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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養的原理
在漁業生產上,為了合理利用各個水層和各種天然餌料資源,就必須採取多種魚類混養的養殖方式,以期獲得儘可能高的魚產量。
養殖水體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水體空間,在這個空間的上層、中層和底層中,各種物理、化學性質有很大差異,天然餌料種類和數量在各水層中也很不相同,因此,魚的“混養”是最科學的。
“混養”魚是一個立體生態環保工程:
草魚清除池中雜草,鰱鱅是水質清潔工,鯉、青魚除食螺蚌,肉食性魚類消滅野雜魚。
各類魚分居各自的水層,充分發揮池水的最大功效。
混養要根據魚類的食性和習性,選擇彼此爭食較少,且相互有利的種類,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魚類養殖以及混養成功的標誌應是:
無論親魚、魚苗或成魚的養殖,其成功的標誌是各種魚生長及發育均為良好。
如果導致某類魚生長或發育不佳,或者某些魚類(主養魚除外)生長或發育特好,證明混養不成功,因為它不是混養的終極目的。
混養的優點
能合理地利用水體和餌料,發揮各種魚類的互利作用,對爭取高產又高效具有關鍵作用。
合理的放養密度是提高魚產量的主要技術措施,池魚既不能過多,更不能少,掌握好放養密度既“合理”又“適度”,在當今漁業生產形勢整體效益不高的情況下,具有不可低估和至關重要的價值作用。
一般以吃食性魚類為主養的,單一主養魚的畝放養量大概是:
草魚500-800尾、鯽魚2000-5000尾(大規格魚種240-300斤)、鯉魚800-1200尾、禾花烏鯉1000-1500尾;主養鰱鱅魚的,一般畝放養500-1000尾。
花白鰱作為配養魚的畝放養量大至是150-300尾。
但是,主養鯽魚的,不宜搭配草、鯉魚,主養禾花烏鯉的,只宜與鰱鱅混養,不宜與植物性食性相同的吃食性魚類(如草魚、鯉魚、鯽魚,但肉食性魚類和其它食性的魚類除外)混養。
具體放養密度視技術水平、資金豐欠、池塘條件等等多種因素確定和掌握。
混養肉食性魚類,亦是目前漁業養殖的一個“新異”理念。
即:有的養魚戶認為要傷害主養魚,好象得不償失。其實不然,即使要吃掉少量的主養魚(多以底層魚類為主,如鯉鯽,因絕大多數肉食性魚類屬底棲性魚類),但他主要的還是吃掉的是野雜魚,同時,肉食性魚類的快速生長和市場價值遠遠超過了他所傷害的主養魚的經濟損失。
當然,混養肉食性魚類的“清雜除野”的主要作用(減少耗氧降低飼料浪費)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混養肉食性魚類也是科學養魚的一個內涵,值得倡導。
翹嘴紅鮊、鱖魚、加州鱸、大口鯰等都是以魚為主食的兇猛肉食性魚類,可以清除水體中的野雜魚,有利於主養魚的充分生長,經濟價值高,是理想的搭養“清雜除野”對象。
(原創:劉文俊 20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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