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自有資金進行私人放貸算違法嗎?

恆潤嘉


就你的問題回答:月息2分,不違法,也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自有資金進行私人放貸,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雙方之間形成“借款合同”,法律性質為“借款合同關係”,也就是所說的民間借貸。民間借貸違不違法,關鍵在於利息合不合法,借款的對象數量,所以這裡要說一下利息和借款人數的問題

一、關於利息

根據2015年9月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8號)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分為三種情形:

1. 年利率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也就是對方不還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你就屬於這種情形。

2. 年利率24%到36%以內的,分段計算: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24%到36%之間的利息法律既不保護也不反對,對方不還法律不支持你要,對方還了法律不支持退還。

3. 年利率超過36%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所說的“高利貸”了,即是對方還了,也要求你退回去。

二、關於借款人數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以高利貸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出借資金行為法律性質問題的批覆》(銀辦函[2001]283號 2001年4月26日)中提出“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的非法發放貸款行為是指: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對象出借資金,以此牟取高額非法收入的行為。非法發放貸款的行為主體可以是單位亦可以是個人,其行為特點是未經有權部門批准、沒有合法的經營金融業務資格,經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單位或個人出借資金,出借款項一般筆數多、累計金額大,多個借貸行為累計持續時間較長,客觀上已形成的一種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因此,如果以“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對象出借資金,以此牟取高額非法收入的行為”,則可能會受到行政機關的處罰。因此,建議借款人數不要太多。

也有人問會不會構成“非法經營罪”,回答不會。非法經營罪必須要有“經營行為”,也就是向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經營,靠經營牟利而違法國家規定,情節嚴重的情形,而一般的民間借貸很難達到這個條件。而且根據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告人何偉光、張勇泉等非法經營案的批覆》(〔2012〕刑他字第136號),高利貸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最後提醒一下,利息合法,人數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可是暴力催收則可能違法。


張毅刑事律師


私人放貸到底是不是違法犯罪活動?這個目前沒有一個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但是確實有人因為私人放貸被判刑的。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內容規定,發放貸款屬於比較典型的金融業務。未經許可面向公眾發放貸款,屬於典型的違法放貸行為,如果涉嫌犯罪,將面臨刑事處罰。四川瀘州之前就有過因為發放貸款被判刑的案例。

如 (2011)瀘刑終字第12號判決書瀘州何有仁案,法院認定,被告人違反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在未取得發放貸款的行政許可的情況下,面向不特定公眾,以月息2%—20%的高息向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600餘萬,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被瀘州中院終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半,並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

不過目前因為私人放貸被認定為犯罪行為的相對比較少,大多都是以民事糾紛進行處理

私人放貸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相對比較模糊的概念,到底合不合法之前一直沒有一個法律規定,對民間借貸最直接的約束法律文件有兩個。

第一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但是這個法律文件也並沒有說民間借貸是違法的,只對對民間借貸可能發生了一些糾紛,以及利率做了一些相應的規定,做了明確的法律規範。

第二個是2018年公安部等四部門發佈《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但是這個通知打擊的主要是職業放貸過程中,發生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暴力催收、高利轉貸的問題,而對於職業放貸這一行並沒有從刑事責任上進行新的規定。

之前有些民間借貸被判為違法犯罪,可能是因為向不特定人群發放貸款,構成了非法經營罪,但是最近幾年民間借貸跟非法經營罪已經有了明確的卻分,個人放貸並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私人放貸不違法,並不代表你可以隨便房貸,因為沒有獲得資質的私人放貸業務室違規的。

2017年12月1日,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了《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

根據這個通知要求,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該通知規定,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同時這個通知還規定,已經獲得放貸資質的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該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綜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

從這個文件的相關規定來看,不管是集資,還是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放貸,只要以盈利為目的的,放貸行為都是不合規的。

當然《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這個只是一個監管文件,並不是法律條文,就說這個只是一個行業管理行為規範,但並不能認定私人放貸就一定是違法的。

所以,利用自有資金去放貸,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那就是合法的,但前提是你放的利率不能超過年化利率36%,而且不能採用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進行催收,如果你因為客戶逾期,採用一些違法手段進行催收那就是屬於犯罪行為了。


貸款教授


這主要是要區別民間借貸和非法放貸之間地界限。

一、民間借貸。

如果是自有資金,借給別人屬於民間借貸,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保護。《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提出,民間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民間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或變相吸收他人資金用於放貸。同時借款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二、非法放貸。中國銀行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通知,明確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

所以大家要明白,自己的💰借給別人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採取各種方式集資放貸,那就是違法的了!


