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以案說法」閩清一貨車佔道停靠擋視線引發嚴重車禍,法院判賠11萬

「以案說法」閩清一貨車佔道停靠擋視線引發嚴重車禍,法院判賠11萬

「以案說法」閩清一貨車佔道停靠擋視線引發嚴重車禍,法院判賠11萬
「以案說法」閩清一貨車佔道停靠擋視線引發嚴重車禍,法院判賠11萬

近日,閩清法院判決一起驚險離奇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判令佔道停靠的貨車車主承擔50%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約11萬元 。

據瞭解,2018年2月11日10點許,許某駕駛摩托車由閩清縣坂東鎮洪安往塔莊鎮溪東方向行駛,行經閩清縣塔莊鎮上汾村安前路口時,因該路口處佔道停靠的貨車遮擋視線,致使許某與道路右側由劉某駕駛的大車發生碰撞,造成許某受傷和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該事故經認定,詹某臨時停放貨車在交叉路口,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應負事故同等責任。許某、劉某未在確保安全下通過路口應共負事故同等責任。2018年7月4日,許某起訴至閩清法院,要求佔道停靠的貨車駕駛員詹某及大車駕駛員劉某及該兩輛車所承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詹某駕駛貨車佔道停靠在交叉路口,一定程度上遮擋住許某和劉某視線,該違法行為與許某受傷具有因果關係,而許某、劉某在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路口也負有事故責任。閩清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詹某負本事故同等責任,許某與劉某共負本事故同等責任,事實清楚,合法有效。法院確定佔道停靠的貨車駕駛員詹某、駕駛大車的劉某、受傷的許某分別承擔50%、25%、25%的責任,並應由相應保險公司在各自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行賠償。閩清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由佔道停靠貨車駕駛員詹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許某108120.6元,由大車駕駛員劉某所在的保險公司賠償許某89555.4元,由劉某個人賠償許某9282.6元。(縣法院)

「以案说法」闽清一货车占道停靠挡视线引发严重车祸,法院判赔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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