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原配可以告小三什麼罪?小三可以告原配嗎?

1、原配可以告小三什麼罪?

通常情況下,婚姻第三者的插足行為並不屬於刑事犯罪。但是我國刑法第258條以及第259條分別規定了重婚罪和破壞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否構成重婚,法律上有嚴格的規定。法律上認定重婚必須是有兩本以上的結婚證,或者是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對外一直以夫妻宣稱,並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長時間。並且不能告小三重婚罪,如果要告也只能告自己的配偶的重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構成破壞軍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原配可以告小三什麼罪?小三可以告原配嗎?


2、小三可以告原配嗎?

一般情況下,婚姻的第三者無權起訴原配要求對方離婚或者給予自己補償。特殊情況下,如原配對婚姻第三者實施侮辱、誹謗、毆打、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犯婚姻第三者人身權及財產權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婚姻第三者可以就原配實施的侵犯自己人身權或財產權的行為提起訴訟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等。

舉一例說明:如原配故意毆打婚姻第三者,造成輕傷以上後果的,原配就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此時,婚姻第三者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原配的刑事責任,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原配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等費用。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依據不同情節處以不同刑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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