何毅


自有資金進行私人放貸,也就是所說的民間借貸。只要屬於正常的借貸行為,且借貸利息在法定的利息之內,就會受到法律保護,反之亦然。

借貸利率多少受法律保護?

根據2015年9月1日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按照民間借貸利息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情形,即我們俗稱的兩線三區:1. 年利率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2. 年利率24%到36%以內的,分段計算,由借款人及出借人自行協商,換言之,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24%到36%之間的利息法律既不保護也不反對;3. 年利率超過36%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我們說的高利貸。

什麼樣的行為構成非法放貸?

根據2001年4月26日《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非法發放貸款行為是指: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對象出借資金,以此牟取高額非法收入的行為。因此,在進行自有資金放貸時,如果以“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對象出借資金,以此牟取高額非法收入的行為”,則可能會受到行政機關的處罰。因此,如果手裡有自有資金,一定不能進行非法放貸,否則面臨嚴重後果。

同時,自有資金進行私人放貸,除了意識到有較高利息的收益以外,也要注意防範風險。比如,借出去的錢要不回,對方是“老賴”,如果不清楚對方底細,建議不要輕易放貸。同時放貸儘量在法律保護的範圍內進行,不能有非法用途和暴力催收行為,否則也會受到法律嚴懲。


度小滿金融


現在法律上是誤區,法院和檢察院及公安局也說不清。高利貸肯定是違法和擾亂經濟秩序的,但是那些是高利貸那些不是,現在誰也說不清,但是一旦有社會危害時政府肯定大張旗鼓打擊。


用戶5119770001


私人資金放貸是可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只要利息不超過基準利率4倍即可,否則算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陳志文財經


  很高興可以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為大家帶來幫助,同時也希望可以贏得大家的喜愛。

  下面我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個人觀點,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當年借款有什麼手續嗎?例如借條、欠條等。

  如有、再看上面的還款日期,根據具體日期計算,如超過還款期2年以上,

  並在此2年內沒有再行追討欠款的依據,此欠款就超過了法律的時效期。

  法院就不予支持了。

  如沒有,且能提供討要欠款的相關證據,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你們可以憑藉條、欠條等證據起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會予以支持,欠款會扣除已還款部分,然後歸還給你們,至於你們當

  初約定的10%的利息,那部分法院不會支持的。利息會按當期銀行利率計算後支付給你們。

  不知上述答覆能否解決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再補充一點,個人放貸是違法的。個人放貸與私人間的拆借是兩回事。

  現在國家正在逐步放開私人金融業務,不久的將來一切都會合法化,但絕不是所謂的高利貸!

  補充:現在重要的是看借條上有沒有還款日期,如果沒有可視為“不定期還款”。

  如果有還款日期則另當別論,依據是民法通則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訴訟時效是從約定的還款日開始計算兩年內,超出兩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關於利息問題,不知你當初借貸時銀行同期利率是多少?如果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後,法院不予支持。

  依據是《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真誠的祝願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身體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滾動財經


除非有許可證,不然就有違法之嫌。朋友間拆借沒問題。但你借出時考慮對方的償還能力,不要到時打官史,有錢者過的緊張生活不值得。如借錢者答應你按4倍央利率還你,要注意其中有忽悠成份,要知道,全國人民平均年增利不超10點,憑什麼他答應你這麼多。央行定6點是負責的,合理的。


芝麻彙集號


算不上違法,但不受法律保護


張忠1969


月息2%,一年是24%,不違法,是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所以同樣受法律保護。超過24%至36%,同樣不違法,但不受法律支持,屬於民間借貸範圍。年息超過36%,就被認定是高利貸了,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是受法律打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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