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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订阅!2018年3月29日,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公布《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国土资〔2018〕36号》文件,对需要征收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的集体土地【临清店村】、【吕村】、【堡上村】,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临清店村
1、征收面积:本次征收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临清店村集体土地2.3633公顷(35.4495亩),其中耕地面积2.3421公顷(35.1315亩);
2、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临清店村依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91000元/亩(豫政[2016]48号),计3225905元(大写叁佰贰拾贰万伍仟玖佰零伍圆整);依据新政文[2017]97号青苗补偿费标准1200元/亩,计42158元(大写:肆万贰仟壹佰伍拾捌圆整);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新乡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17]97号)标准补偿。
吕村
1、征收面积:本次征收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吕村集体土地17.6002公顷(264.003亩),其中耕地面积12.7328公顷(190.992亩);
2、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吕村依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100000元/亩(豫政[2016]48号),计26400300元(大写:贰仟陆佰肆拾万零叁佰圆整);依据新政文[2017]97号青苗补偿费标准1200元/亩,计229190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壹佰玖拾圆整);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新乡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17]97号)标准补偿。
堡上村
1、征收面积:本次征收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堡上村集体土地0.6901公顷(10.3515亩),其中耕地面积0.6042公顷(9.063亩);
2、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堡上村依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100000元/亩(豫政[2016]48号),计103515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伍仟壹佰伍拾圆整);依据新政文[2017]97号青苗补偿费标准1200元/亩,计10876元(大写:壹万零捌佰柒拾陆圆整);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新乡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17]97号)标准补偿。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牧野分局拨付给和平路办事处临清店村村民委员会、吕村村民委员会、堡上村村民委员征地费,临清店村村民委员会、吕村村民委员会、堡上村村民委员在收到补偿费用之日起负责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和土地腾交工作。来源:新乡恋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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