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911事件之後,美國人那麼恨本·拉登,為什麼不把他活捉送上軍事法庭,而將其擊斃?

用戶51172709417


美國人是絕對有能力活捉本拉登的。2011年,本拉登是在巴基斯坦的首都郊外,被美國人所擊斃。當時本拉登身邊沒有多少人保護他,美國人想活捉並不是什麼難事。從美國人這次行動的結果也能很好的證明這一點,被捕的人包括本拉登的2個媳婦,6個孩子和4個親信,只有本拉登則和他一個兒子被美國人所擊斃。

為什麼美國人要擊斃本拉登,而不是活捉他上軍事法庭呢?這就不得不提到另一個美國人的老對手——薩達姆。薩達姆和本拉登一樣,都是全世界非常有名的人,也長期和美國人對著幹。當年伊拉克戰爭,美國以雷霆之勢迅速擊破薩達姆的百萬軍隊,再一次向全世界證明了美國人的軍事實力。估計美國人也沒有想到,這場戰場會波及一個千里之外的中國人,那就是局座。


薩達姆雖然是以強硬著稱,但是戰敗以後,他並沒有殺身成仁。他還是本著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的宗旨,繼續在伊拉克和美國人玩躲貓貓的遊戲。薩達姆甚至時不時的還錄一些錄像帶,號召伊拉克人民抵抗美軍。這種情況下,這場總統級別的躲貓貓必然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不過,薩達姆的保鏢經不住美國人的誘惑,出賣了他。2003年12月14日,美國人終於抓到了自己的“獵物”。

雖然薩達姆是被美國人抓了,可是問題來了,薩達姆該定給什麼罪呢?總不能直接拉出去槍斃了吧,畢竟美國人覺得自己可是人類的希望,怎麼能幹這樣下三濫的事情。所以,薩達姆便被送上了法庭。薩達姆的家人還到全世界各地找大律師給他辯護,一個20人的律師團迅速組建起來。這些人未必是真覺得自己能夠讓薩達姆無罪,但是至少他們能夠極大的贏得曝光度。


我們知道法律是很複雜,也非常漫長的。特別是審判薩達姆吸引著全世界的吃瓜群眾,畢竟這種事情並不多。美國人當然還得找證據證明薩達姆的罪行。同時,薩達姆和他的律師則利用審判程序與美國人周旋。

2006年6月21日,薩達姆的主要辯護律師甚至還遭到謀殺。為此,薩達姆和其他人開始絕食抗議。這使得美國人得承受全世界的非議。

2006年11月5日,薩達姆被強行帶到法庭,宣告以反人類罪而被判處絞刑。

2006年12月30日,薩達姆被秘密行刑。

薩達姆從被抓到執行絞刑,前後長達3年之久。在這個過程中,美國人吃了不少苦頭。所以美國人也是吃一塹、長一智,後來對薩達姆這樣的人都是讓他們不明不白的死在戰場上的。比如後來利比亞的卡扎菲就是這樣,利比亞被推翻以後,卡扎菲被當地的武裝分子虐待致死,為美國等國省去了不少麻煩。

所以本拉登被殺就毫不意外了。畢竟比起薩達姆和卡扎菲,本拉登可是和美國人有一段獨特的淵源的。

雖然本拉登反美,但是早期的時候本拉登是美國人扶持起來的。本拉登本來是沙特的一個土豪,有數十億美元的資產。作為土豪,他是有自己想法的。當年,蘇聯入侵阿富汗以後,他便參與了抵抗蘇聯紅軍的行動。

敵人的敵人是朋友,所以美國人還特意幫助本拉登,他們是有合作的。史泰龍的《第一滴血3》便是講述那個時候的故事。當時阿富汗的那些抵抗者還是美國人電影中的英雄。

只可惜世事難料,沒想到趕跑了一頭熊,又來了一隻更厲害的鷹。於是本拉登便走上了和美國人對抗的道路。後面的事情其實大家都是知道的。

他成功的吸引了小布什的仇恨,以及美國人的注意力,為某個國家贏得了難得的發展時機。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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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什麼


