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藍田縣紀委通報5起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典型案例

1.藍田縣三里鎮楊巖村村委會主任楊家輝,未及時發現轄區內違法採砂行為,存在監督不力、履職不到位的問題。2018年5月21日,楊家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藍田縣三里鎮楊巖村包村幹部孫毅釗,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轄區違法採砂行為監管制止不力,致使同區域再次發生採砂問題,其應負主要責任。2018年5月9日,孫毅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藍田縣九間房鎮柿園子村原黨支部書記吳立明,對景區違建問題沒有發現阻止,存在不正確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的問題。2018年7月8日,吳立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藍田縣前衛鎮武裝部部長郝程偉,在分管前衛鎮環境衛生工作中,思想不重視,工作落實不到位,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其應負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8月16日,郝程偉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5.藍田縣藍關街道賈河灘村村主任劉軍,身為小沙河賈河灘村段三級河長,為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小沙河賈河灘村段河道存在生活汙染水直排及河道中存在垃圾撿拾不及時的問題。2018年7月30日,劉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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