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截至2月25日零时,除湖北、北京外,道路交通运输堵点基本打通,交通运输秩序逐步恢复。全国共计撤销公路检疫站点1.1万个,开通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1100余个,打通阻断的普通公路549处,基本实现了检疫站点应撤尽撤、封闭站口应开尽开、阻断路段应通尽通。

除此之外,很多地方也对限行政策进行了调整,部分地方放宽或取消了货车进城条件,延长了货车通行证有效期,部分地方进一步加强了货车进城限制,严禁高排放或达不到国五标准的货车进入市区。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大连市:3月1日起,全天禁行高排放柴油货车

3月1日起,大连市将实施第二阶段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的主要路段将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高排放柴油货车车主,将面临五千元罚款。

具体限行区域包括: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他道路和路段)。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山东省:对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解除高峰限行

货运车辆解除限行。对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解除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1时)限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天通行,最大限度满足复工复产运输需求。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一、是剧毒化学品运输车仍需按照原有流程办理通行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仍需提前网上通行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二、是受部分道路安全条件所限,像二环东路怪坡路段、千佛山南路等陡坡路段继续执行货车禁行措施。

三、是进入市区道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靠右侧车道通行,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不得随意鸣笛、夜间不得开启远光灯。临时停车装卸货物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成都:撤销市内检疫站,适当放宽货车入城限制

成都市域范围内道路上设置的检疫站按规定撤除,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的生产生活等物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对其他货运车辆一律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适当放宽货运车辆入城时间和范围限制条件;不得阻拦农资、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下得了路、进得了村。对货运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实行包容审慎执法。

对道路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到期的,有效期可延长至疫情防控结束后6个月,疫情防控及有效期延长期期间,从业资格证过期的,不予处罚。

乌鲁木齐:取消市区货车限行

为在防疫期间支持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兼顾防疫和复工复产需求,乌鲁木齐交警取消了市区货车限行政策,允许所有类型的货车全天在市区范围内通行,保障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顺畅。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深圳:多条道路取消24小时限行

为充分配合好全市的防疫工作,保障防疫期间的物资运送,现对深圳市货车限行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该规定自2020年2月23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一、大型货车限行调整

除深南大道等14条重要干线道路仍保持24小时限行外,原则上对其他所有实行0时至24时限行(限全天)和实行7点至22点限行(限白天)的区域和道路全部调整为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原有限高峰的道路调整为不限行,具体如下:

(1)每天0时-24时限行的道路:

深南大道、深南东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福强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罗沙路、沙湾路、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机场南路(含辅道)。

(2)2020年1月15日印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深公交(通)〔2020〕19号)中除第一款道路外所有实行0时至24时限行和所有实行7时至22时限行(限白天)的区域和道路全部调整为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原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的道路调整为不限行。

二、小型货车限行调整:

除深南路每天7时至20时禁行、沙湾路每天0时至24小时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许小型货车全天通行。

三、外地货车限行调整:

暂停对外地货车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的全市通行限制,执行和深圳货车相同的限行调整政策。

四、绿色物流区限行调整:

暂停实施《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338号)中“绿色物流区”的全部限行政策。

五、以上所有货运车辆必须通过“深圳市车辆申报登记系统”进行防疫申报登记(通过星级用户或扫描入深车辆申报系统二维码),才可以适用

以上限行政策,未进行防疫申报登记的车辆,仍按原限行规定执行。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于3月1日起依法予以处罚。

兰州:3吨以下货车24小时不限行,3吨以上指定路线通行

为全力保障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兰州公安交警对运输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鲜果蔬、肉类等防疫、保障民生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机动车全力给予保障,临时调整货运机动车城区通行规定。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具体调整如下:

一、核载0.75吨以下(含)货运机动车取消每日高峰限行,可全天24小时通行。

二、核载3吨以下(含)0.75吨以上货运机动车,由原来每日23时至次日7时在主城区通行,调整为全天24小时通行,可暂不办理通行证。

三、核载3吨以上货运机动车原则按原规定通行,确需紧急运输上述物资在城区道路白天通行的。本地号牌通过甘肃政务网(www.gszwfw.gov.cn)申请,外地号牌在进入市区的6处交警卡口岗办理临时通行证(即办即进),按指定线路通行。

四、企业、个人和特种车辆紧急运输上述物资,需交通保障的,可拨打兰州公安交警指挥中心电话(0931-5167000,5167009)联系。上述措施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保障工作措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河北沧州:国五排放标准以下货车24小时限行

根据沧州市中心城区道路的新建、调整等变化情况,经研究,对黄牌照货车限行区域进行重新调整,并采取环城高速或普通国省道远程绕行组织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路段,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北、西三环(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南、经八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

二、限行时段

24小时。

三、限行车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执行任务期间的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除外。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型,需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国三、国四车辆通过深度治理达到国五排放标准(深度治理车辆需随车携带检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检测报告及深度治理证明),车主或驾驶员需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管控点办理登记报备后,再行进入限行区域,进入管控区域后应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管理规定。

多地取消货车24小时限行,放宽入城条件!延长通行证有效期

四、绕行路线

根据沧州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中心城区的车辆绕行环城高速,通过黄石、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就近选择路线绕行。

黄石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向北(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南(南皮方向)驶出高速。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禁止限行车型向东(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西(河间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东口禁止限行车型向西(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东(孟村方向)驶出高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二)普通国省道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中心城区车辆可以根据以下路线,就近选择普通国省道绕行。

南北方向绕行路线:

青县—S381(津保南线)—G105(原廊泊线)—泊头,或青县—G104—S331(沧州市北绕城)—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S220(沧德线,原G104)—南皮、泊头,或青县—G104—S331(沧州市北绕城)—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G104(原沧宁线)—南皮。

东西方向绕行路线:

黄骅—G205—盐山—G338(原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G106—献县、河间,或黄骅—G205—盐山—G338(原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G105(原廊泊线)—S331(保沧线)—河间,或黄骅—G307—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S220(沧德线,原G104)—泊头—G338(原正港线)—G106—献县、河间。

多地延长货车通行证有效期

01、广东佛山

在禅城区禁货区域且有效期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3月20日前的货车通行证,交警部门将直接为车辆续办在检验合格、保险有效期内的通行证,车主无需申请延期。

02、重庆

原定于2020年2月1日启动换发的主城区货车绿色通行证将延期更换办理,启动办理时间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原2018年度主城区货车黄色、红色、绿色通行证有效期暂时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已在主城区各货车通行证办理点申办的货车白色、橙色临时通行证在2020年1月22日至2月29日期间到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03、江苏南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交通出行和人员聚集,针对货运车辆市区禁区通行证到期换证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通过系统后台,将在此期间到期的所有禁区通行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3月1日。

04、湖南常德

对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城区货车通行证实行自动延期,城区货车通行证有效期至2020年3月15日。

分享提醒更多卡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