因為美國怕本.拉登。

如何處理本.拉登的屍體是件棘手的事情,美國的處理方式也是意味深長的。我們知道,在那個年代,本.拉登可是全球反美勢力的一根標杆,其本人也是非常有威望,追隨者眾多。

先來談談為什麼一定要擊斃本.拉登。據美國軍方提供的資料,本.拉登在死前是放棄抵抗的,他的意圖就是想活,活著就還能和美國做鬥爭,就像後來的薩達姆在法庭上駁斥美國那樣。只要活著,本.拉登依然可以利用他的影響力來號召全世界反美勢力給美國施壓。但是,美軍沒有給他這個機會。

再來談談本.拉登屍體的處理方式,2011年5月2日本.拉登被擊斃的當天,其屍體被迅速裝上了一架V-22魚鷹的機艙,並飛往巴基斯坦近海上的航空母艦“卡爾.文森”號。在“卡爾.文森”號上,本.拉登的遺體被簡單清理,然後裹入一塊白布拋入大海,整個過程十分乾淨利落。

美國的這種處理方式是一種快處理的方式,就是怕夜長夢多,對於美國來說,死拉登比活拉登好,快處理比慢處理好。由於本.拉登的威望太高,追隨者太多,如果屍體的照片被洩露了出去,難免不引起全世界恐怖組織的報復,引發一系列瘋狂的恐怖襲擊。

同時,這種沉屍入海的方式和電影《變形金剛》中威震天被航母拖著丟入大海如出一轍。為何用這種方式處理本.拉登的屍體?還是前面說過,本.拉登在恐怖組織中聲望太高了。如果給本.拉登土葬立碑,其他恐怖分子就會把拉登墓作為“反美聖地”來膜拜,反而會加強全球反美勢力的凝聚力。

的確,本.拉登就是這麼一個類似變形金剛狂派首領威震天一般的人物,美國對他又恨又怕,根本不敢在軍事法庭上與他對峙,於是只有快消滅、快處理了。


萌叔觀世界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視美國人是一個光明正大、凡事一板一眼的民族。捉到罪犯,一定要公開審理,證明罪犯的罪惡,彰顯正義的維護……

可惜,美國人才不是法律呆子。當運作起來拖延多少年的法律程序對美國人有利對美國的敵人不利時,一定要走法律。當法律程序對美國人不利對美國的敵人有利時,美國人絕對當機立斷。這與道德無關,這是務實。

如果把本·拉登送上法庭公開審理,首先就要面臨證法庭質證的問題,美國人豈能面臨被辯方律師問的狼狽不堪的境地。諸如本·拉登早年依靠美國支持起家這種事情,上得了檯面嗎?到現在美國還有人質疑911是美國政府搞的鬼,並且拍成紀錄片,這把戲如果玩兒到法庭上,堂堂美利堅合眾國怎麼混啊。

法庭質證還不是最怕的。美國人實在擔心法庭成為本·拉登的演講臺。我接觸過極端主義者的宣傳品,感召力不是一般的強,縱向闡述千年歷史,橫向比較今日全球,三招兩式,就把美帝國的罪惡揭露的淋漓盡致。這種揭露是否正確,美國對當今的世界局勢應承擔何種責任,中東地區的千年恩怨是腫末回事,討論起來千頭萬緒……美國人冒這險?這特麼法庭成為信息中心怎麼辦?

當然,還可以秘密審理,可那不是脫了褲子放屁麼……是當場處決,沉屍大海可靠,還是路途遙遠增加風險成本啊?啊?啊?

本·拉登是美國的敵人,這是毫無疑問的。美國人是不會給這貨封聖的機會的。連沉屍的海域都不留座標,免得極端分子們去祭典。

美國人是誰啊。一幫沒鞋穿的民兵淌過冰河打下了偉大國家。

(全文完)


李牧


美國處理本拉登的行為,顯得非常古怪,非常見不得人。而但凡是織羅了莫須有的罪名,一般都會害怕,害怕證據,害怕理論,害怕真相。

911之前的背景是世界金融危機,共和黨政府如果能夠在這個時候搞個大新聞,那麼第一,轉移國內壓力,第二,擾亂世界,鞏固美元霸權。第三,百萬美元導彈炸帳篷,拉動內需。

所以它是多需要一個理由開戰啊,至於打誰,已經是次要的了。打你阿富汗再好不過了,因為你弱啊,鑫哥,伊朗,古巴,委內這些都惹不起啊,當年惹索馬里都搞了一身騷,所以只能拿幾百萬的巡航導彈去炸荒漠和山洞啊。

