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中國移動話費詳單裡的“其他費用”你們知道是什麼費用嗎?

SY富先生


帆辰科技專注於科技資訊,帶你遨遊科技世界!


在中國移動的話費詳情單裡面確實有一項非常有意思的收費明細,叫做“其他費用”,但是作為移動的用戶非常的納悶,每個月的套餐資費詳情都是會明細的告知用戶,為何還會有所謂的其他費用,那麼下面和大家一起來說一說。

移動話費的詳情單中“其他費用”指的究竟是什麼

為何移動在每個月的賬單詳情中,有很多的“其他費用”這個對於用戶來說,這裡究竟包含有哪些費用,總是覺得移動並沒有做到真正的透明賬單的行為,所以我們可以一起來看看移動的其他費用所包含的資費詳情有哪些。

我們如果經常使用移動的手機卡,那麼我們可以明確的知道,移動明年都經常的舉行一些活動,比如說流量和話費方面的優惠,這時候會有最低的消費標準產生的資費,這時候會存在移動的代扣的行為。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屬於違約資費的產生,這個非常好理解,我們在和移動辦理合同的同時就可以明確的知道,辦理套餐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和移動簽訂一定的合同,而且套餐也是有一定的合約期限的,如果說在這個合約期內產生有違約的行為,那麼也是會扣除一定的資費。

移動套餐中的這個其他資費應該如果正確的處理

如果說我們在移動套餐的使用過程中,確實遇到這樣的情況,那麼又應該如何進行處理,這就需要我們同時的做到幾點。

其一:我們要時刻明確自己的套餐的詳細的資費詳情,如果說我們能夠掌握自己的詳細套餐資費詳情,那麼就可以知道究竟有沒有這個“其他費用”的使用情況。

其二:及時的接觸和運營商的合約套餐,其實合約套餐只是在價格上有一定的便宜,但是要說起弊端也是非常的多的,運營商可以通過我們的合約套餐來確定能夠能否進行及時的攜號轉網業務。


最後,對於中國移動套餐中的“其他費用”來說,我們還是需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主要是需要看看在套餐內有沒有合約的一些套餐和有沒有接受移動的優惠套餐的活動,那麼大家還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可以在下方留言,咱們一起探討!


帆辰科技


為了回答題主這個問題,我特別去諮詢了下中國移動的客服,得到的解釋是指不能列入賬單其他一級科目。估計這麼一說大家也看不太懂,我就把我知道的分享給大家。



1.補差價的費用

這個就是大家參加某些移動的活動,比如充多少送多少,但是會有一個最低的消費。如果你當月消費達不到最低的消費標準,那麼系統多扣的這部分話費就是算在其他費用裡面。

2.業務變更費用

正常套餐變更費用貌似還在套餐費中,假如你在這個套餐外額外申請一些服務,比如你申請了一個親情號碼的服務,那麼這個費用是算在其他費用裡面的;

3.代他人付費

這個就是代替別人支付一些費用,比如用話費捐款、支付購買一些商品等;現在代付功能很少見,大家基本上也用不到這個功能。

4.違約金

這就牽涉到有合約期的卡,比如你在合約期還沒到期的時候不想用了,那就需要繳納違約金來註銷這張卡,完全是霸王條款。

現在移動的賬單也越來越清晰,假如大家對其他費用存有疑慮的話,可以在網上或者移動營業廳進行箱單查詢,這樣就能瞭解到其他費用到底出在哪。

防火防盜防移動,大家可不能讓移動白白把我們的話費扣掉啦。


知熱點


是第三方增埴費,就是移動和外包公司合作怎麼在百姓身上扣費,而且經常不經本人,直接扣,還忽悠是手機中毒了,很多人都中過招,當然還有一些人還矇在鼓裡。


飛雲145077495


不知道,水太深,3月底剛剛清零了我3萬多積分,現在說是嘗試給恢復,但是到賬後要在30天內消費,我的積分,我充話費換的積分,現在要聽移動的,你說咋辦呢??


小濤資訊


就是扣你的錢找個理由,好比以前的劫匪搶財叫劫富救窮。


用戶5753201782745


中國移動如果不倒閉,那是中國的悲哀,更是整個民族的悲哀。這個企業充滿血腥,蠻橫無理,欺行霸市,惡意欺詐消費者……可以說它無惡不作,惡貫滿盈,罄竹難書!我們廣大消費者團結起來一起抵制萬惡的“中國移動”,讓它早日滅亡!


雪白血紅w


某上移動時,他們承諾流量無限使用,到了三月底發一條短信,說某用了多少流量,若再用8B速度,也是在三月來條短信提示,用了多少流量,若再用要充值。移動的承諾當不得真,移動的2018年財務收入用億統計,可移動不做人事不厚道不擔當,客戶意見移動無視,真夠操蛋的。


陽光戀春


移動自以為是,我的04版動感地帶無限流量卡,已經完全解綁,準備扔掉了!

網際飛車注意了,都是cmwap接入點,憑什麼不讓用4G無限流量,木有契約精神,套路,坑貨!9月八日!


古城衛都


3月份移動扣了11.38元短信+彩信費?所發地區全是瑞士?我毛都不認識一個人?移動客服說4月6日才可查真實情況。


A走走看看A


中國移動發短信與實際扣費不相符!前一天還提醒你的流量還有9G放心使用,第二天扣費其它費用就是超流量!能攜網轉號我立即就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