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石門法院開展案件公開聽審活動

30日上午10時,由石門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彭某故意殺人罪一案,在石門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部分檢察院、公安局幹警和群眾代表參與聽審。

據審查查明:被告人彭某因與其女友唐某存在感情糾紛,2018年2月6日13時許,在唐某多次不接聽電話的情況下,彭某攜帶刀具來到唐某家中,用私藏的鑰匙打開唐某家門,並將唐某拉扯至樓道間。隨後,兩人發生口角爭執,彭某便將事先準備好的刀具掏出,在拉扯過程中,彭某用刀捅傷了女友的左小腿,唐某頓時倒地流血不止,慌亂之下,彭某用刀連續朝著唐某腹部、左頸部、左上臂桶刺數刀,直到唐某的母親趕到現場,彭某才扔刀逃離現場。事後,經司法鑑定,被害人唐某全身上下,創口累計長度達18.8釐米,評定為輕傷二級。

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階段。介於該案案情重大,社會關注度高,本次庭審,石門法院邀請了檢察院、公安局的部分幹警和群眾代表參與聽審,讓社會各界更加了解法院工作的每一個環節。組織公開聽審是石門法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增強司法透明性和公開性的重要舉措。也能借由案件本身,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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