再來談談本.拉登屍體的處理方式,2011年5月2日本.拉登被擊斃的當天,其屍體被迅速裝上了一架V-22魚鷹的機艙,並飛往巴基斯坦近海上的航空母艦“卡爾.文森”號。在“卡爾.文森”號上,本.拉登的遺體被簡單清理,然後裹入一塊白布拋入大海,整個過程十分乾淨利落。

從政治上來說,美國沒有必要讓國際輿論的焦點放在對本·拉登如何審判上,這等於繼續給本·拉登提供政治舞臺。處理本·拉登這種恐怖組織頭目來說,擊斃他,不給他機會發聲煽動是最好的選擇

而從任務執行的難度來說,擊斃本·拉登當然比活捉回去要容易得多了。本·拉登這樣的人物高度敏感,有機會擊斃他而不擊斃,非要活捉回去的話,夜長夢多,過程之中出現變故的概率是相當大的。

擊斃本·拉登的前海豹六隊隊員羅伯特·奧尼爾後來推出了一本回憶錄,詳細描寫了“頭號恐怖分子”的最後時刻。根據描述,現場是發生了交火的,可絕對不是簡單的一帆風順。美國白宮官方也許為了刻意增添風險性的描述,曾經說突擊隊員與武裝人員交火大約45分鐘後,本·拉登才斃命。但實際情況是,雙方總共交火了4輪,本·拉登是在突擊行動開始一分半即90秒時就遭擊斃。

雖然如此,發生激烈交火是肯定的,我們不難想象本·拉登也是有自己的武裝護衛的。其中有一個細節是不容忽略的。據介紹,雖然本·拉登沒有持槍,但是他“拒絕舉起雙手”。另外,本·拉登的妻子阿邁勒·本·拉登在第二輪交火時由於推搡突擊隊員,小腿中彈。美國白宮官員對行動過程也有過“還原”,但說法也是有些誇張與失實的地方。

白宮方面最早介紹,突擊隊員是乘兩架“黑鷹”直升機從美軍駐阿富汗巴格拉姆空軍基地起飛,再經停賈拉拉巴德而後潛入巴基斯坦。本來按計劃,有一組突擊隊員應經繩索降至本·拉登可能藏身的建築屋頂,另一組隊員則降至院內。但是據說一架直升機因為氣溫高、空氣稀薄而無法獲得足夠升力,導致兩組突擊隊員全部降至院內,然後再爬樓梯上樓的。

不過參與行動的突擊隊員後來更正了白宮的說法。據介紹,突擊隊員其實都是藉助領頭直升機的繩索降至屋頂而後進入建築的,根本就沒爬樓梯。因為如果突擊隊員都像官員描述的那樣爬梯上樓,肯定會驚動本·拉登,他們是會有足夠的時間拿起武器自衛的。

而在本·拉登被擊斃的幾分鐘後,領頭直升機在試圖尋找降落地點時出現了故障,結果墜入了主建築東側一片有圍牆的場地,尾部先觸地,導致墜毀。因此,最後海豹六隊在撤離時,還不得不花了點時間炸燬了墜毀的直升機,以防技術秘密外洩。

由上述過程可見,真的要活捉本·拉登可沒那麼容易,真的只能選擇擊斃,否則是有可能導致行動失敗的。

事實上,海豹六隊為這次行動是認真事先演習模擬過的,但在實際執行任務時,還是依然出現了故障。可見行動本身的實際難度還是相當大的。


鍾吾網


美國人追殺拉登的行動代號叫“海神之矛”,行動隊員們得到的指令是,或者擊殺他,或者活捉他,兩者必居其一。美國人認為,無論是活捉還是擊斃拉登,都是反對恐怖主義偉大的勝利。當然,美國人更願意一槍打死拉登,省事還徹底解決問題。如果把他送上軍事法庭,會有更多的風險。

自9.11以後,美國就通緝了拉登,並願意支付高額懸賞金。整整10年,歷經了小布什、克林頓、奧巴馬三任總統,才因為中情局在巴基斯坦情報機構的臥底的報告,獲知了拉登藏身的準確地點,有了為9.11雪恥的機會。

所以,“海神之矛行動”如果失敗,拉登再次逃脫,不但奧巴馬政府、美國軍方、中情局會得到來自國會、美國人民和國際反恐界的嚴厲批評,要再找到這位基地組織首腦,也會更加困難,報9.11之仇,便會遙遙無期。

