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王永良,一等功!郑建卫,优秀共产党员!

王永良,一等功!郑建卫,优秀共产党员!

8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命令,决定追记王永良同志个人一等功。

王永良,一等功!郑建卫,优秀共产党员!

关于追记王永良同志个人一等功的决定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镇北堡镇派出所辅警王永良同志,自1999年部队转业到派出所从事辅警工作以来,18年如一日,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以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7月22日晚,银川市贺兰山东麓沿线地区发生暴雨引发山洪,部分游客群众被困。接警后,王永良同志立即会同派出所教导员郑建卫同志赶赴现场营救被困群众。在抗洪抢险救灾过程中,两人被洪水冲走,郑建卫随后被救起,王永良同志壮烈牺牲,年仅50岁。王永良同志恪尽职守、不怕牺牲,为保卫人民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学习的楷模。公安部和自治区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学习宣传王永良同志的先进事迹。他的事迹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称赞他为新时代的“中国好辅警”。

鉴于王永良同志在“7.22”抗洪抢险救灾中的突出表现,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公安厅决定,追记王永良同志个人一等功。

8月30日,中共银川市委发布命令,决定授予郑建卫同志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永良,一等功!郑建卫,优秀共产党员!

中共银川市委关于授予郑建卫同志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郑建卫,1978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8月任正科级,现任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镇北堡镇派出所教导员,三级警督。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郑建卫始终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工作中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耐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洪水灾害,他能够把群众安危置于首位,不怕困难和牺牲,特别是在2018年7月22日贺兰山东麓抗洪救灾中,及时前往灾情一线组织救援工作,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在救援群众时不幸被卷入山洪冲出10余公里,虽经多方搜寻获救,但身心遭受严重创伤,在危机时刻彰显出一名共产党人的本色。

根据郑建卫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他的一贯表现,市委决定,授予郑建卫同志“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永良,一等功!郑建卫,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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