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高鐵“霸座”男子道歉了,遇到類似事件應如何處理?

近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車上遇座霸”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爭論。事情是這樣的:一男子在女乘客上車前就坐在她的座位上,等女乘客要座時據不相讓,聲稱

“誰規定一定要按號入座?要麼你自己站著,要麼去我那個座位,要麼自己去餐車坐”。在列車員的溝通下,男子依然不願起身,稱自己起不來,要找個輪椅。最後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務車廂的位置直至到達目的地。

霸座男子無賴的行為隨即引起公憤甚至遭到網友人肉,網傳他是社科院的經濟學博士,但不少網友“誤傷”中科院,驚得中科院官微在今日上午趕忙回應↓↓↓

高鐵“霸座”男子道歉了,遇到類似事件應如何處理?

昨晚(22日),不堪重負之下霸座男子對“霸座”一事進行了回應,稱自己當時態度不太好,現在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並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此外,當事人孫先生也敘述了當時事情的經過,稱自己因為上車較早,坐錯了座位:

我昨天去濟南站坐高鐵,早上七點多發車,然後上了車之後,由於車上的人比較少,我就坐下來了,就在我座位的旁邊(左邊06F號座位),我的座位也是靠窗的,座位號是05車05A號,後來在濟南西站又上來了一位女士,她(女士)上來之後我已睡了一會兒了。

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說,我和你換座吧,然後她就沒同意。後來她就找了列車長,列車長一過來之後就完全向著她,我就有點不理解,所以就態度不太好,後來又叫來了乘警,經過商量,乘警說讓我坐在那個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大家平時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時應該都有遇到要求換座的,甚至是霸座的。但是目前乘坐列車遇到霸座現象,除了請列車員勸說協調,似乎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了,因為列車方面無法強制佔座乘客離開,目前也尚無針對“佔座”行為的具體處罰規定。

有不少網友給出建議,經列車長和乘警勸說無效後,大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強行把這位無賴“請”起來。如遇反抗或者拒不服從,也大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罰款、拘留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應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還有人提議,應儘快建立個人信用體系,像“霸座”男子這樣的情況,應拉入高鐵黑名單,根據情節輕重亦可禁坐一段時間。

與火車相比,飛機被爆出的霸座事件更多,但與火車上的無處罰依據相比,多數的飛機霸座行為都受到了拘留等處罰。

在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和《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現,“強佔座位、行李架”在禁乘飛機的行為歸類中,但禁乘火車的7類行為中國,並無“強佔座位”一項。

目前,濟南鐵路局已經介入調查,將對男子佔座一事發布統一聲明。

(來源:觀察者網、新京報、東方衛報、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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