當美軍直升飛機轟炸了拉登藏身的三層樓房後,突擊隊員們衝了進去。他們一樓二樓包括地下室,挨個搜查拉登,都沒有找到。當他們衝進三樓拉登的臥室時,發現他正持槍站在兩位妻子之一的身後。拉登看見突擊隊員的第一反應是將妻子往前推,大約隨後就會開槍。

但是,他的動作顯然沒有突擊隊員的快。拉登的槍還沒響,第一個進門的突擊隊員就連發擊中了他的前額。第二個突擊隊員又上前補了兩槍,擊中拉登的胸膛。就這樣,一代恐怖頭領,命喪自己藏身了5年的樓房中。

拉登被擊斃的消息發佈後,聯合國、西方世界、美國人民,全都興高采烈。政府表示歡迎,人民上街慶祝,媒體評論一片叫好,奧巴馬政府的支持率,為此上升了若干個百分點。


世界真的很大


有幾點原因:

一、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擔心基地組織以及本拉登背後勢力的營救、打擊和報復。本拉登是伊斯蘭極端的原教旨主義的領袖,他的背後勢力盤根錯節,對他崇拜以及忠心耿耿的狂熱宗教信徒也是不計其數。有人願意為了他捨命發動911恐怖襲擊,那拉登肯定有更多的手下願意捨命去救他。一旦拉登被抓,拉登的宗教信徒們肯定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把拉登從美國人的手中裡救出來,到時候也許美國又成了基地組織的眾矢之的。索性殺了拉登一了百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二、拉登勢力的發展壯大,其實和美國有撇不清的關係。早年美蘇冷戰時期,美國曾經扶持過本拉登,援助本拉登對抗蘇聯。如果把拉登活捉了審判,難免拉登會把當年的往事給抖出來,這會讓美國招惹到一些國家的非議和責難。而且拉登一直堅稱911不是他乾的,萬一到時審判拉登讓他說出了些什麼對美國不利的證據,這一定會讓美國感到難堪。所以,還是直接不讓他開口說話的好,最簡單粗暴。

三、這是奧巴馬當局需要的結果。奧巴馬上臺後,很能夠從阿富汗撤軍,結束由美國主導的反恐戰爭。但是撤軍需要有一個階段性成果,而且還不能是小的階段性成果,必須是大的成果。而擊斃本拉登剛好就能作為從阿富汗撤軍的一個非常大的階段性結果。而且當時正好處在奧巴馬競選連任的關鍵時期,本拉登被擊斃使得奧巴馬在國內獲得了巨大的威望和支持,也正是因為這個,奧巴馬第二屆總統任期的連任才那麼的順利。

所以活捉本拉登帶來的麻煩比較多,不如死了的好。


熊貓愛飛行


美國處理本拉登的行為,顯得非常古怪,非常見不得人。而但凡是織羅了莫須有的罪名,一般都會害怕,害怕證據,害怕理論,害怕真相。

首先,我們看一組網上公佈的照片——

有沒有搞錯!

但凡是學過一點點ps的同學都應該知道,基本的粘貼,修改,就能炮製這樣一張不走心的照片。

角度完全一樣,p了個背景,鬍鬚斑紋,表情神態,面部細節,都tm一樣。也就是隨便弄了一下眼睛,傷疤,模糊化了一下細節。

拜託!能不能專業一點,交給我美圖秀秀五分鐘就可以搞出來一張,你把它公佈在全世界,說是擊斃現場照,好意思嗎?

事實上,這張照片並非美國官方公佈,而是網友杜撰,官方它根本就沒公佈照片。

縱觀世界歷史,一般來說,勞民傷財投入戰爭,所謂的正義戰勝了所謂的邪惡,那麼最後一定要有一個正義的審判。

來看二戰紐倫堡審判——

除了自殺的希特勒,戈培爾,基本上納粹的軍政要員都是拉出來審判了的。

而且即便是自殺了的希特勒,戈培爾,也是在被審判之列。

再來看東京審判——

組織十多個國家一起審判。

好不容易抓住了魔首,當然要公開公正的審判啊,藏著掖著是為什麼?

怕報復?還是怕真相?

美國人並不是不會用圖片,新聞扭曲現實,掩蓋真相。

當年硫磺島戰役還沒有打下來,為了國內政治宣傳的需要,專門泡製插旗的照片,就不怕日本人,正規的國家和軍隊瘋狂反撲?

