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新疆阿克苏民众非法驯养石鸡 民警解救后集体放生

新疆阿克苏民众非法驯养石鸡 民警解救后集体放生

民警对石鸡集中放生。(斯迪克·米吉提) 王小军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28日电(耿丹丹 斯迪克·米吉提) 28日,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森林派出所获悉,当地民警解救8只非法驯养的野生动物石鸡,确定体表无伤痕、精神状态良好后,对其进行集中野外放生。

6月27日,新和县森林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渭干乡渭干买力村商铺外,发现有人疑似驯养野生动物石鸡。

新疆阿克苏民众非法驯养石鸡 民警解救后集体放生

石鸡从笼中出来,走向树林。(斯迪克·米吉提) 王小军 摄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进行处置。经查,村民艾某驯养2只,买某驯养6只,民警将8只石鸡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了图谱比对和身体检查后,确认是石鸡,属国家“三有”野生动物。艾某、买某两人在未办理驯养繁养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驯养野生动物已构成违法。

派出所民警对其健康状况进行鉴别和观察,确定体表无伤痕、精神状态良好后,当日将其带到有水源森林密集地,进行了放生。

新疆阿克苏民众非法驯养石鸡 民警解救后集体放生

民警将石鸡抛向空中放生。(斯迪克·米吉提) 王小军 摄

新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张生说:“在适宜放生野生动物的地点,放生了8只石鸡。今后将加大非法引渡案件的查处,同时宣传教育群众,加大对野生动物和保护力度,提高对青山碧水蓝天保护意识。”

新疆阿克苏民众非法驯养石鸡 民警解救后集体放生

石鸡进入树林觅食。(斯迪克·米吉提) 王小军 摄

近年来,新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爱鸟周”等活动,宣传落实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做到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理念,在辖区内逐步形成了群众广泛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局面。

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仍在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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