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 “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我是东林夕亭,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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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这个社会没了规矩,没了标准,没了约束,任何人想干嘛就干嘛,那就乱套了。想要社会稳定,不仅要建立规则和标准,并且大家都遵守这些规则和标准,这才会有个良好的态势。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甚至具体到个人,都应该遵循这样的道理。每个人只有把“准则”放心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才不会频频犯错。

所谓对错,界定的标准就是“规则”。符合规则,在规则内行事才叫对的,反之,侵犯规则,在规则外行事,就是错的。

具体到我们生活的这个现实中,有两项准则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一是法律准则,二是道德准则。只有人人都遵守这两项准则,才会有所谓的和谐。

婚姻这种事也需要受到这两项准则的约束,不管是婚姻法规定的有关婚姻的责任和义务,还是道德准则约定俗成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当事人遵守了,才会有所谓的“家和万事兴”。

可悲的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些家庭在婚姻方面总是会犯触犯准则的错误,总是会因为有人不遵守准则而闹矛盾,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酿成婚姻悲剧。

下面这对夫妻的婚姻就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东林老师:

刚看到您写了婆媳矛盾,我来说说我的婚姻中的婆媳矛盾吧!虽然说男人在处理婆媳矛盾时起到的作用很关键,但是如果摊上不讲理的妻子或母亲,男人很多时候会里外不是人,要么会得罪自己的妻子,要么会得罪自己的母亲。

在我结婚之前,我妈给我的印象一直都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一直都感觉她很好说话,哪怕是对一个陌生人,她都会喜笑颜开跟人说话。

心里对我妈有这种心如为主的认知之后,我就想当然地认为:既然我妈对外人都那么热情,对待我的妻子肯定会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

可事实证明,一切都跟我期待的不一样。

“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我一直不明白我媳妇到底哪里得罪了我妈,我始终闹不清我妈为什么看我媳妇那么不顺眼,从我结婚第一天开始,她们之间就很明显有一道屏障,很明显是面和心不和。

最初我没有挑破,第一次经历这种问题的我,不敢轻易下手去处理,我总不能平白无故问我妈“为什么看我媳妇不顺眼”,或者问我媳妇“为什么看我妈不顺眼”吧?

当时的我还自欺欺人认为或许是我的错觉,或许所有的婆媳刚开始都是这样,应该磨合一段时间就好了。但结果表明,她们相处的时间越久,矛盾越多,矛盾越大。

在我们的孩子出生之前,婆媳矛盾还没有彻底激化,只是我妈和我媳妇之间暗暗较劲。但孩子出生之后,我媳妇在坐月子期间,需要我妈照顾的时候,我妈却当着我媳妇的面说,“我没有伺候儿媳坐月子的义务”。

“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我妈出言不逊,我媳妇自然也不甘示弱,回敬说,“别把话说得那么难听,我没有说让你伺候我。你不管我的死活随便你,反正你以后别指望我给你养老,我也没有这个义务。”

我妈说,“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我最讨厌拿养老威胁婆婆的儿媳,不给我养老,我告你!”

我媳妇先是放了一通狠话,之后或许是觉得这样依旧不解恨,所以就要离婚,“我不会让你得逞,想让我给你养老,门儿也没有!你休想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跟你儿子离婚,到时候我跟你没有一毛钱关系,看你怎么告我!”

他们说前面那些话时,我不知道怎么插手,但是涉及到离婚了,我无法再干看着了。急急忙忙把我妈“赶走”之后,不停地安慰我媳妇。最后她虽然说不离婚了,但对我妈的怨气却没有消除,“不离婚可以,但是我以后绝对不给婆婆养老,她对我那样,让我怎么给她养老!”

我当时为了安抚她,就同意了她的这个要求。她担心我出尔反尔,就拟了一份协议让我签字。我想了想,还是签字了,我要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兑现这份承诺。

“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在婆媳矛盾这个问题上,虽然我媳妇的脾气也很火爆,但从我的角度来说,她没有什么问题,是我妈的问题。是我妈仗着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这一点倚老卖老,而不是我媳妇拿养老的问题要挟她。

我不可能跟我妈在一起过一辈子,能给我在一起过一辈子的是我的老婆孩子,从这个层面来说,我也应该站在老婆孩子这一边,况且他们并没有错。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我老婆是单亲家庭,我不能跟她离婚,不然我完全不敢想象她离婚后会怎么过。

婚姻闹出这样的问题虽然不是我想看到的,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没办法,我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不过我的原则没有变,我会始终站在我老婆孩子这边。

“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说受到儿媳要挟的婆婆,往往是她们要挟儿媳在先!

从我们开头时提到的“法律准则”和“道德准则”的层面来说:

儿媳赡养公婆的义务,属于法律准则涉及的范畴;婆婆帮儿媳带孩子,照顾坐月子的儿媳是道德准则涉及的范畴。相比之下,前面一点是更为明确的义务,而后面一点是约定俗成的义务。

按理说,儿媳和婆婆都应该各自遵守这两项义务,但是,上面那个女人的婆婆却钻了其中的漏洞,在她看来:儿媳赡养公婆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却没有谁规定婆婆必须伺候坐月子的儿媳,她觉得道德准则既然是模糊的,就可以无视,就可以等同于无,所以才会那么嚣张。

但她不知道的是,家庭矛盾不属于刑事案件,虽然法律在“赡养”方面有规定,但儿媳就是不行使这种义务,婆婆是无计可施的,就算你去告儿媳,最多也只是调解,很难强制执行。

“儿媳,我没义务伺候你坐月子,但你有义务为我养老”“妄想”

​而且,就像上面那个女人说的,“我宁愿离婚,也不会让你得逞,我跟你没有关系了,你告我也没用!”从这个层面来说,最后损失惨重的肯定是婆婆,而不会是儿媳。

说受到儿媳要挟的婆婆,往往是她们要挟儿媳在先!上面那个女人的婆婆就是如此,明明是她在用“养老”要挟儿媳,却反过来说儿媳拿养老要挟她,真的是恶人先告状!

这种家庭矛盾很多时候都会成为一种相对无解的问题,如果非要解决,那就只能男人自己做出调整,就像上面那对夫妻约定的一样,不离婚,但是儿媳拒绝给婆婆养老。

这种悲剧其实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希望其他人不要犯这种错误:不管是儿媳还是婆婆,各自都应该遵守婚姻所涉及到的法律准则和道德准则,男人要提早从中斡旋去促成这种和谐局面的发生,不然等到婆媳矛盾完全恶化了再去处理,最后你肩上的担子会很重。(文/东林夕亭,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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