公開絞死主權國家領導人,伊拉克現在還亂著呢,就不怕伊拉克人民和薩達姆的追隨者報復你當地美軍?

所以,哪裡是怕什麼報復,恐怕是心虛見不得光吧。

你可以說你是陰謀論,我不信。我也不多解釋,在這裡我只出一個CNN的官方新聞視頻。

在911發生當天的電視新聞直播裡,有很多很有意思的細節。

911那天,風和時日,國泰民安,一大早打開電視機,首先,是正常播新聞,出來的是講諾基亞——

講完一條新聞,說的是諾基亞現在頹了,然後突然切進來一個廣告。

一般你看早間新聞哪裡有看了兩條就出來一個廣告這個道理。

然後好死不死這個廣告是個造紙,建房,建材,居家的廣告——

馬上要播飛機撞大樓的新聞,之前就進來一個和家有關的廣告,多麼的體貼。

然後廣告只有十多秒,之後畫面就直接切到事故現場了,而且標語是爆炸性新聞。

然後面對這麼一個著火的大樓,字幕上馬上就寫清楚了——是飛機撞大樓。你怎麼不寫火災,爆炸,導彈襲擊,飛碟,偏偏就是飛機撞大樓呢?

然後馬上就連線了一個現場記者,CNN 的副主管肖恩,肖恩說,是飛機撞了大樓,而且確定的說,是雙引擎商務客機——


然後主持人重複,是737雙引擎商務客機。

相信911後來第二次撞機的畫面大家都看過——


拜託就這麼一坨影子高速撞擊,你們幾個怎麼就分得清楚是波音還是空客?還具體型號。

這個是737——

這個是A330——

軍用T43 A


軍用C40

軍用P8

都是那個個頭,都是雙引擎,就算是趴地上恐怕一般人都分不清這些誰是誰,更何況在繁忙的鬧市,高空,高速。

結果,CNN新聞主持人在事件剛發生的開頭,就告訴了大家——一個波音737客機撞世貿大廈啦!

接下來,名嘴已經在最好的角度開始直播——

為什麼要上名嘴,名嘴粉絲多啊,說話權威啊,吸睛啊。

就在他直播的同時,第二架飛機撞大樓的畫面被準確播報——

然後很快,布什就講話了——


根本不需要調查論證,直接就實錘——就是你們地球那邊山裡的登哥乾的。

這個消息公佈得迫不及待。

然後在接下來的一天中,CNN用全天候,多角度,不中斷的完美的敘事,向全世界民眾直播了一個事實——

拉登用極其殘暴的手段襲擊我們美利堅本土啦!地標大樓就這麼倒塌,無辜的民眾就這麼喪生。電視畫面把恐怖傳向了全世界。

從大清早事件發生,到大樓完全坍塌——

做過媒體的人都知道,新聞播報之前,是有腳本的,播報的時候,是要編導的。而對於這麼大的一個突發事件,CNN持續一天的現場直播報道,天衣無縫,毫無瑕疵,完美地展現了暴徒欺負熱愛自由和平的美國人民的所有細節,並且準確分析出暴徒的身份。

我只能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美國媒體就這麼逆天了,可以不寫腳本現場直播這種國際新聞,可以不做任何調查就知道事故的前因後果,簡直比好萊塢大片還像導演過的大片,就問你怕不怕?

反正我是怕了。

911之前的背景是世界金融危機,共和黨政府如果能夠在這個時候搞個大新聞,那麼第一,轉移國內壓力,第二,擾亂世界,鞏固美元霸權。第三,百萬美元導彈炸帳篷,拉動內需。

所以它是多需要一個理由開戰啊,至於打誰,已經是次要的了。打你阿富汗再好不過了,因為你弱啊,鑫哥,伊朗,古巴,委內這些都惹不起啊,當年惹索馬里都搞了一身騷,所以只能拿幾百萬的巡航導彈去炸荒漠和山洞啊。

還記得當年抓薩達姆同學,就是莫須有的理由,結果人家確實就沒有大殺器,美國憑一包洗衣粉就把一個主權國家領導人絞死了。

現在要是把活著的登哥放到法庭上,登哥說,我是打醬油的啊,我在喀布爾放羊沒幹壞事啊,這讓美國政客們的臉又往哪裡擱呢?

