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扶风:四措并举 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扶风县委高度重视,对全县“以案促改”工作及时作出批示,县委办、县纪委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及8个镇街协同发力,目前全县“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有序。

及时学习传达。县委、县政府将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作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全县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于4月24日、5月22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传达4月22日省纪委召开的陕西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对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邹加怡及省委副书记贺荣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集体学习,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吸取冯新柱案件教训,以案为镜、以案为鉴、以案促改。5月29日,县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体学习《胡和平同志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上的讲话》,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周宇松要求,全县各级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分管领域“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省市委部署的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安排部署。6月3日,召开全县“以案促改”工作协调会,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对照检查,建立任务分解台账,并列出详细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县委办、县纪委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的通知》《关于细化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的通知》,在全县高效推开了“以案促改”,并以案为鉴,以案为镜,助推全县扶贫脱贫攻坚工作。

全面开展自查。对照市上“以案促改”工作督查方案和省市县“以案促改”整改措施,紧扣扶贫领域和“正风肃纪促脱贫”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对2017年以来我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外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等资料进行梳理和自查;县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针对项目立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重要环节,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县纪委县监委对近三年来信访问题线索、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了问题线索台账,对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拔领导财产申报公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进行抽查。

迅速进行整改。6月12日下午市委第一督查组对我县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检查后,针对反馈存在的3个问题,县纪委立即起草《市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及我县整改意见》,并送县委审定。端午节前,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力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6月20日前,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党员干部撰写“以案促改”心得体会,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今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等进行研判点评。目前,各镇街、各部门纷纷召开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大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围绕“以案促改”进行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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