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 毛澤東何時開始使用“共同富裕”一詞?它經歷了怎樣的中國化演變?

毛澤東何時開始使用“共同富裕”一詞?它經歷了怎樣的中國化演變?

馬克思恩格斯曾在文章中提及共同富裕的理念,他們設想的未來社會要最終實現使“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湧流”,達到“以所有人的富裕為目的”。這種“共同富裕”的思想在新中國成立以前主要以“共產”的概念加以表述。

新中國成立後,在合作化道路中,毛澤東較多使用的是“共富”的概念。在《毛澤東文集》中一共出現了4處關於“共同富裕”的論述。第一次出現“共同富裕”是在1955年7月31日《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這就是在逐步地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和逐步地實現對於手工業、對於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同時,逐步地實現對於整個農業的社會主義的改造,即實行合作化,在農村中消滅富農經濟制度和個體經濟制度,使全體農村人民共同富裕起來。我們認為只有這樣,工人和農民的聯盟才能獲得鞏固。”在當時特定的歷史語境中,“共同富裕”的“富”是農民和工人這兩個特定階級身份所獨有的,其他階級身份的人要想富裕首先要進行階級身份的改造。此時,共同富裕是階級身份平等中的“共富”,富裕是一個與身份相關的政治性概念,其所指的共富主要是特定群體即農民的富有,其表述背後是為了鞏固工農聯盟,獲得農民政權的支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社會上對部分人迅速致富的合理性與正當性提出質疑。在這個背景下,鄧小平提出:“農村、城市都要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勤勞致富是正當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是大家都擁護的新辦法。”《鄧小平文選》中共同富裕出現了15次,其中4次與“不是兩極分化”“不搞兩極分化”“避免兩極分化”這樣的語詞相關聯。共同富裕不再是一個政治概念,而是經濟性概念。在這一時期,共同富裕強調的是打破均貧的格局,允許部分人、部分地區在獲得資本以後實行道義上的幫扶,即先富帶後富。這樣,有效避免了低水平“共富”導致的平均主義。此時,“共富”不再是一個對未來生活發展階段的憧憬,而是一種與格差化發展的道路相匹配的發展理念。

在新時代,共同富裕是一條堅定不移的發展道路和方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目標。《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1卷中8處提到“共同富裕”、第2卷中9處提到“共同富裕”。2012年12月30日,習近平在河北省考察時指出:“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追求的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強調的是“一個也不能少”。

如果說,此前共同富裕這個概念中,“富裕”是“重心”的話,那麼在新時代則更側重於“共同”。面對個人生活水平提升與國家強大之間的平衡性問題,人們更關注的是共享發展成果。“共同”成為被強調的核心語詞,共享發展被賦義其中。在新時代的歷史方位中,“共同富裕”的內容逐漸呈現動態性,不僅包含收入、生活水平等物質層面的富裕,還包括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服務、居住條件、優美環境等多個方面需求。

總之,“共同富裕”本身不是一個抽象固定的政治概念,其包含著不斷變遷的語義內容。在整個中國共產黨政治話語體系中,“共同富裕”經歷了一個由邊緣走向中心的過程,經歷由政治訴求為主轉向政治訴求、經濟道路、文化底蘊等多層語義的複合疊加。“共同富裕”語義演變體現了傳統理想社會憧憬在中國實現現代化實踐過程中不斷具體化、豐富化,日漸創新,獲得現代化語義的過程。

作者為華東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欄目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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