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湘潭市七座车年检强行喷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杨卫国16


有车一族的朋友,特别是拥有五菱、长安、昌河等车型的面包车或者是其他七座车的车主在年检的时候,某些地区,车管所都会要求在车身喷上“核定载人数XX人”等字样。而且这项喷字服务不是免费,根据地区不同,需要收取20至100元的喷涂服务费。

对于这个问题,通过翻阅《中华只有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8章内容,我发现条例中的第十三条有提到:“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除此之外,关于七座车年检是否必须要喷字,此条例中并未有提及。车管所对于喷涂的解释一般是,为了提示安全,加强群众对于面包车超载超员现象的监督,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但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如果驾驶员的车属于营运车辆,那就必须要喷字的。以便执法人员方便核查营运车辆。但如果你可以证明你的车不是营运性质的车,其实是可以不用喷漆的。


闲时愉乐



这样的规定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的。但是如果不幸自己试想,花几十块给自己的新车喷上核定“载客XX人”的大字,还两侧都有。内心阴影面积得有多大。有的地方还硬性规定必须喷字,否则检测不予通过。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教练车”等字样。


同时,根据公安部《关于坚决防范农村面包车重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大城市,大农村的具体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针对长安、五菱、昌河、东风、哈飞、金杯、柳州、福田、中顺、东南、北斗星、松花江等品牌的面包车开展核载提示语喷涂工作,目的在于提示驾驶人按规定装载乘座人员,加强群众对面包车运输的监督,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超载等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换言之,就是营运车是一定要喷字的,但是如果非运营的私家车却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喷字。

要求喷字前车主可以尝试出示行驶证,表明是非营运车,看看是不是可以不用喷字。实在不行,那只好事后把油漆擦掉了!


黑眼圈的老九


西门观点:七座车年检强行喷字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

事件大略:湘潭市七座车年检时,要求必须在车身喷字,内容为“核定载人数7人”。理由为“为了提示安全,加强群众对于面包车超载超员现象的监督,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中华只有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章第十三条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交通法并未规定七座车必须在车身喷“核定载人数XX人”字样,所以,湘潭市的做法,查无依据,应当属于违法行为。而且,是否七座车,外表明显,一看便知,再在车身喷字标明,实在是画蛇添足。


是否超载是由车型的座位决定,而不是你喷几个字就能决定。再说,假如喷几个字就能治理超载,岂不太可笑了?据说,在车身喷字,并非免费,需要收取50—100元喷字费,其实,已经很明了了,收费才是真正的理由。

只要不属于运营车辆,年检不需要交费喷字,如果强行要求喷字,可严词拒绝!若刁难不给年检,可到法院起诉!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喷字好怒,划几万块钱买的车,喷几个字不划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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