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男子刑滿13年出獄後與女友販毒 用“肉”當做暗語

男子刑滿13年出獄後與女友販毒 用“肉”當做暗語

本報訊 屯昌男子符某和吳某是戀人,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近日被海口美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最終鋃鐺入獄。

坐了13年牢出來後就販毒,還把女友“拖下水”

據瞭解,符某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2013年2月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又幹起販賣毒品的勾當,還將女友“拖下水”。2016年1月,符某從三亞市一名叫“阿三”的男子處購買毒品一包,並在女友吳某協助下將該包毒品分裝藏於兩人共同居所。同年1月6日凌晨2時許,符某攜帶2包毒品外出準備交易,在住所一樓被民警抓獲,當場繳獲毒品101.09克。

案發後“死不認賬”,微信聊天記錄成鐵證

案發後,符某、吳某拒不承認販毒事實。法院經審理後查明,從符某和吳某共同居住的房間搜查出毒品共計147.05克。

此外,符某和吳某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證實符某與他人用毒品交易專業術語“肉”進行毒品數量和價格商議的過程,證實兩人販賣毒品的事實。

美蘭區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符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吳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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