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纾困专项基金初显成效 充分“落地”尚需大合力

本报记者 李慧敏 北京报道

始于2018年11月的纾困资金加速进场 “驰援民企”行动,至今已满一年。

一年间,各类纾困基金对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8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281家上市公司获纾困。据统计,目前各主体设立的纾困专项基金规模已超5000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汇总发现,无论是政府牵头还是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的纾困基金实际规模与宣传规模差距较大,投资落地规模则更少。

综合公开信息,政府发起设立的纾困基金,以经济较为发达的华南某地区为例,其目标规模超千亿元,目前实际落地规模约为三分之一;证券公司设立的纾困资管计划总计出资744亿元;其他金融机构等主体设立的专项基金实际规模落差更大些。

值得注意的是,纾困基金落地难首要原因是大的“合力”没有形成,例如资金来源供给不足,一些金融机构参与度不高,各方协调沟通难度大等等。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也需要参与机构遵循投资规律、保持耐心。

三种方式

据统计,2018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281家上市公司获纾困,除国资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形式(如深圳国资收购怡亚通控股权),通过纾困基金帮助上市公司渡过难关是主要渠道。

“具体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股权纾困,通过转让股权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化解风险;二是债权纾困,通过专项资金支持、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支持有效缓解流动性;三是其他综合方式,如通过开展金融合作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等。”一位纾困专项基金相关负责人介绍。

证券公司及私募子公司通过开展股票质押贷款置换、股权融资等方式化解了多家上市公司风险。已设立了145只纾困资管计划,规模总计744亿元,投资项目141单,投资金额413亿元。

“纾困基金主要采取三种市场化运作模式,包括政府牵头设立的纾困基金,一般由地方政府指派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设立纾困基金,通常由该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联合成立的纾困基金,一般由指定的金融机构担任管理人,其他出资人根据协议或章程参与基金管理。”有接近监管人士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在纾困过程中,相关方对纾困基金救助对象的认识尚存偏差。“从纾困基金的角度,本着‘救急不救劣’的原则,要救那些基本面比较好、有发展前景、短暂遇到流动性危机的公司。”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纾困基金不是无偿救助,这一点需要明确。

据了解,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国家设立或支持纾困基金对遇到困难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就应该无条件地提供帮助。而实践中纾困基金通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运作,资金成本约在8%~12%之间,除了针对极少数系统重要性单位,纾困基金不可能提供低成本甚至无偿援助。

除成本因素外,资金安全性也是纾困基金考虑的重要因素。北京某纾困基金负责人表示,实践中需要救助的企业多数质地一般,公司及控股股东普遍存在负债率高、缺乏抵押资产、资不抵债等问题,有些甚至存在财务信息不真实等违法违规的情形,纾困基金对救助该类企业往往持慎重态度。

落地困难源于募资难

据媒体汇总,截至2018年11月下旬,各地政府、券商、私募基金以及部分金融机构发布设立的纾困专项基金目标规模已超5000亿元。

其中,江西、江苏、海南、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安徽、山东、河南、四川、湖南、吉林、河北等十多个省份的地方政府和国资委均已出台相关政策,成立或拟成立纾困专项基金规模合计约2560亿元。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23日,证券公司支持民企系列资管计划落地规模超700亿元;除了设立专项资管产品,部分券商还有意通过发起设立基金纾困民企,披露规模超1000亿元。据媒体披露,险资也密集设立了860亿元纾困专项产品。

而今,记者梳理汇总公开信息发现,与5000亿元目标规模相比,实际落地情况与市场宣传的规模存在一定的落差。

从政府牵头的层面来看,以经济较为发达的华南某地区为例,各级政府发起设立或正在筹备设立的纾困基金,目标规模超千亿元,实际规模仅达到目标规模的三分之一;而西部地区等省份,由于政府及辖区内机构财政实力、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实际出资规模与目标规模差距更大。

总体来看,除北、上、广、浙、苏等有限的几个较发达地区外,其他地区政府牵头纾困基金落地并形成规模的不多。

从企业层面看,证券公司设立的纾困资管计划已出资744亿元,超出去年披露的700亿元,且大多为自有资金。至于其他主体牵头成立的纾困基金,落地规模均不大。

多位纾困基金负责人表示,纾困基金落地难主要源于资金来源供给不足。

据介绍,纾困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四方面: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自有资金、银行理财资金和保险资金以及其他社会募集资金。设立方式包括设立私募股权基金,专门投资公司专项证券、资管计划等。除政府财政资金外,其他资金来源融资成本约在8%〜12%之间。

“从实践情况来看,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地方财政普遍比较紧张,在不增加地方债务负担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钱从哪里来’问题突出。”上述负责人表示,券商、私募股权基金的资本实力有限,难以在提供资金方面有所作为;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是问题,但由于纾困项目往往存在风险高、周期长、退出难等问题。

各方合力尚待形成

“纾困,不是单一哪个部门、哪级政府的事情,而是需要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各方合力形成一盘棋,目标一致各司其职,但目前的状况是各自为政缺乏协同配合。”有专业人士表示,如纾困基金按照“救急不救劣”的原则去筛选守住对象,但是孰优孰劣并不好判断,就需要多方合作,证监会对合规比较了解,业绩是否真实、是否有被调查立案的情况等等。而企业有没有发展前景地方政府和产业主管部门有发言权,证监会要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信息,供政府及纾困基金等共同参考筛选。

正因为各方未形成纾困合力,因此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及企业间协调沟通难度大。

“对经营陷入困境或流动性压力较大的上市公司,不仅依靠纾困基金暂时解决资金问题,还需要企业债权人和其他金融机构通力配合予以支持。”上海一家专项基金负责人表示,但部分获纾困企业的存量债权人在企业获得纾困资金后却抽贷、限贷,导致纾困基金面临“补了东墙倒了西墙”的困难局面,更加剧了“不敢投”的问题。

“此外,现实中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已将全部股份质押,由于股价跌幅较大,即使全部卖给纾困基金也无法偿还质押贷款,导致其失去了化解风险的利益驱动。”该人士同时表示,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大力推动银行、券商等债权人积极参与债务重组,与纾困基金、大股东三方共同化解风险。

“纾困不仅仅是纾困基金向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注入流动性,更需各方齐心协力推动公司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但实践中由于各方利益诉求不易,沟通协调不足,不少做法背道而驰,使得纾困效果大打折扣。”上述人士表示。

另据反映,纾困基金自身决策程序较为复杂也是障碍之一。

“纾困基金通常由地方政府、国资金控平台、券商、私募股权基金、国有企业等各类主体组成,各方的风险偏好和利益诉求存在较大差异,协调难度大,决策链条长,审批流程相当复杂。”前述北京专项基金负责人表示。

同时,纾困项目尽职调查难度大也是突出问题。部分获纾困企业质量不高,不少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融资资金去向及其债权债务关系不透明,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经常遇到大股东或有负债无法核实、民间借贷难以核查、抽屉协议无从查证、纾困资金真实用途及流向难以控制等困难。此外,纾困基金由多方参与,且出资金额较大,实践中存在多头行动,重复尽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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