你說你真的要是害怕拉登在法庭上說話,那你可以不播只出照片啊,而且你已經把他打死了啊,而且你就算是害怕死人在你本土引起波瀾,你還有那麼多海外基地呀。你那麼著急把他化成灰,是不是就像最初搞事情開始時那麼著急給一個人定罪,給事件定性是一樣的?

另外,有人說美國不會自編自導自演,不會放任然後自己人民生命財產受威脅,那好,珍珠港當年收到了情報,為什麼還是被炸了?為什麼航母偏偏就不在港?

同樣的,世貿大廈裡出事那天達官顯貴都不在,死的全是打工的......

美國怕薩達姆,薩達姆死了,伊拉克消停了嗎?

美國怕拉登,拉登被他們丟海里了,中亞到中東就沒有混亂了嗎?

美國一直就在戰鬥,要除掉他們定義的“惡魔”,這個世界究竟更太平了,還是更亂了?

注意,我沒有說任何事實,我只是說了一種分析,看官們自己動腦子去判斷吧。


HannibalLecter


2001年9月11日,一群恐怖分子劫持飛機撞向了美國紐約的世貿中心大樓,造成了慘重的結果。據統計,這次襲擊給美國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000億美元(2001年幣值),而且有近3000人遇難(不乏有金融部門高管、政府精英)。在這次事件中,幕後主使嫌疑直指當時的阿富汗基地組織頭目本·拉登。
(“911”事件中燃燒的世貿大樓)


事後,美國政府不惜耗費巨資也要發動針對本·拉登的全球反恐戰爭,搜尋的足跡遍佈全球各角落。然而直到2011年5月1日,美國海豹突擊隊才在巴基斯坦境內將本·拉登本人擊斃。據說,是因為本·拉登的親信阿馬爾出賣了他的行蹤。那麼,美軍為什麼要擊斃本·拉登,而不是將他送上軍事法庭呢?

這是因為本·拉登在基地組織中的地位非同一般,是重要的領袖級人物。美軍通過擊殺本·拉登,既可以震懾其他的基地組織頭目,也可以向世界宣揚美軍“十年反恐戰爭”的戰果。


其次,直接擊斃本·拉登也是為了安撫美國群眾的情緒。當年的“911”恐怖襲擊不僅給美國造成了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還沉重打擊了美國國民的自信心。很多美國人因此變得疑神疑鬼,沒有安全感,甚至有美國媒體指責美國國會花錢養肥了一頭豺狼(美軍曾在阿富汗戰爭期間援助過本·拉登)。

所以,美國只有將本·拉登的死公諸於眾,才能緩解來自各界輿論壓力。就連奧巴馬總統也承認,如果當時沒有擊殺拉登的話,美國政府在民眾中的地位會變得非常糟。


對於那些沒有本·拉登那麼重要的嫌疑犯,美軍可能會將其送上了軍事法庭。在2013年時,美國司法部就將5名參加“911”恐怖襲擊的嫌疑犯送上了軍事法庭。他們分別是本·阿塔實(參與策劃)、賓阿什巴哈(負責訓練劫機犯)、阿里(協助劫機犯進入美國)、阿薩維(向劫機犯提供資金)、哈立德(直接向拉登彙報工作)

在此之前,奧巴馬出於人道主義的觀點,希望將這5個人移交給紐約的民事法庭處理,結果引起了共和黨人和許多“911”遇難者家屬的激烈抗議。所以對於如何處理這些嫌犯,美國官方不得不慎之又慎。因此,本·拉登的“人頭”就成了美國政府向國民彙報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911”事件後滿目瘡痍的世貿大樓)


世界人文通史


美國人能擊斃本·拉登水平就已經很高了,活捉其實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實際執行的難度是相當大的。

本·拉登是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外的一所房間中被打死的。美國中情局獲知本·拉登已經跨過邊界從阿富汗到了巴基斯坦,經過數月偵查,才查清了本·拉登的確切位置。

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是在美國當地時間5月1日下令實施正式的逮捕行動的。執行這次任務的是美軍的海豹突擊隊六隊。

無論是從政治壓力還是從實際減輕任務執行的難度來說,當場擊斃本·拉登都是最好的選擇。

從政治上來說,美國沒有必要讓國際輿論的焦點放在對本·拉登如何審判上,這等於繼續給本·拉登提供政治舞臺。處理本·拉登這種恐怖組織頭目來說,擊斃他,不給他機會發聲煽動是最好的選擇。

