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不喝则已 一喝惊人 无胆不丈夫杨宇中队查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

11月21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三亚湾派出所杨宇行动中队查处1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名。

当日凌晨1时许,三亚湾派出所接报称,有人在三亚湾海坡安置区附近正对公私财物进行毁坏。接报后,该所所长冯恒伍迅速安排杨宇行动中队赶往现场处置,当场将违法行为人梁某昌依法控制。

经查,梁某昌于当晚在外饮酒返回天涯区海坡安置区大门后,发现无人给其开门,梁某昌便用脚朝入口处的升降门踢去,导致升降门栏杆损坏,梁某昌随后又走进物业服务中心,用手将办公桌上的1台电脑显示屏推倒,然后又返回门岗,举起1个塑料凳向门岗窗户和办公桌连续打砸,导致四面窗户破碎,椅子、电脑等物品被损坏,均已不能使用。

经询问,梁某昌如实交代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梁某昌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待被损坏物品估价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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