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何看待同人文作品直接写上当红演员的名字?

爱电影的嘻嘻咪


同人圈也是一个圈子,同人顾名思义就是同人名,中外都有,因为喜欢某些明星或者名人在创作过程中带入他们的名字和形象,如果是正常创作,内容不违规也没什么,很多小说还有原型呢对不对?但是现在国内某些同人圈慢慢变了味儿,或者是利益驱动,或者是低龄化导致,一些创作门槛很低并且无下限,而平台又不能正确引导,导致黄文泛滥,这就有问题了!你拿着别人的名字和别人的形象到处写这种黄色剧情,已经是触犯到法律底线了。记住,违法才是事情的本质!另外一面,被人写小黄文是很光彩的事吗?当然不是!如果换作是你会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你被写了十分精彩的黄文吗?所以,作为公众人物,忍了呗,只能装看不见!但是一旦被人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而且是被自己的粉丝捅破的,演员就更加有苦难言了,因为国家一直严打网络seqing,一旦捅破就不是作者个人的事情而是平台的事情了,平台用户到时候揪粉丝不解恨,演员就成了发泄的对象,真是被意淫以后再被拖出来暴打,你还不能说一个不字,何其难也!何其无辜也!


巫行疆


想想把你妈的名字写上再把隔壁男的名字写上,然后这篇文章在你们小区在你们身边各种传看,你觉得会是什么一样的感觉,也许你觉得无所谓,那你回家问问你爸爸他是什么感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火花


同人文就是以同人之名为文呀。就是在原作或现实人物的基础上进行创作,一般知名的小说、影视作品、明星等,都会有同人作品。

不用明星名字和人设的,那是原创,不是同人文。

例如《琅琊榜》播出后,很多人很萌明楼与明城的cp,于是创作了很多他俩的视频剪辑、小说、图画等。

同样《盗墓笔记》被很多人喜欢,就也有很多人创作它的同人文。这都是很正常的。

补充回答:对于放上当红明星的名字,同人文中,属于在明星真实名字的基础上创作的文章。这类文与之前回答的文都涉及侵权,被侵权主体可以去起诉侵权作者。

另外我补充一点,同人文化现在属于一种亚文化,世界上有些地方已经在开始接受它。所以,对于同人文化,也不能一杆子打死,这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研究才能最终下定论。

至于同人文中某些作品有不好的内容,可能确实会给明星带来不好的影响,但我也只有一句话,让明星自己去告!喜欢写或看某a明星的文的我就不相信会是

不喜欢不了解a的人。



谭一句半


不讳言的讲,我极其反对并且恶心这种行为。

同人文也有它的规则,向来都是默认限定在二次元人物范畴,极其少数会牵涉演员本身。我认为每个写文章的人都应该有点约束要有道德线的。

有些写同人文是出于喜爱出于意难平,但,也有些写同人文的是为了满足自己隐晦的欲望,甚至出于恶意,用词无下限,如果写手认为用现实演员名字无所谓,那为什么不把他们自己,他们爸妈的名字直接写进去让群众欣赏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涉及肖像权,署名权方面的问题,即使我们现在法律没那么健全,即使很多人这方面意识薄弱,但这方面权利是真实存在的

身为演员,他的作品譬如影视、歌曲可以被评论,但演员本身的隐私,他在这个国家作为公民个体所具有的权利都应该被保护。

我喜爱的演员被如此恶意下作的胡乱涂抹,对此我极其愤怒且难过。


落星斗


很不能接受,我也会看耽美小说,但如果是代入真人的同人小说我就不看,因为真的太冒犯了,现在她们争论的激烈,说的义正言辞,丝毫不觉得这对本人是多大的猥亵,也是肖战红了,所以这些锅也被全扣在他头上,而且这次站在肖战这边的不一定都是他的粉丝,可能也是借着这个机会说出了用人本名同人文的不道德,他们不是粉丝,却是心里明明白白,有道德的人,

那些人看着用别人本名写出来的黄色书刊,津津有味的讨论,可她们还不准别人说反对,还要正面出击,那些被牵连的人不该把气发在肖战身上,你们连黑明星都要跟风黑那想想你们的圈子到底有多不堪



谢必安soso


我是腐女。喜欢耽美文。

但是,绝对不能接受代入真人明星的名字去当主角。

主要是看着会出戏,如果是不喜欢的明星,那就更反感了。

二来,代入明星名字去写耽美文,算不算侵犯人权呢?尤其是那些带颜色的小说。

就算不是耽美文,明星自己看了也不舒服吧。


楚月之


居然有人支持并称之为文化!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三观歪的让人叹为观止!既然是同人,那相同的名字很多啊,为啥不先用自己或者家人的名字写一写呢?我想对那些表示支持的人提两个问题:1.如果你还是孩子,请问你爸妈支持你上这样的网站读这样的文章吗?2.如果你是成年人,你支持自己的孩子上这样的网站,读这样的文章吗?




微笑的鱼82


我觉得如果用的是角色名的同人文,在原作者的同意下是可以。但是如果是公众人物的同人文,最起码就侵犯了姓名权,人家同意你用了吗?而且还有大量的同人文用的是低俗,黄暴情节,在法律上是侵权,侮辱,猥亵行为。以社会普遍道德来说也是一种侵犯吧?难道以爱之名,就可以毫无底线吗?


心手相随947


我不是很赞同。角色是角色,演员是演员。粉丝可以娱乐至死,但是对演员来说,拍什么剧只是人家的一份工作,做完了拿报酬,红不红有很多因素。没理由就因为剧红了就可以被拿来过度消费,同人作者又不发工资。你喜欢,躲着圈地自嗨就算了,拿到有流出风险的地方不觉得耻么?

某演员就因为做好了自己的工作就被卷进这种事确实无辜,但也难辞其咎。无辜是因为他什么也没做错,难辞其咎是因为他代言过这种跨文化圈的尴尬角色。

小众文化固然有其存在的权利和必要,但是不应该拿到大众价值中来呈现,因为把小众文化圈的东西呈现到了大众价值观当中,尽管改编得非常好,但多方粉丝很容易将书里带来的小众文化带入大众价值观中,势必产生冲突或者不良影响。虽然书和剧都很优秀,但是影视化其实就是个错误(不是失败),会害到一些事情。书粉,剧粉,演员粉必须要把这三者分开看待,要不不但天下大乱,连自己都要疯掉的。


Luwak麝香猫


本人很不能接受,演员是演员,角色是角色,不应混为一谈,更不应该用真实演员的姓名写什么同人文,还放在公共区域由大众观看,这样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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