证,两张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啊。有条件的话去新华书店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都有关于这个离职的程序。知法守法才能不违法。
主播岩诚
那还不好,继续上班,准点上班,准点下班,千万别让找到你的毛病,只要多上一天班,他不能辞你,因为合同期已过,没有交接,等于默认续约合同,再这段时间找你谈解除劳动合同时,告诉你,不跟谈,就直接告诉他,期限己过,到下个合同期在辞我吧!问一下,平时签合同时,一般签几年合同,如果签三年,就让他等三年辞你,如果签一年,让他等一年后再辞我,如果你在单位连续上八年以上的,你更走不了啦,没有权利辞退你,除非他破产可以辞退你,要求他给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到退休为止。明白,千万别自己辞职,因为自己辞职,补偿金和其他福利待遇都没有,只能他辞你,补偿金,失业金,年假,加班费,冬,夏补助费,五险一金,年终奖,分红,都有。上的班越长,拿的补偿金越多。不明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就知道啦。
世180053716
针对这样的情况员工如何离职,更多视员工个人情况而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辞职报告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者需要有的告之义务,对于期间公司没有安排人进行交接,员工怎么离职呢?
01.按正常提交辞职资料的时间算起,30日后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正常情况下已经有签字确认通知到位,并手持同意后的申请书面材料,则题主完全可以依据提前30日通知义务的基础上,直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当然这样是合法,公司没有拒绝的理由。
02.领导协商,可以适当的延长离职等待期,推迟离岗时间。
当然依据第一点可以按时离开,如果自己确实时间上比较弹性,也可以适当让步多给公司准备接受人的时间。
很多时候,确实招聘到合适的人不容易,领导协商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适当让步的,当然在不影响自己工作计划为前提。
总结: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义务,但并不是不能适当调整时间长短,主要以是否影响自己计划为前提。如果确实能够调整,而且领导关系不错,何不给领导一个面子,也算让自己在职场中多个朋友。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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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良姜
建议这种情况下,准备文档类详细的工作交接标准作业指导书即可顺利离职。
首先劳动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这30天是给用人单位的缓冲交接时间,是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团队管理者没有安排人员交接,是他们本身放弃了这种权利。从法的角度来说,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题主的问题,更多的是出于职业道德的考量,希望能顺利完成交接和离职流程。
在没有交接对象的情况下,建议选择文档记录工作交接事宜,离职交接清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第一,岗位重点工作盘点
1. 岗位的重点工作事项说明
2. 重点工作事项对接其他单位的人员窗口和汇报的对象
3. 这些工作事项当前的进度状况
4. 工作事项下一环节的任务和接下来的计划
5. 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
第二、历史资料存放清单
1. 依照岗位工作事项分门别类归档记录
2. 存放的位置,现在公司一般会在局域网建立公共档案
这个交接作业指导书的目的是:
一方面,为了让新人来的时候,可以尽快在前辈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尽快上手工作;
同时在工作中遇到疑问和困惑时候,有个可以多次查询的资料指明方向。
拿我最近的工作来讲,最近在准备一场产能项目的改善项目头脑风暴的研讨会,如果要交接给其他人,我的交接说明书大概会长成这样子:
相信有担当的离职者,一般离职时候做完文档的交接说明书,无论是否有交接人员,或者交接人员掌握的程度如何,都可以比较放心对得起自己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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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野草
看了你的问题,雷哥有三个层面的思考和建议,供你参考:
首先,如无意外,你离职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按照通常的规则,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并且你与工作单位之间理清了各种经责任或其他责任之后,无论工作单位是否同意你的离职,你都是依法可以离职的。
换句话说,只要你依法履行了你的责任,无论你的单位是否又人和你交接工作,工作单位都是无权以自己没有交接人员作为借口来阻碍你离职的。
当然,前面提到了,如果你和单位之间的经济责任或其他责任没有理清,会对你的离职进程有所影响。
例如:你是做销售的,产品是经你的手卖出的,但是货款却没有收回,那你就有义务和责任,把你在职期间销售出去货款完全追回之后,你才能顺利离职。
如果你与单位之间没有这些额外的责任,那只要到了30天,你都是可以离职去新单位上班的。原单位无权干涉你的自由。
其次,你的原单位真的很无赖,这种借口都找得出来。
话说,找不到交接人员这样的借口,真是很无赖的一种说法。
一个单位的员工要辞职,没有义务要等你招来一个新员工之后再来手把手教你然后交接工作,最后才走人。职场上没有这个要求,更是鲜有这样的案例。
之所以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其实就是让工作单位能够有30天的缓冲期来解决后续交接人员的问题,避免工作没有人接手落到空挡中,影响工作。
所谓的交接,可以是让单位现有的员工兼职接手一下离职人员的工作,然后待到新人来了,再由现在接手的人交接给新人。这个才是基本的流程实现方法。所以,说没有人交接,这就是敷衍你、搪塞你的说法。
一个部门总不会只有你一个人吧,至少还有领导吧,如果一个员工都没有,你领导就是交接人才对,哪里能说一个交接人都没有,就拖着不让我离职。这是完全没有的道理的!
所以,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到这个企业的管理之混乱,管理企业的水平之低劣,离开这样的企业,一点都不值得留念。
再次,你如果愿意,可以采取变通方式来交接工作。
你的工作单位说没有人交接,那你就主动一点,采取其他的变通方式来进行工作交接。
第一步,你可以用文档的方式,将你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简单描述一下,特别是现阶段正在做的工作项目情况,都可以在文档里用文字叙述情况,这样,其实也就是将工作以书面文档的方式进行了整理归纳,递交给接手的,都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接手的事宜是哪些。
第二步,你可以将一些重要的资料、文档以及实物,收纳整理好,编好序号,装放在专门的文件盒或箱子里,便于查找。
第三部,你可以将重要客户的名单、联系方式、具体接洽内容等等信息,做出台账,形成文档,一并纳入交接的资料中。
第四步,列出移交的清单,逐项提交给你的领导,让其对应项目打钩接手,这样也就算是对口交接工作了。
最后一步,如果你是一个温和的人,你还可以给现在单位承诺:虽然你现在必须要离职去新单位上班,但是双方可以在未来等到新人到岗以后,协商确定一个日子,你再回去补充一次工作交接。当然,这个承诺的是有期限的,必须在你离职1个月之后,因为久拖不决,也许你都会把你原单位的工作事宜忘记了。
我是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问答达人【雪天惊雷】。如果我的观点对您有启发、有帮助,劳烦您点赞并关注我,雷哥将把职场干货与您分享到底,谢谢!
雪天惊雷
只要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辞职……这是劳动法给劳动者的保护……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扣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