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龍巖最美護林員:雖遭無理報復,仍不忘初心保護山林!

李樹長,1968年生,家住中堡鎮新化村,1993年他成為縣營林公司的一名護林員,加入護林隊伍的他,自覺學習了許多保護區有關知識,深刻地認識到建設生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上從小在山林大自然間長大,熱愛自然,於是暗暗下定了決心,誓守保護區,決不辜負領導們的關心和村民們的期望。

事實上,他在護林工作上的努力沒有讓領導同事失望,2003年被選聘為梁野山自然保護區的一名管護員,並擔任新化新湖大片組長。2003年以來,新化哨卡基本上年年被評為保護管理先進單位,而他也幾乎年年榮獲管理局保護管理先進個人。


龍巖最美護林員:雖遭無理報復,仍不忘初心保護山林!


敢於堅持原則,公正無私

在二十多年的護林工作中,他敢於堅持原則,積極參與,公正無畏,不怕報復。2005年間,在一次巡山時,他發現本村的李姓夫婦,大肆亂伐雜木,立即和組員一起阻止砍伐,將雜木沒收。然而他們卻不聽勸阻,反而大發雷霆,變本加厲,在勸導無用的情況下,他果斷上報上級處理,最終李姓夫婦受到發了的懲處,也因為這件事,從此他們對李樹長積下了怨仇,至今仍心懷怨憤。

2009年,他接到有人舉報本村荷山頭自然村石某有偷砍杉木行為,立即與另兩位管護員出發到山上查看,發現確有事實行為後,找其本人談話落實,在事實面前,石某不得不承認錯誤行為,接受村委的處理。但是他心存不滿,懷恨在心,意圖尋找機會報復,不久後,他在村部橋上遇見石某,石某氣勢洶洶質問他誰舉報的,李樹長當下拒絕回答,石某竟對他大打出手,拳打腳踢,並咬傷他的手,導致李樹長身上多處受傷需送縣醫院治療,而石某害怕被公安機關處理,外逃至今不敢回家。

經過此事後,李樹長更加堅定了他的心志,周邊村子的人也愈發知道了他是個護林拼命鐵面無私的人,此後,他一直堅持原則,發現有偷砍亂伐等行為時,調查取證,該談話的談話,該上報組織處理的就上報,雖然不時受到村民的怨憤,但因為他的堅持,通過一樁樁、一件件事實,憑著自己高度的責任心、使命感,誰違法就管誰、處理誰的公正做法,也漸漸感染了村民,大大減少、阻止了亂砍亂伐、偷賣木材現象,形成了一股好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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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強的組織觀念和紀律性

他自覺遵守黨紀國法,與時俱進的學習黨組織理論和林業政策法規,沒有任何違紀違法行為,遵守管理局、管理所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準時參加各種會議,堅守工作崗位。沒有一次曠工、遲到、無故離崗的現象。總是勤勤懇懇、紮紮實實工作,努力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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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山林,人人有責,一人燒山,全家受罪

護林工作還有一項最重要的事就是預防森林火災,無論何時何地,防火都是最重要的工作。為此他在防火宣傳上也下了不少苦工。他積極組織同事加強學習防火知識,每到高森林火險季節,他都會通過四處張貼標語、走訪村民、廣播等形式,向村民傳達“保護山林,人人有責,一人燒山,全家受罪”的理念,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發現一點火情,馬上組織人員及時撲滅。有一年下村村民祭祖燒紙引發火警,他一聽到立即拿滅火器跑至起火的山上,由於撲火時來不及注意,他掉進土坑被火燒傷,幸運的是沒受大傷。

通過不斷的宣傳工作,村民們也提高了防火意識、安全意識,幾年來在他管轄區域未發生森林火災現象。

近年來在上級黨政,保護區領導的關心支持和保護區內村民的配合下,他在管護員工作崗位做的盡職盡責、無私無畏,敢於承擔責任,不怕苦、不所累、不計報酬、不怕得罪人,山林的保護事業愈加完善,護林工作做的越來越好。

他曾經說:“誓為保護人,無悔護生態,決不辜負領導們的關心和村民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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