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安康一男子醉酒駕車肇事逃逸 被判刑並終生禁駕

西安新聞網訊 (記者張松 通訊員唐波)“終生禁駕”,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可能是一項相對陌生的處罰,但安康的一男子因醉酒駕車肇事逃逸不但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近日還被公安機關依法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018年2月17日傍晚,周某成醉酒後駕駛號牌為陝GQ***3小型普通客車,由安康高新區駛往中心城區。18時35分許,當週某成駕駛車輛行駛至城區南環幹道陳家溝大橋南側橋面處,將行人陳某某撞至北側橋面,造成陳某某死亡,周某成肇事駕車逃離案發現場。案發後,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迅速啟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查預案,立即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以事故現場為中心,全力以赴開展案件偵查工作。在強大的證據和心理攻勢下,當晚22時許,違法犯罪人周某成迫於法律的威嚴和偵破壓力,主動投案自首,並對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致人死亡後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周某成醉酒後(案發時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21.1mg/100m1)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對行人動態觀察不周、臨危無措施,且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的過錯行為,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2018年10月30日,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對違法犯罪人周某成因犯交通肇事罪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

近日,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對周某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逃逸,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依法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漢濱公安交警告誡廣大駕駛人,一旦被列入“終生禁駕”名單,被禁駕人將不能再駕駛機動車,否則按無證駕駛進行處罰。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交管信息聯網,終生禁駕人員信息已錄入全國公安交管信息系統,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駕駛人,如果有單位僱傭了“終生禁駕”人員駕駛車輛,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駕駛人和用人單位都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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