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老蘇說法之公司股權:一次破解僵局的典型案例

老蘇說法之公司股權:一次破解僵局的典型案例

【案情回顧】山東**科技有限公司是在十多年前經過改制的大型資源型企業,是當地的利稅大戶,隨著企業的發展,也經歷了擬上市過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新老接班人問題在進入2010年以後成為同時期很多發展好的企業所面臨的糾結問題,企業出現了很少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制失靈或人為的不和諧音。最終以法定代表人為首,其子總經理為跟班的家族勢力與公司的其他發起人股東、公司高管等的矛盾爆發。本律師接受了多位發起人股東的共同委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確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陷入公司僵局且無法通過其他方法解決,眾原告股東的權益遭受重大損害,故請求解散。公司雖處於盈利狀態,但其股東會機制長期失靈,內部管理有嚴重障礙,已陷入僵局狀態,可以認定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遂在2014年秋十一位股東在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的解散公司訴訟。此案圍繞著三個焦點在進行:1、確定公司經營管理是否發生嚴重困難;2、公司繼續存續是否將使眾股東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害;3、公司陷入僵局且無法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在長達兩年的事件解決過程中,之後又經歷了知情權之訴、公司股東會決議撤銷之訴、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等,部分案由在基層法院也是首次出現,各級法院、各級政府在此過程中也做了大量的協商調解工作。作為公司一方也在不同時間段分別委託了北京的幾家律師所的專業律師團隊來應對此案,該案件的前因後果及發展進程在當地引起了極大的社會反響。最終該案件取得了圓滿的結局,具體事宜感興趣的同仁或企業家或股權持有者可私聊。

老蘇說法之公司股權:一次破解僵局的典型案例

【律師析案】1、此事件的解決是選擇正確的操作策略,組合進行的典型案例;2、是當事人團結一致,組織縝密的典範;3、此事件涉及的法律關係眾多,不僅涉及法律問題,還涉及證券、財稅、行政管理、刑事責任、股權治理、勞動風險等諸多事項;4、涉及的法律、法規眾多,包括“公司法”、“公司法的多個解釋”、“刑法”、“行政訴訟法”、“上市章程指引”等;5、在此強調一點,公司解散並非公司破產,公司解散是法律給予中小股東防範大股東獨斷專行,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最佳救濟途徑,就如同夫妻過不下去,失去了人合基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是同樣的道理,這反而更有利於社會穩定與生產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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