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永安市村妇拦路还踢警察,刑拘

12月2日,永安市小陶镇村民张某男因擅自拦车又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刑事拘留。小陶派出所警示村民,要引以为戒,学法、守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张某男今年47岁。12月1日8时许,她在家门口,发现有货车经过,就跑到路中间来回走,不让车辆通过。11时许,小陶派出所接货车司机报警,民警谢雨江、协警李锦思等到场制止,并询问张某男拦路原因,张某男情绪激动,说出了拦路理由:货车经过石头会飞溅到她家,雨天货车经过时泥水会飞溅到她身上……所以不让货车从家门口经过。


民警观察后发现并没有这种现象发生。村道是公共资源,拦车是违法的。民警教育劝导张某男离开公路,可她仍然站着,不肯离去,最后撒泼躺在地上。民警强制要她离开,她大骂民警多管闲事,欺负弱者,民警口头传唤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她突然爬起来飞脚乱踢民警及协警。在不听警告的情况下,民警只好将她强制带离现场。

到派出所后,张某男还是不配合民警询问。接到报告,永安市公安局派刑侦大队民警到小陶进一步询问调查。经刑侦大队民警调查取证后,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永安市公安机关以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罪依法对张某男进行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廖昌照 张道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