而從任務執行的難度來說,擊斃本·拉登當然比活捉回去要容易得多了。

本·拉登這樣的人物高度敏感,有機會擊斃他而不擊斃,非要活捉回去的話,夜長夢多,過程之中出現變故的概率是相當大的。

擊斃本·拉登的前海豹六隊隊員羅伯特·奧尼爾(Robert O'Neill)後來推出了一本回憶錄,詳細描寫了“頭號恐怖分子”的最後時刻。

根據描述,現場是發生了交火的,可絕對不是簡單的一帆風順。美國白宮官方也許為了刻意增添風險性的描述,曾經說突擊隊員與武裝人員交火大約45分鐘後,本·拉登才斃命。但實際情況是,雙方總共交火了4輪,本·拉登是在突擊行動開始一分半即90秒時就遭擊斃。

雖然如此,發生激烈交火是肯定的,我們不難想象本·拉登也是有自己的武裝護衛的。

(擊斃本·拉登現場的模擬示意圖)

其中有一個細節是不容忽略的。據介紹,雖然本·拉登沒有持槍,但是他“拒絕舉起雙手”。

另外,本·拉登的妻子阿邁勒·本·拉登在第二輪交火時由於推搡突擊隊員,小腿中彈。

美國白宮官員對行動過程也有過“還原”,但說法也是有些誇張與失實的地方。

白宮方面最早介紹,突擊隊員是乘兩架“黑鷹”直升機從美軍駐阿富汗巴格拉姆空軍基地起飛,再經停賈拉拉巴德而後潛入巴基斯坦。本來按計劃,有一組突擊隊員應經繩索降至本·拉登可能藏身的建築屋頂,另一組隊員則降至院內。但是據說一架直升機因為氣溫高、空氣稀薄而無法獲得足夠升力,導致兩組突擊隊員全部降至院內,然後再爬樓梯上樓的。

不過參與行動的突擊隊員後來更正了白宮的說法。據介紹,突擊隊員其實都是藉助領頭直升機的繩索降至屋頂而後進入建築的,根本就沒爬樓梯。因為如果突擊隊員都像官員描述的那樣爬梯上樓,肯定會驚動本·拉登,他們是會有足夠的時間拿起武器自衛的。

而在本·拉登被擊斃的幾分鐘後,領頭直升機在試圖尋找降落地點時出現了故障,結果墜入了主建築東側一片有圍牆的場地,尾部先觸地,導致墜毀。因此,最後海豹六隊在撤離時,還不得不花了點時間炸燬了墜毀的直升機,以防技術秘密外洩。

由上述過程可見,真的要活捉本·拉登可沒那麼容易,真的只能選擇擊斃,否則是有可能導致行動失敗的。

事實上,海豹六隊為這次行動是認真事先演習模擬過的,但在實際執行任務時,還是依然出現了故障。可見行動本身的實際難度還是相當大的。


建章君


還送上軍事法庭?本拉登也不是美國軍人啊,怎麼送軍事法庭?


美國人找本拉登找了十幾年,對本拉登早就恨之入骨了,美國這麼多年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死了那麼多人,都是本拉登的鍋,美國人就等著抓住本拉登然後拿他的人頭來宣告美國反恐戰爭的階段性勝利,這樣那麼多美國士兵才沒有白死,那麼多軍費才沒有白花,才能給陣亡士兵家屬和國內民眾一個交代。


所以本拉登的死對美國來說是很重要的,抓住本拉登的第一件事當然是要他的命了。如果當時不要他的命,抓了活口那接下來的事可就麻煩了。首先美軍是在巴基斯坦境內抓人,沒有通報巴基斯擔官方,這是非法入侵,這也就算了吧,誰讓美國是大哥,但是你把人抓了還想活著帶走,是不是太不給巴基斯坦面子了,讓巴政府的臉往哪擱。


當然美軍如果真想把本拉登活著帶回美國也不是什麼問題,但是帶回去之後呢?這麼大的事情,國際社會會是什麼反應,本拉登手上血債太多,不僅有美國的,也有其他國家的,那些國家會不會也來插一槓子,不確定因素簡直太多了,就算美國是大哥,也不好應付。所以不如當場斃了,省了以後多少麻煩,重點是當時奧巴馬面臨第二次總統選舉,斃了本拉登對他是重大利好啊,如果活著抓回去,再審判什麼的,那能給奧巴馬帶來的利好就沒有直接把拉登斃了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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