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高铁“霸座”男子道歉了,遇到类似事件应如何处理?

近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争论。事情是这样的:一男子在女乘客上车前就坐在她的座位上,等女乘客要座时据不相让,声称

“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去我那个座位,要么自己去餐车坐”。在列车员的沟通下,男子依然不愿起身,称自己起不来,要找个轮椅。最后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的位置直至到达目的地。

霸座男子无赖的行为随即引起公愤甚至遭到网友人肉,网传他是社科院的经济学博士,但不少网友“误伤”中科院,惊得中科院官微在今日上午赶忙回应↓↓↓

高铁“霸座”男子道歉了,遇到类似事件应如何处理?

昨晚(22日),不堪重负之下霸座男子对“霸座”一事进行了回应,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此外,当事人孙先生也叙述了当时事情的经过,称自己因为上车较早,坐错了座位:

我昨天去济南站坐高铁,早上七点多发车,然后上了车之后,由于车上的人比较少,我就坐下来了,就在我座位的旁边(左边06F号座位),我的座位也是靠窗的,座位号是05车05A号,后来在济南西站又上来了一位女士,她(女士)上来之后我已睡了一会儿了。

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说,我和你换座吧,然后她就没同意。后来她就找了列车长,列车长一过来之后就完全向着她,我就有点不理解,所以就态度不太好,后来又叫来了乘警,经过商量,乘警说让我坐在那个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大家平时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应该都有遇到要求换座的,甚至是霸座的。但是目前乘坐列车遇到霸座现象,除了请列车员劝说协调,似乎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因为列车方面无法强制占座乘客离开,目前也尚无针对“占座”行为的具体处罚规定。

有不少网友给出建议,经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效后,大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把这位无赖“请”起来。如遇反抗或者拒不服从,也大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还有人提议,应尽快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像“霸座”男子这样的情况,应拉入高铁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亦可禁坐一段时间。

与火车相比,飞机被爆出的霸座事件更多,但与火车上的无处罚依据相比,多数的飞机霸座行为都受到了拘留等处罚。

在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现,“强占座位、行李架”在禁乘飞机的行为归类中,但禁乘火车的7类行为中国,并无“强占座位”一项。

目前,济南铁路局已经介入调查,将对男子占座一事发布统一声明。

(来源:观察者网、新京报、东方卫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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