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拆遷安置房被長期佔用 西安一八旬老人起訴兒子

拆遷安置房被長期佔用 西安一八旬老人起訴兒子

徐老漢年逾八旬,1998年,因西安市未央區村子拆遷,徐老漢的長子徐強與某開發公司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書》,置換了兩套房屋。

自2014年起,徐強與父親及其他繼承人因拆遷安置糾紛,歷經繼承、分家析產、排除妨害、所有權確認糾紛的一審、二審及執行程序,最終將兩套房屋中的一套確認歸徐老漢所有,但該房屋多年來一直被徐強佔有。

今年7月,徐老漢一怒之下,將長子起訴至未央區法院,要求支付6年的租金3.6萬元。合議庭經審理認為,原告雖起訴要求被告支付租金,但雙方的實質矛盾是房屋的佔有使用權歸屬。如果簡單遵循“不告不理”原則,只會造成矛盾的加劇以及更多的訴訟。因此,合議庭從法、理、情多個方面加大調解力度,法官側重向當事人釋明法律,組織庭外調解,陪審員則負責溝通談心,強調子女贍養父母的法律義務,倡導敬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

經多次調解,雙方當事人對立態度趨於緩和。近日,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徐強同意將房屋鑰匙、電卡和房產證原件交給父親,徐老漢也放棄了對房屋租金的主張。(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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